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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在欧盟贸易救济公开听证会上阐述中国工商界立场
3月17日,欧盟委员会在布鲁塞尔召开“欧盟贸易救济公开听证会”。此次会议围绕欧盟是否及如何在2016年12月11日通过修改法律履行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的法律义务,终止其目前在反倾销正常价值计算中的“替代国”做法。
会议由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主办,贸易委员马尔姆斯特伦女士出席并发表讲话。欧洲议会、欧盟各界工商组织、法律界高级人士、中国驻欧盟使团及部分中国业界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根据会领导的统一部署,在商务部、中国驻欧盟使团的指导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率领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代表团作为中国工商界的唯一发言代表在会议上阐述了中方业界立场。
刘超阐述中方业界立场
针对会上部分欧盟产业代表对“非市场经济”条款的曲解,刘超指出,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非市场经济”条款将于2016年12月11日到期失效,这一点毫无疑问,也不容质疑。“条约必须遵守”是最基本的国际法原则,希望欧盟能认真履行WTO义务,无歧视对待中国企业。同时,根据中国诉欧盟WTO紧固件案件最新裁决,欧盟有法律义务执行裁决,改变目前针对中国企业的“替代国”做法。
刘超表示,中欧工商界合作空间巨大,中国贸促会愿意积极为双方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维护中欧经贸关系健康有序发展。
本次听证会是欧盟针对中国“非市场经济”条款进行公众咨询系列活动中的首次会议。中国贸促会将继续密切关注欧盟有关动向,认真开展各项应对工作,积极“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有力代言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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