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状告南派三叔,事关《盗墓笔记》这一大IP的命运|详文
作者|杨 雪
编辑|友 子
围绕《盗墓笔记》这个大IP,南派三叔和欢瑞的矛盾不断升级。
11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微信公众号“朝阳知产”发文称,近日受理欢瑞世纪诉徐磊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
按照法院的案情描述,欢瑞世纪全资子公司华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一纸诉状,将《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真名徐磊)告上了北京朝阳法院,要求后者履行原先双方的合同,继续将《盗墓笔记(1-9册)》电视剧改编许可顺延至2023年,并向南派三叔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
起诉的原因是南派三叔主张双方的《许可合同》已经到期终止。目前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案一出引发了广泛讨论,不少业内人士都在关注。一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就对数娱梦工厂表示,“本案最大争议点在于《盗墓笔记》第一季属于网络剧还是电视剧”的争论。
在一位电视剧公司负责版权的人士看来,欢瑞的延期要求并不成立。他对数娱君表示:“欢瑞世纪在拍摄和播放《盗墓笔记》第一季时,并没有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电视剧的改编和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而是走的网络剧路线。”
过去几年“IP热”之下,一大批热门小说被改编为了影视剧。然而,这一过程涉及了多方主体,包括原著作者、版权代理机构、影视制作公司等等,在合同环节埋下潜在风险引发纠纷的并不是孤例。
2015年,天下霸唱的小说《鬼吹灯》就与电影《九层妖塔》产生了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侵权纠纷。2018年,匪我思存也就小说《迷雾围城》状告电视剧《人生若如初相见》相关的7家公司侵犯改编权、摄制权和放映权等多项权利。
《盗墓笔记》显然是网文领域的头部IP之一,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其版权的归属将对诉讼双方产生重大影响。并且数娱梦工厂翻看近年财报后注意到,对于业绩造假被罚的欢瑞来说,《盗墓笔记》的重要性还在不断提升。
诉讼争议点:
李易峰版《盗墓笔记》算网剧还是电视剧?
这次的诉讼要追溯到今年5月23日,南派三叔向欢瑞世纪发函,称小说《盗墓笔记(1-9册)》的许可合同将于2019年5月26日到期。
(南派三叔)
欢瑞世纪在2016年10月披露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罗列了自己拥有的电视剧、电影、网络剧和游戏的主要版权改编权。
其中,欢瑞世纪通过非独占的授权方式,以500万元购买取得了《盗墓笔记(1-9册)》的电视剧改编权、摄制权及游戏改编权,其中电视剧授权自2013年5月27日开始,授权期为6年,并指出达到约定后可顺延4年。
在2013年《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基础上,欢瑞和南派三叔又在2014年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根据《许可合同》及两份补充协议,南派三叔将小说《盗墓笔记(1-9册)》的电视剧改编权独占许可授予了欢瑞世纪。授权期未变,依然是从2013年5月27日起到2019年5月26日止。
按照当时双方约定的条件,这一独家改编权还可以进行延期到2023年5月26日。要求是欢瑞世纪在这6年内完成第一季电视剧改编并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然而这一条件到底算不算完成,如今双方各执一词。
合同签订后,欢瑞世纪很快开启了李易峰版《盗墓笔记》的改编及制作,第一季以网络独播的方式于2015年登陆爱奇艺。欢瑞世纪作为执行制片方,享有全部版权,并将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了爱奇艺。
基于已经完成第一季播出的任务,欢瑞世纪认为其所有的《盗墓笔记(1-9册)》的电视剧改编权许可期将自动延长4年至2023年。
然而南派三叔并不这么认为。南派三叔在发函知会欢瑞后,又在今年6月3日公开发表微博称“盗墓笔记在欢瑞的版权,已经于2019年5月26日到期,回到了我的手里”。
按照前述朝阳法院的案情介绍,南派三叔一方的主张是,登陆爱奇艺的《盗墓笔记》只是网剧,并不算电视剧,并且也并未如合同约定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前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向数娱君表示,“从目前披露的合同内容来看,‘网络剧要等同于电视剧’且‘欢瑞世纪出品的《盗墓笔记》拿到了《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两个条件均成立,改编授权延期4年才成立。”
从法律层面上,网络剧、电视剧、电影在著作权法上都属于类电影作品,没有差异。实践中三者的差异非常大,播出的载体平台都有所不同。网络剧和电视剧存在很大的不同,二者从拍摄、备案到发行都不一样。
就审核流程而言,国内电视剧实行的是专审制,而网络剧实行的是平台备案为基础的自审制,前者要在广电或各省市过审,审查程序也较严,后者则是播出机构“自审自播”,先审后播。
(《小欢喜》在东方卫视播放时开头出现的发行许可证号)
需要指出的是,监管部门明确要求同一标准后,网剧的要求也在趋严,并不等于网剧内容更放松。网络剧播出前,视频网站也需要向广电总局提交备案文件(包含剧情梗概、导演演员等基本信息以及审核员签字等)获得备案编号后方可上线。
从李易峰版《盗墓笔记》片头来看,这部剧显然是走的网剧的备案后播出这条路。
(李易峰版《盗墓笔记》开头出现的是网络节目的编审号)
而至于《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很明显《盗墓笔记》并没有拿到。
根据广电总局《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电视剧由省部级以上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专审,审查合格后,颁发拍摄许可证和播出许可证。
数娱梦工厂查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的备案公示后发现,无法查询到《盗墓笔记》的相关信息。
欢瑞世纪在2016年10月披露的报告中表示,《盗墓笔记》第一季仅在网络平台进行播放,未在电视台播放发行,由播出平台爱奇艺按照规定进行了备案。
对此欢瑞称已经完成了备案,因此无需办理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并在主要影视剧作品情况的说明中称发行许可证号对《盗墓笔记》网络剧不适用。
一家影视公司负责版权采买的工作人员则向数娱君表示,“通常影视公司购买版权,一般是两种情况,一种是购买影视改编权,所有影视形式都包含在内。另一种就是单买其中某一项的改编权,为了避免产生使用权的纠纷,合同会标明清楚是网络剧、电视剧、电影、网大中的哪一种。”
在他看来,就欢瑞世纪披露的信息而言,“它只购买取得了《盗墓笔记》的6年电视剧改编权,并没有取得网络剧改编权。”
然而在涉及其他IP时,欢瑞又明确其获得了网剧的改编权。按照欢瑞公开的信息,在购买《盗墓笔记》电视剧改编权同一年,也买了《琉璃美人煞》的改编权,其中明确提到“电视剧、电影、网络剧等的改编权、摄制权等及游戏改编权”。
2016年9月1日购买另一知名小说《十年一品温如言》时,同样明确是获得了“电影、电视剧改编权、网络剧摄制权”。
《盗墓笔记》越来越重要,
业绩不佳的欢瑞放不下?
欢瑞世纪与南派三叔之所以打这场官司,对《盗墓笔记》接下来4年的电视剧改编权展开争夺,原因也很简单:对于近年业绩不佳的欢瑞世纪来说,这样一个具有巨大商业利益的IP实在太重要了。
《盗墓笔记》自2006年起一炮而红,至2011年9本书完结,多年高居畅销书榜首,光是2008年到2012年间,《盗墓笔记(1-9册)》实体书总销量就超过1200万册,是国内最顶级的IP之一。
李易峰版《盗墓笔记》播出后也不负众望,在播出后一举创下了22小时播放量破亿、付费会员人数猛增260万的辉煌战绩,开辟了网剧收费的新模式。
根据欢瑞世纪财报中与平台方的结算收入显示,《盗墓笔记》第一季单集收入为900万,整季的分成超过4200万,成为欢瑞世纪的吸金利器。
但《盗墓笔记》风评并不理想,作为第一个与书迷见面的影视版本,其豆瓣评分仅有4.2,“硬广太多”、“五毛特效”等问题遭到了书迷们的猛烈吐槽,直指盗墓被改成了“上交给国家”的四不像。
剧情的改动及演员的配置等问题,也令原作南派三叔非常不满。他曾明确表示不会再与欢瑞合作《盗墓笔记》接下来的剧集项目,他的工作室“三叔奇人所”更发表微博称,“努力不在一个坑里摔两次”。
另一方面,南派三叔也成立了自己的影视公司。2014年,南派三叔成立了南派泛娱,亲自操刀《盗墓笔记》旁系IP的影视开发和改编,分别拍摄了同名电影《盗墓笔记》,和《老九门》《沙海》《盗墓笔记重启之极海听雷》等前传和续作剧集。
不过这当中大部分评价依然不如意,只有《老九门》和去年的《沙海》得到了及格以上的评价。
欢瑞世纪在今年来因为财务造假,遭到了严厉的处罚。为了能在2016年借壳星美联合成功上市,欢瑞世纪做出了2015~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共不低于10.69亿元、扣非净利润共不低于9.88亿元的业绩承诺。
然而在业绩对赌压力下,欢瑞世纪对2013年至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粉饰。欢瑞世纪以及相关当事人都被处以60万元的顶格处罚,合计被罚452万元。
6月26日,深交所向欢瑞世纪下发了年报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业绩相关的13个问题,其中一问替投资者问出了关键:《盗墓笔记》版权到期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影响到底如何?
欢瑞世纪在7月6日进行了回复,称《盗墓笔记》版权后于2015年产生第一笔营业收入,2015年至2018年由《盗墓笔记》改编的影视剧给公司贡献的毛利为2.05亿,占这期间其毛利总额的9.26%。
可以清楚地看到,欢瑞世纪在此次的回复中调整了口径,将《盗墓笔记》的授权内容标为“电视剧(网络剧)改编权”,把网络剧的改编权一并囊括了进来。
虽然欢瑞世纪称《盗墓笔记》4年来给公司贡献的利润有限,但历年财报数据显示,拿到改编权后《盗墓笔记》一直是欢瑞世纪营收的重要贡献方,尤其近两年《盗墓笔记》相关项目带来的营收的比重逐年上升。
根据财报,2017年欢瑞世纪因电视剧《盗墓笔记之<蛇沼鬼蜮>、< 阴山古楼>、 <邛笼石影>、 <谜海归巢>》带来了6792万元的收入,占当年公司总营收的4.33%,不过至今尚未上线。
此外,欢瑞世纪还通过转让《盗墓笔记》有所收获。公告显示,2017年10月,欢瑞通过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爱奇艺签署了影视剧售卖和定制合同,版权转让费高达2.88亿。
按照财报所说,2018年欢瑞世纪因《盗墓笔记2》带来的收入更是高达2.36亿,占当年公司总营收的17.75%。
2019年上半年,欢瑞世纪因《盗墓笔记2》带来的收入为3134.6万元,占总营收的28.70%,占比一举超过了四分之一,是上半年公司的最主要业务收入来源。
随着今年的6月6日,欢瑞世纪打造的《盗墓笔记》第二季网络剧《怒海潜沙&秦岭神树》的播出,估计在今年年报中带来的收入占比将超过30%,可见欢瑞世纪对于《盗墓笔记》的依赖越来越大。
(《盗墓笔记》第二季《怒海潜沙》同样选择了网播)
不过《怒海潜沙》第二季网络剧的口碑和播放量都不如人意,被认为是欢瑞世纪在版权期内尽可能压榨IP价值而推出的“速成品”。
而对于书迷来说,欢瑞世纪与南派三叔就《盗墓笔记》IP展开的左右互搏,两边各立山头不断推出作品,不仅割裂了系列小说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也伤害了书迷的感情。
反过来,作品的商业价值也受到了损害。而这场围绕《盗墓笔记》的版权纠纷如果继续下去,或许还将进一步挫伤这个原本极具人气的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