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企业或因这个调整而少交税!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原《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内容: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可以少交多少税?
“我们实施这条规定后,能够为进行过公益捐赠的企业减轻多大程度的税负呢?能不能举例说明?”2月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商报记者提出这个直接的问题。
对此,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张天犁表示,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计算比较复杂,由多种因素构成,包括成本费用以及其他一些支出。企业公益捐赠只是扣除的一项。但是这项政策对于企业来讲是一项优惠,对于企业还是有好处的。
张天犁用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修改前后的变化。
案例分析
假如某个企业2016年公益捐赠400万元,而该企业当年利润是1000万,假定此后几年利润仍是1000万。
此次修正案之前,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只允许按照占企业利润12%的比例扣除,而且只能在当年进行。也就是说,1000万元的利润只允许在税前扣除120万元。按现在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企业因此可以少交税30万元。
此次修正案之后,允许结转三年扣除。假定这个企业以后几年的利润还是1000万,那么在2016年扣除120万元以后,2017年还可以扣除120万元,2018年还可以扣除120万元,剩下的40万元在2019年也可以申请扣除。这就意味着,结转扣除之后他捐赠的400万元全都可以扣除。按现在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他可以少交税100万元。
由此可见,修正案之后企业比之前少交税70万元。
进一步说明
1、如果第二年利润有变化:
张天犁表示,这要按照当年实际利润来计算允许捐赠扣除部分。如果利润是1500万元,其中12%是允许扣除的额度。如果利润是600万元,那么就是600万元乘以12%,这是允许扣除的额度。
2、如果出现亏损:
张天犁表示,如果企业亏损,据此而计算的允许扣除额也只能为零了。政策规定按照利润总额计算允许扣除的额度,如果为零,就只能是零,只能寄希望于企业第三年、第四年再盈利。
3、如果又有新的捐赠:
新的捐赠和旧的捐赠混在一起计算,也就是说,仍然按照利润总额乘以12%,这是政策允许你扣除的额度。新和旧的捐赠可以在这个额度之内进行扣除。
有了结转三年的规定,2017年发生公益性捐赠,可以顺着时间往后推延,允许你2017、2018、2019、2020年扣除。也就是说,后面增加的捐赠在时间上可以顺延到企业享受总共四年的扣除。
优惠力度超过许多国家
张天犁介绍,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只允许按照占企业利润12%的比例,在当年进行扣除,而超出12%的部分就不再允许扣除了。此次修订允许超出12%的部分在以后三年内继续在税前扣除,实际上是对捐赠扣除优惠政策的扩大和延伸,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大部分大额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
“此次调整,应该说优惠的力度大大超过国际上其他的许多国家,无论是在允许扣除的12%比例上,还是结转三年的扣除上,应该说在国际上属于领先水平。”张天犁说,这项政策的调整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接下来,财政部会提请国务院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此次修订的条款做出具体政策规定。此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还要发操作文件,细化具体的内容。
(来源:新华社、中国税务报、央广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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