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啦!2020年度医保登记正式开始!@厦门人
全体厦门郎,新一轮医保登记缴费开始咯
2020年度医保工作
集中登记定在今年3月26日至5月31日
集中缴费定在今年6月4-25日
具体怎么操作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通知吧
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0医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以下简称“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根据《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办〔2006〕281号)、《厦门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办〔2006〕282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7〕45号)、《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厦府办〔2009〕176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时间 年度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至5月31日。 日常参保登记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底。 (二)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 3.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其父或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4.经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等学校中的在册学生及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和外籍学生)。 (三)参保受理 在校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申请,其他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暂住地)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学校或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未停保且人员身份未变化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缴费期内缴纳医保费款。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厦门市政府公布为准。(待政府发文后,将第一时间告知)
三、缴费
(一)缴费时间 年度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6月4日至25日。 日常参保的缴费时间为参保次月4日至25日。 (二)缴费方式 1.个人自缴: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健康账户代缴、银联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参保人于2020年5月31日前已办理有健康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于集中缴费期内从其相关健康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医疗保险费。 2.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期限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于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方能确保自2020年7月1日起即享受2020年度城乡医保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补参保。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在集中参保登记时间段内通过居(村)委会或者学校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登记时间的,可在每月4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或者学校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 (二)补缴费。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因代扣费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或厦门税务网站,使用“社保缴费及查询”进行补缴,也可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采用居(村)委会或者学校代缴方式缴费的,由居(村)委会或学校统一代缴。 (三)在居(村)委会参保的年满18周岁人员被系统停保后的续保。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以2020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时点)的原身份为“未成年人”的参保人,依据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将停止其2020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此类人员如需以其他身份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通过居(村)委会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四)参保信息变更与停保。参保人需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或停保的,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居(村)委会或学校办理变更或停保手续。 (五)学校对毕业生参停保的处理。对已毕业离校学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办理好停保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附件参保缴费指南。 (六)办理渠道。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需要,城乡医保参保和缴费工作仍按原规定由村居或学校统一受理后登录厦门市税务局网站办理,缴费人无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集中办理期限仍按原规定执行,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我局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 1.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村)委会]参保缴费指南(2020医保年度) 2.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指南(2020医保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6日
通过居(村)委会和通过学校参保
流程或有不同
让我们具体了解一下
各自的参保指南吧
居(村)委会参保指南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居(村)委会]参保缴费指南
(2020医保年度)
●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2.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
3.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其父或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已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在厦门重复参保享受待遇。
●缴费标准
以厦门市政府公布为准。
●参保和缴费时间
年度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5月31日。
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
年度集中缴费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5日。
日常缴费时间:参保次月4日至25日。
●参保办理地点
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办公地址请具体向居(村)委会询问)。
●参保资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在校参保学生)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保缴费流程
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3月至5月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可在每月的4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4.缴费
(1)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①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 税务部门于2020年6月4日至25日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新生儿和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健康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③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等功能缴纳费款。
(2)采用居(村)委会代缴方式的:居(村)委会应于2020年6月4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于补参保的次月4日至25日办理申报缴费。
5.停保
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以2020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时点)的参保人,税务部门将停止其2020医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参保的,应携带对应资料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查询渠道
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通过“掌上办税”—“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查询;
2.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免费短信服务
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城乡居民,需要免费获取税务欠费短信提醒的(每年7月对欠费的进行发送),请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手机号码采集或变更。该手机号码与银行预留号码采集单位不同,无法同步信息,因此需要参保的城乡居民及时采集或进行变更。个别欠费短信由于第三方平台原因可能无法送达的,请参保的城乡居民务必自行上网查询核对缴费情况。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 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社保咨询热线12333
2.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http://xiamen.chinatax.gov.cn
3.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
在校学生参保指南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指南
(2020医保年度)
●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经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等学校中的在册学生(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和外籍学生);
2.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以上高校中的侨、港、澳、台大学生和外籍学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缴费标准
以厦门市政府公布为准。
●参保和缴费时间
年度集中参保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5月31日。
日常参保登记时间:每月4日至月底。
年度集中缴费时间:2020年6月4日至25日。
日常缴费时间:参保次月4日至25日。
●参保办理地点
参保学生所在学校
●参保资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集中参保缴费流程
缴费方式分为“学校代缴”和“个人自缴”两种,由学校选择其一。同一学校内,原则上只能选择同一种方式。
(点击上图,放大查看)
说明:
☆关于一卡通委托扣缴:学生原已办理委托,且该委托有效的,无需重新办理。原一卡通委托已撤销的,需要重新办理。委托一经办理生效,可持续使用,直至撤销委托关系,无需每年重办。
☆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的在校参保学生,除一卡通委托扣缴渠道外,还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缴费:
(1)健康账户代缴
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学生,应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 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参保学生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咨询,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2)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 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等功能缴纳费款。
●补参保
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补办参保及缴费。
●停保
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前应将已离校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停保手续。
●查询渠道
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通过“掌上办税”—“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查询;
2.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免费短信服务
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在校参保学生,为便于免费获取税务欠费短信提醒的,参保时可由学校采集手机号码,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手机号码采集或变更。该手机号码与银行预留号码采集单位不同,无法同步信息,因此需要参保的城乡居民及时采集或进行变更。个别欠费短信由于第三方平台原因可能无法送达的,请参保学生或家长务必自行上网查询核对缴费情况。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 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社保咨询热线12333
2.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http://xiamen.chinatax.gov.cn
3.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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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市税务局官网整合编辑:在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