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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增定论洛克之六】权利与德性

书影乐言 2020-08-24


六、权利与德性 

    

  综合前文所述,洛克理想的家庭模式应该是:包括父母和子女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既相互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和平等,又能够相互和睦和友爱。借用洛克的继承者亚当·斯密的话来说,每个人既有自爱,又对家人富有同情或友爱之心。家庭之所以拥有特殊的地位,乃是因为它处在人的自然状态与政治社会之间,成为沟通二者的桥梁。在洛克看来,家庭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把一个缺乏理性和自由的人教育成为一个成熟的理性自由人。他在家庭中培养了分辨善恶、判断好坏以及知道权利和义务的能力,最终使他能够独立地走进政治社会,成为一种政治社会中的自由公民。另一方面,家庭同时还培养了孩子对他人的尊重、关怀和共同情感,使他尽可能地避免狭隘的自私自利和贪婪的权力欲。这种相互尊重、相互关怀的共同情感维持了政治社会的基本凝聚力,使政治社会尽可能地避免沦落为一个纯粹利益算计和交换的“市民社会”。家庭的双重作用就是正是洛克教育思想的核心,也是《教育漫话》的要旨所在。 




  前文讲过,《教育漫话》不是一篇研究教育问题的哲学论文,而是类似于一篇娓娓道来的随笔。如果非得说洛克有什么教育哲学,那也不应该是《教育漫话》,而是是他的《人类理解论》(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正是在这部哲学著作中,洛克在考察人类知识的来源、范围和限度的同时,也描述了一个人的成长和“教育”过程:他的心灵(mind)最初犹如一块“白板”,然后获得感觉和反省等简单观念,并且借助“联想”(association)和“抽象”(abstraction)能力形成了各种复杂观念和抽象观念,最后拥有完整的理性能力,能够获得确定的命题、知识或真理。但这并不是洛克本人的意思,因为在洛克看来,教育首先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 

  这就同时涉及到了《政府论》与《教育漫话》在形式和内容方面的根本不同。前文已经说过,《政府论》的主题是作为公共领域的政治社会,而《教育漫话》的主题则是作为私人领域的家庭。考虑费尔默对家长制与政治权力的混淆,洛克有意把政治社会与家庭分属不同的领域。洛克在《关于绅士阅读与学习的一些思考》中有一段话,或许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二者的差别:“政治包含两个非常不同的部分,其中一部分包括社会的起源以及政治权力的建立和范围,另一部分则涉及社会中的治人技艺(art of governing men)。” 前一部分应该是指《政府论》,后一部分虽然并非直接针对教育问题,但教育显然可以算作一种“治人技艺”,尽管其“管教”(govern)对象不是成人,而是儿童。 

  这种形式上的差异恰恰反映了内容上的差异:《政府论》的要旨是权利,而《教育漫话》的要旨是德性。《政府论》关心的是人在自然状态中拥有何种自然权利,政治社会如何通过法律来保护这种自然权利。人的自然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财产”,其核心就是人的“自我保存”,更准确地说是“舒适的自我保存”。但是,这些问题在《教育漫话》中却很少涉及。《教育漫话》关心的是,如何使孩子运用理性控制自己的欲望,如何培养他们的明智、勇敢、节制、慷慨、正直等德性,如何教导他们懂得友爱、尊重他人、富有同情和恻隐之心。简而言之,《教育漫话》给人的印象是:洛克似乎不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开创者,反倒更像是古代政治哲学的忠实继承者。 




  洛克通常被贴上“享乐主义者”的标签。倘若这种说法能够成立,那也只能勉强适用于《政府论》,而不是《教育漫话》。譬如,斯特劳斯在《自然权利与历史》中这样评价洛克:“洛克是一个享乐主义者:‘所谓的好与坏,不过就是快乐与痛苦。’他所持的是一种奇特的享乐主义:‘最大幸福’并不在于享受最大的快乐,而是在于‘拥有那些产出最大快乐的东西。’” 斯特劳斯的这一理解不能说不深刻,但却多少有些违背“要按照作者理解自己的方式来理解作者”的精神,偏离了洛克本人的理解。造成这种误解的主要原因在于,斯特劳斯似乎完全忽视了洛克的《教育漫话》。 

  其实只要对《教育漫话》稍有了解,便可发现:洛克决非一个简单的“享乐主义者”,他对德性重视的程度并不亚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古代哲学家。譬如在《教育漫话》第33节中,洛克就以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口吻对我们谆谆教导:“一切德性和价值的伟大原则和基础在于:一个人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能够不顾自己的爱好而纯粹遵从理性认为是最好的指导,虽然欲望倾向于另一个方向。” 因此,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洛克是不是一个“享乐主义者”,而是在于:洛克为什么在《政府论》中只谈权利,而在《教育漫话》中只谈德性? 

  这个颇为吊诡的问题实则揭示了洛克的内心矛盾。洛克并非不知道,一个人生来就是为了追求美好的幸福生活,这种幸福需要通过德性来实现。尽管洛克是一个现代人,尽管他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开创者之一,但在这一点上他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古代哲学家并无多大分别。洛克曾经说过:“人生在世的幸福,就是这样一个简短而充分的说法:健康的心灵寓于健康的身体。” 不管怎样,这同任何低俗的“享乐主义”或“舒适的自我保存”都毫不相干。——当然必须清楚的是,这句“格言”并非出自《政府论》,而是《教育漫话》的开篇。 

  权利与德性的分离,归根到底仍然是政治社会与家庭的分离。但是,这种分离既不是毫不相干,也不是水火不容,而是恰恰包含了某种内在的关联。这个看似自相矛盾的做法,实则体现了洛克的良苦用心。幸福和德性固然是人生在世最高的目标,但却不能通过政治社会来实现,倘若非得这么做,那么其结果就是非但不能实现最高的目标,只怕连最低的目标——和平与安全——都难以保障:人类社会要么陷入持久的战争状态,要么只能接受残酷的家长专制。几千年来,人类一次又一次用最美好的理想制造了一次又一次的血腥灾难,难道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归根到底,政治只能维持自己的最低目标,保护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而把德性和幸福这个最高目标寄托于家庭,寄托于被古代政治哲学排斥的“家政”(ecnomy)。因为从自然上讲,人不是“政治的动物”,而是“家庭的动物”。 

  尽管现代自由主义者把政治与家庭教育、权利与德性相互分离的原则归之于洛克,但相比之下,洛克的立场则要谨慎得多,因为他比他们更清楚这样一个根本事实:政治社会并非不需要德性,尽管它本身不能培养德性;家庭教育也并非不需要权利,尽管它本身不能保证权利;没有德性支撑的政治社会将无法长治久安,没有政治权利作为保障的家庭教育将时刻面临家长制的危险。这个无可回避的根本事实,既能解释洛克看起来为什么那么犹豫不决和暧昧不明,也能说明洛克政治哲学的为什么包含了那么多复杂的张力:政治社会与家长制,家庭之理与家庭之情,权利与德性。归根结底,所有这些张力都来自一个贯穿洛克政治哲学始终的基本张力:自由与权威。而在肯定自由的前提下,如何通过家长权威培养孩子的理性自由能力,就是洛克的《教育漫话》所要回答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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