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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老太太被电动车撞,狠心驾驶人逃逸终被抓

2017-05-09 常熟交警


撞人逃逸

4月13日早上6时27分许,常熟引线街言子桥路口,一辆电动三轮车将一位老婆婆撞倒。之后,驾驶人停车张望了一下,就加速开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事发后,路过的市民拨打了110。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而在现场,肇事驾驶员已经逃离。

不过,随着警方的排摸和调查工作的深入,还是掌握到了不少有价值的线索。据热心市民顾某(报警人)反映:事发当天早上6点半左右,自己在引线街言子桥附近卖蔬菜,亲眼目睹了事故的发生,当时有个老太由北向南过马路,突然,被一辆在引线街上由西向东直行的电动三轮车撞倒了,而那辆电动三轮车撞倒对方老太后向东边逃走了,之后,顾某和其他老百姓试图想叫停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可那辆车就是不停,于是顾某出于人道主义报警了。

(电子监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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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嫌疑车辆撞老婆婆的瞬间刚好被电子监控拍摄了下来,很快民警锁定了肇事车辆,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民警确定了车辆的行驶方向,经过细致的视频调查取证,于事发当天晚上6时30分许就找到了肇事驾驶人平某,在警方的询问下,平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驾驶电动车撞人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警方首先对平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并处十四日拘留。而平某还将承担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

警方提醒:交通肇事逃逸不只针对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不能擅自离开,一定要及时报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你恶意离开,或者明确事故存在而你不停下来把事故处理妥善,或者不报警、不留下联系方式等,让公安机关或第三方参与的人认为,整个过程中有一个逃逸的恶意在里面,就构成肇事逃逸。另外,老年人在出行途中也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过马路一定要在斑马线上通过,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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