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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提示 | 小车转弯未让直行,殃及两车!蜀黍:通过路口要减速

2017-12-01 常熟交警


近日,一辆汽车在常熟梅西路胜法路左转弯时,撞上直行车道内的汽车之后,被撞车辆尾部向右侧甩出,导致同向行驶的电动车摔倒在地,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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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左转车辆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该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蜀黍来普法

机动车如何安全通过路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那么,驾驶车辆通过路口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请听全国十佳交警主持人——广东交警陶韦超为我们详细解读《通过路口要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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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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