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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启事 | 2023年度春季优秀诗集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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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春季优秀诗集榜单」
征集启事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前身为被誉为“中国书业第一媒体”的《中国图书商报》,是中国最权威的出版传媒业行业传媒、专业传媒、商务传媒。由中宣部直接指导、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1-0282,邮发代号1-217,国外代号D-4584。除主营报纸外,还开辟有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矩阵。秉持“惟优惟新,利业利世”核心价值理念,发布政府出版传媒方针政策;报道发布出版传媒、文化、阅读等相关产业改革发展,以及产经、财经、商务、市场和海外资讯;积极促进国民阅读推广;持续打造中国书业第一媒体、中国出版传媒业第一全媒体传媒(群)。
最是一年春好处,为了展现诗人们的优秀创作成果,向读者推荐优质的诗集作品,《诗刊》社联合《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发起了“2023年度春季优秀诗集榜单”征集活动,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
一、征稿单位《诗刊》社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二、征稿要求1.征集范围:本次征集活动面向2023年1月至3月公开出版的个人诗集,现代诗集、旧体诗集和翻译诗集均可参与评选。每位作者限投一部诗集,分别邮寄至《诗刊》社及《中国出版传媒商报》社,参选诗集将不再退还。
2.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投稿方式:参评诗集须提供样书2册(其中1册邮寄至《诗刊》社,1册邮寄至《中国出版传媒商报》社),并附有详细的个人通联信息,快件投递时注明“2023年度春季优秀诗集榜单”字样。
4.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0号《诗刊》社 寇先生收,收件电话18233585894;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28号红莲大厦1203编辑室 孟女士收,收件电话15639888611。
三、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将参照社会影响和销售量,组织专家评审,最终有10部诗集入选2023年度春季优秀诗集榜单,入选诗集将在《诗刊》社微信公众号及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展示推介。
四、其他1. 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者任何费用。2. 本启事即为活动章程,投稿即代表参赛人同意本章程。
《诗刊》社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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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傲霏, 二审:曼曼, 终审:金石开喜欢本文,请点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