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名!安吉县卫健系统招聘啦!
根据《安吉县卫计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安卫计〔2016〕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安吉县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涉及3家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13个,招聘人数3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安吉县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计划表
一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名人员中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9月15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和相关职称条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2023年9月15日之前)取得。
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3年9月15日前取得相应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二)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护理岗位含专业能力测试)
除护理岗位以外,其他岗位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满分为50分。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
护理岗位分为护理专业科目笔试和护理专业能力测试两个部分,护理专业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护理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依据护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招聘计划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护理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护理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考察
所有岗位笔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课成绩高的为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察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三
公示、聘用
四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方案经安吉县编办和人力社保局批准后在安吉县政务公开网、“健康安吉”微信公众号发布。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查询、入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安吉县政务公开网、“健康安吉”微信公众号公布。联系电话:0572-5310500。
3.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4.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编外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5.整个招考环节接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