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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增值税征收率调整!税控系统如何升级?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本次征收率调整,纳税人无需办理任何备案,直接升级防伪税控系统即可享受那么,税控系统如何升级呢?


目前可通过三种方式升级,分别是:自动推送升级、自行下载升级、辅助升级,具体细节请阅读下文。


关于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开票软件升级

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为保障征收率调整政策落地生效,我市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对全市有关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升级版本 

  3月1日起,请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前确认开票软件已升级至最新版本

金税盘为:V2.3.10.200228;

税控盘为V2.0.35.200228;

税务UKey为V1.0.3_ZS_20200228

   二、升级方式   税控开票软件升级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自动推送升级   升级服务器已启用新版本开票软件的自动升级功能。请您确保网络畅通,并登陆开票软件,系统将自动提示升级,您须根据升级提示完成新版本升级工作,升级后即可正常登陆开票软件。   (二)自行下载升级   使用金税盘的纳税人可登入航信诺诺服务网(https://xiamen.jss.com.cn)下载中心,自行下载金税盘最新版开票软件升级包升级;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登入厦门百旺服务网(http://xm.baiwang.com.cn),自行下载税控盘最新版开票软件升级包升级。   (三)辅助升级   针对使用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或特定纳税人,由税控服务单位进行软件升级辅导。   三、升级注意事项   税控开票软件升级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自动推送升级过程中,如遇到有杀毒软件拦截报错,请务必添加信任或允许访问。您也可以在升级时先退出杀毒软件,升级前也请检查是否有足够的硬盘空间。   (二)升级前请先做好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三)本次开票软件升级,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新版的税收分类编码表中的编码号没有发生变化,原商品编码库不需要重新赋码,开票软件升级之后,时间到达3月1日零时,系统会自动将3%征收率更新为1%。   四、联系方式   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税控服务单位进行咨询。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热线电话:95113;微信公众号:厦门航天信息;   厦门市亨达海天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热线电话:5080796;微信公众号:厦门海天网络;   厦门海峡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热线电话:2206812;微信公众号:厦门海峡信息;   厦门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61-12366或0592-3602366;微信公众号:厦门百旺税控。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日



纳税人在适用上述政策中

存在一些疑问

这边汇总供大家参考




1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由3%调整为1%政策,是仅适用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是适用所有小规模纳税人?

答:适用所有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局限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



2.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调整为1%,纳税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本次征收率调整,纳税人无需办理任何备案,直接升级防伪税控系统即可享受。


3.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调整为1%,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


4.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去柜台代开发票适用1%征收率吗?

答:适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和代开发票都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5.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月1号之前发生的业务,还没有开票,现在开具发票也是按照1%吗?

答:不是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6.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月1号之前发生的业务,现在发现发票开具错误怎么办?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7.问:符合13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怎么填写?

答: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

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8.问:如何计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9.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可以享受这次的减征政策吗?

答:不行。13号公告针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不适用。


10.问:一般纳税人取得适用1%征收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进项抵扣?

答:准予按1%的征收率抵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按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1.问: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征收的项目,征收率是否调整为1%?

答:增值税征收率由3%调整为1%政策,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征收的项目仍依原适用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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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及图片来源:税务总局整合编辑:在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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