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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必看:《人民的名义》告诉你那些奇葩的非法行贿手段!


最近,热剧《人民的名义》刷爆朋友圈,引起一股法治反腐热潮。反腐绝不仅仅只是国家的事,更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而腐败,也是采购避不开的话题。当然,采购腐败不代表采购人员腐败!今天就通过《人民的名义》告诉你那些奇葩的非法行贿手段,希望采购人加以警惕!

一位国家部委的项目处长被人举报受贿千万,当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前来搜查时,看到的却是一位长相憨厚、衣着朴素的“老农民”在简陋破败的旧房里吃炸酱面......这便是最近豆瓣评分高达9.1的大热反腐巨制《人民的名义》之开篇所见。



这样一个每个月只能给自己的母亲寄三百元生活费,口口声声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朴素干部真的会是一个腐败分子吗?



正当我们疑惑之际,陆毅饰演的检察官侯亮平走进了他隐秘的豪宅,拉开盖布,一面用百元大钞堆成的钱墙,豁然出现,震撼、惊讶、不可置信......



销魂的点钞表情,和熟练的手法,数到手抽筋,数到骨灰盒里



一个腐败官员的“两面性”,通过镜头的呈现,带给我们的冲击无疑是异常强烈的!有些干部嘴上讲人民讲得最多,贪念也最大。



剧情发展至此,“小官巨腐案“固然是让观众看得大呼过瘾,而这个受贿两亿三千九百九十九万,却一分钱都不敢花的“农民的儿子”也是让人唏嘘不已!哭都能哭出1234567!



曾经,他也义正严辞地拒绝过别人的行贿,然而那张酒后被放入他口袋内的银行卡,终究还是让他走上了受贿腐败的不归路......



从最初银行卡里的那50万到如今满屋子的两亿多现金,真是应了那句话: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    



众所周知,贿赂犯罪乃双方互为犯罪对象的“对合犯”。没有行贿绝无受贿!因此要遏制受贿犯罪也就必须同时遏制行贿犯罪!在剧中,赵德汉收了卡就跑去取钱,收了房就拿来藏钱,之所以如此“钟情”于现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因为他“喜欢闻钱的味道”!文艺当与现实同行,但如果作为采购,你以为现实中的行贿手段就只是送钱、送卡、送房的话,那就真的是  too young too simple!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丧心病狂”的非法行贿手段:


1、以亏本为乐”的赞助商

某地产企业为了贿赂某领导,找某市区委主席的侄女拍广告,并赞助了30万做广告拍摄费。问题是,这条广告只拍了5分钟,而且根本就没在电视上播过!


2、“一言不合”就天价离婚

某地产企业找了一个相貌能力都一般的女士,并安排其担任超高薪工作,后来将她介绍给某领导的儿子,两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到这里,故事并没有结束,两人一周后闪离,该领导的儿子获得3套房子。


3、“顺理成章”的赔款

某开发商想要贿赂一主管局长,于是这个开发商就让局长的亲戚购买自己开发楼盘的一处房产,然后局长的亲戚“巧妙地发现“这个房子之前已经卖给了别人,顺理成章地,双方发生了纠纷无法和解,局长亲戚将这个开发商告上法庭,法官则根据开发商签署的”承诺书“中的相关条款判处开发商退楼,于是局长亲戚“顺理成章”地拿到了两倍房价的赔偿款。


4、“守株待兔”的彩票

某企业派专人值守彩票兑换点,用现金购买中奖彩票,然后以代买为名将买到的中奖的彩票送给受贿人。


5、来自马会的福利

某行贿人以受贿人儿子的名义在香港马会买了一匹赛马,并且缴清了几年的费用,这匹马在里面比赛赢的钱都归受贿人,而且还能操控外围盘口赌博赢钱!



行贿的手段千奇百怪,屡禁不止,防不胜防,但行贿者的真实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受贿者手中的权力去为自己谋取某种不正当的利益,这种行贿犯罪才是滋生腐败的根源。


所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必起祸。”采购人更要慎用手中的权力,才不会因为手握权力而滋生贪欲,以至最后无法自拔,身陷囹圄。


在《人民的名义》中检察官侯亮平说了一句非常嘲讽的话:有权不能任性,但可以谋私!而事实上,小采想他要说的应该是:

有权不能任性,亦不可以谋私!”

来源:采购商学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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