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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采购,怎么能不懂“阴阳合同”呢?(详解)

穆萨.傑 CPSM博润顾问 2022-11-27


近日小崔重现实话实说的神威,手撕娱乐圈大咖,掀翻了演艺界的盛宴,让“阴阳合同”的伎俩浮出水面。


小崔和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手机之间的恩怨错对,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没太大实用性,但这里面说的“阴阳合同”可不一样。做采购的应该很精通合同,在此之前,我还不了解这两个合同是如何避税的。


网上的解释通常很简单,“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这种解释下,显然阴合同会有很强的无效风险,而且在阴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涉及财务打款、开票,税务局就可以很轻松地就能发现合同漏洞,这样看来,阴合同既无法保护双方,也无法规避税务风险,又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在阴合同的设计过程中,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阴合同标的内容与阳合同一样,只是金额价格不同。

如:房屋交易合同中,阳合同金额较低,阴合同金额很高,用阳合同去报备实现低税率过户,按阴合同交易。


再如:明星用低金额签订阳合同去报税,再用高金额签订阴合同交易。这种阴合同,可以作为阳合同的变更版本,只是不拿到面上申报,等有关部门来查账的时候,再让这个合同变更生效,此时,就可以推说忘记报备了。合同法是允许做合同补充变更的,因此,这样做就有可能认定为阴合同有效,但前提是,阴合同的变更内容必须有正当的理由。



第二种情况是阴合同是与阳合同完全不同的、关联性合同。

如:阳合同是房屋交易合同,阴合同是装修、设计、家具等服务,只是阴合同的价格比正常情况高出很多。

再如:明星用低金额签订片酬后,再以明星自己的其它公司名义与制片方签订一些有偿服务协议,高价出售一些咨询、策划之类的难以验证价值的服务。


第二种阴合同,从表面上看都是合法的,很难查出来,只是价格异常的高。


不管上面哪一种阴合同,如果卖方按合同金额规规矩矩地开发票,那也就根本没法避税,只是换了一种缴税的形式而已,所以,阴合同的执行也不会是完整的,买方付款后,卖方可能会给收款证明,但不会开发票,双方在财务账面上必须都隐藏这部分交易,这样才能发挥阴合同的作用。


一旦税务等相关部门查到阴合同的资金交易异常,卖方可以通过补开发票,使阴合同变得合法化,从阴变阳!


好了,这下搞清楚了,不管怎么折腾,其实阴阳合同骨子里就是一个利用税务检查漏洞、利用合同修改报备的时间差而逃税的不法手段。作为一个专业的采购从业者肯定要抵制这种行径,但自己也必须清楚它们运作的机理。



来源:穆萨的世界

本文由《供应链管理技术 采购和仓储实践者的创新笔记》一书作者撰写。

作者简介:李杰 职业经理人

曾任职多家大型企业供应链总监、管理咨询顾问

主导实施过多个大型企业供应链管理软件项目(MRP、ERP、OA),十年以上企业内训经验,数百次商务谈判经验,数千个仓库盘点组织和差异分析经验,上万单采购和仓储业务实操经验。 

——是真正的“干过活的人”

早年从事软件开发和ORACLE数据库培训工作,后潜心研究和践行供应链管理多年,并结合管理需要,尝试应用软件工具和培训手段提升团队的职业技能和工作效率,获得了显著的成效。

——是既懂管理又懂计算机的“技术派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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