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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医保个人账户可与家人共享!条件是……

最新消息!

福建省7月1日

将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啦!

参保职工可将个人账户

超出2000元的部分

划入家庭共济账户

供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

直系亲属使用!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医保新政策的重点内容



即将实行的医保家庭共济是什么意思呢?


什么是家庭共济?

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在家庭共济账户设立之后,参保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结转、计息、继承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个人医保在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可以“家庭共享”,届时,大家医保账户里的钱,就可以和家人一起使用了!


范围扩大至全省通用



更大的好消息是,这项福利全省通用!对省内跨统筹区参保的,家庭成员没有限制,但家庭成员都应是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若家庭成员有个人账户,将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应指定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通知中还明确指出了
家庭共济账户的支付范围
以及使用规定
可用于支付的费用
分为4大类
不仅限于医院看病


可用于支付以下4大类费用



01看病、打疫苗

如果家人生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和住院,产生的需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非疾病治疗类除外),可以由家庭共济账户支出。

如果你家孩子要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给宝宝打预防针也可以使用“家庭共享”医保里的钱。

02买药、医疗器械和消毒用品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标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用品也是可以使用的。


需要符合哪些标准呢?可以看看包装和说明书:

①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

②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

③消毒用品:卫消字

03进行健康体检

当你的家人(直系亲属),在规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这个时候家庭共济医保也能派上用场。


关于省医保定点健康体检的医院大家可以参考以下这几家

(↑上下滑动可查看更多↓)

省医保2019年度定点健康体检医疗机构

1.福建省立医院(福州市东街134号)

联系电话0591-87557768(总机) 0591-87671843(服务台)


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鼓楼新权路29号)

联系电话0591-83357896(总机)0591-83302599(服务台)


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市台江茶中路20号)

联系电话0591-87983333(总机)0591-87982236(服务台)


4.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

联系电话0591-22859888(总机) 0591-83785969(服务台)


5.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第二住院部(福州市梅峰路2号)

联系电话0591-38250097、 38257518(服务台)


6.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州市福马路420号门诊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752633(服务台)


7.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州市817中路602号)

联系电话0591-83258135(总机) 0591-83212340(服务台)


8.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

联系电话0591-87878130(服务台)


9.解放军第476医院(福州市洪山桥郭厝里90号)

联系电话0591-88611911(总机) 0591-88611632(服务台)


10.武警福建省总队医院(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59号)

联系电话0591-83128333(总机) 0591-83128180(服务台)


11.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州市北环中路147号)

联系电话0591-83835120--286(总机)


12.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州市鼓屏路67号)

联系电话0591-88013019(服务台)


13.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五一南路52号)

联系电话0591-88301888(总机) 0591-22603333(服务台)


14.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州市仓山上藤路47号)

联系电话0591-83488228(总机) 0591-83488338(服务台)


15.福州市第七医院(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38号)

联系电话0591-87625470、87625470 (服务台)


16.福州市第八医院(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

联系电话0591-87056437(医务科)


17.福建省福能集团总医院(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大王里62号、后县路18号)

联系电话 0591-38255666、0591-83717215(服务台)


18.福建省建新医院(福州市文林路57号)

联系电话0591-63180685(医保办)


19.福建师范大学医院(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联系电话 0591-83465081(保健科)


20.福州大学医院(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

联系电话 0591-87893427(服务台)


21.福建农林大学医院(福州市金山上下店路)

联系电话 0591-83789333(保健科)


22.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门诊部(福州市东街131号)

联系电话0591-87065683(服务台)


2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闽侯上街镇邱阳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1-62099368(服务台)


24.福州市中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福州市鼓楼区贤南路26号聚春园电影放映分公司大堂三至四层场所)

联系电话0591-87678560(服务台)


25.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福州市鼓楼区湖东支路13号2号楼3层)

联系电话0591-88529032

04缴纳医保和商业补充保险

除了以上这些,家庭共济医保也可用于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还可以用于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例如住院补充类型、防癌保险类型、重大疾病类型、定期健康寿险等(具体还未明确,仅供参考)


通知中最后还补充了一条

其他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

所以将来家庭共济账户的使用范围可能会再扩大


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这么好的福利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使用时要注意哪些?
重点来了


1.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经参保职工本人授权后从个人账户划出;
2.建立共济关系的家庭成员中有个人账户的,优先使用其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先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涉及多个个人账户的,应指定家庭共济账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先后顺序;
3.家庭共济账户的结转、计息、继承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参保职工跨统筹区调离工作岗位等原因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其家庭共济账户实际结余金额归并到个人账户;
4.省医疗保障局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状况,会同财政部门适时调整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起划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5.如发现参保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违规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追回医保基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单位利用家庭共济账户进行违规行为的,按照协议约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对夫妻小王和小林。他们建立了家庭共济账户。如果小林的个人医保账户有余额,则要优先使用自己医保卡里的钱。如果小林的医保卡没钱了,那么她就可以使用小王医保卡里超过2000元的部分。如:小王医保卡里有3000元(3000-2000=1000),小林可以用这余下的1000元来买药、体检等等。


如何办理家庭共济医保



办理“家庭共济”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上网在公共服务平台申请。目前相关的平台还没上线等新政策实施后,大家就可以上网申请了。


另一种是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在办理过程中,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且还要签署家庭关系声明书。


1.家庭共济账户遵循自愿原则设立,用于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以下简称家庭成员)之间健康综合保障;


2.家庭成员之间只能设立一个家庭共济账户。


后续是否可以变更或取消



最后要告诉大家的是,这个“家庭共济”医保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你将来有了孩子,想加上孩子的名额,或是由于被调到外省工作等原因,想更改或取消家庭共济账户,都可以到医保窗口办理变更或取消。


下面带你一图看懂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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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及图片来源:海西晨报整合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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