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老板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你一定要知道!

法商之家 2021-06-12
点击法商之家  关注我专注企业、商事,追求极致,汇聚全国律师、专家、学者以及优良企业跨界合作。传递企业法讯,共享实用干货,对接中小企业法务需求,是企业总裁、企业法务、的必备法律助手。全国统一客服、律师咨询电话010-56210066

来源 | 先声夺人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很多小伙伴都在后台问,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想必以下内容,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的,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这个办法主要为了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个办法中专门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这些金额。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另外,我认为有必要再对可疑交易说一下,因为这里面也牵扯到金额。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易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相关文章:(点击可阅读)


最高法答复:符合3个条件可冻结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


公司利用个人账户从事经营的5大法律风险


最高法: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借款后,是否汇入个人账户不影响法人责任的承担


最高法民一庭:账户借用人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如何处理


最新判例:法定代表人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逃税,被判三年!


◆ 在线咨询律师: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页面跳转可在线咨询律师;同时,您还可以致电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10-56210066,我们会安排【法商之家】特别顾问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张思星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另,因咨询人员较多,法商之家微官网已开通付费咨询功能,合作律师将优先回复付费咨询。付费咨询的好处:1.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律师,快速回复,无需排队等待。2.咨询费用第三方平台担保,先服务后收费,确保100%满意,才会付费给律师。3.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超值的法律服务,比去律所咨询更省时、省力、省钱。 敬请理解。

◆ 关注【法商之家】:

法商之家专注企业打造的一站式企业运营服务平台,企业管理的法律服务、规章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培训、投融资风险防控、合同审查、并购上市、以及各种资源对接、信息共享等服务。法商之家将力争使您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商”,做一名懂法的商人。欢迎您在企业经营中碰到的任何法律困惑或需求拿到“法商之家”解决,我们会根据用户情况的不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帮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长按二维码关注【法商之家】(微信号:lawbusiness)

 ↓↓↓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页面跳转可在线咨询律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