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感染预防控制专家共识(47条推荐)
摘要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新型冠状毒肺炎病例定点救治医院感染防控,切实保障医疗救治平稳有序安全,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和患者安全,减少新冠病毒传播引起的交叉感染。方法:组织多次参加全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感染防控的专家,结合最新国家规范、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特征及疫情防控形势编写共识。结果:形成新冠病毒肺炎病例定点救治医院感染防控的47条推荐。结论:此专家共识将为对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性作用。近年来,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演变,疫情防控形势极端严峻复杂,给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感控工作带来更高挑战。定点救治医院作为新冠肺炎病例的集中收治场所,主要负责收治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的感染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和患者安全,组织多次参加全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感染防控的专家,结合最新国家规范、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特征及疫情防控形势形成如下共识。
共识1
感染防控专职人员应在定点救治医院新建或改建过程中,提前介入。
应对定点救治医院的建筑设计图进行是否符合感染防控要求进行审核,关注医疗流程中的人流、物流、空气流等流程走向。定点救治医院应具备适合平疫结合的“三区两通道”要求,外墙与周围建筑或公共活动场所间距不小于20m,具备开展 CT、新冠核酸及抗体检测、微生物、超声等各项常规检验检查能力,并应配备不少于床位总数10%的重症床位,同时应具备应急手术(包括心脏介入等)的能力。定点医院宜远离闹市区。
共识2
定点救治医院应将新冠病毒感染者安置在独立区域内。
定点救治医院应将新冠病毒感染者安置在独立区域内。不得共用医疗区域、设备和工作人员。应做到洁污通道不交叉,人流、物流、空气流严格物理隔离。
共识3
定点救治医院的院区和隔离病区应科学设置“三区两通道”。
院区及每个隔离病区应设置符合规范的“三区两通道”。布局流程改造需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患者和医务人员容纳量、诊疗流程、清洁及污染物品转运等情况,根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要求设置进出通道。三区即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两通道”即清洁通道(医务人员和清洁物品转运通道)、污染通道(患者和污染物品转运通道)。区域间应设置物理隔断,相互不交叉,标识清楚。布局流程改造不应影响通风,保障“三区间”间人流、物流、空气流不交叉。应急状态下,可考虑整个楼宇设置为污染区,采用集装箱或简易板房来设置穿脱区域。
共识4
布局流程改造应科学评估并考虑通风和气流组织。
首选自然通风,且清洁区处于上风向;如采用机械通风系统,应控制气流方向,使其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三区之间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独立运行,相互不交叉,并科学规范设置或管理通风口。因建筑设计,通风系统不能达到“三区”之间的相对独立时,应考虑暂时封闭污染区和潜在污染区的回风系统,并设置必要的空气消毒设施。应科学评估卫生间排风系统,避免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交叉传播。空调经相关专家科学评估后,应开尽开。
使用负压系统的隔离病区,应提前对负压系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负压系统的正常运转和各区之间的压力梯度,避免出现气流逆流的现象。
共识5
定点救治医院应加强病房及穿脱区的通风换气次数,避免气溶胶聚集。
病房及穿脱区的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少于6次/h。非负压或洁净病房内应定期开窗开门,保证房间内空气流通。一脱区和二脱区应因地制宜,宜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条件不允许时可加用动态空气消毒机加强空气消毒。如采用机械排风,应做到上送下排,送风至少经过初中效过滤,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且要保证进风清洁,排风口应高于屋面至少3m,且风向朝向污染区。
共识6
定点救治医院应安装充足的音视频系统。
定点救治医院应安装足够的音频和视频系统,供医务人员与病人沟通交流及查看病人病情,同时供感染防控专职人员监督医务人员规范操作和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共识7
应制定定点救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预案。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预案应是定点救治医院整体预案的一个分预案,感染防控专职人员要参与定点救治医院整体预案的制定,提示各个环节的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同时,提出防护物资的贮备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
共识8
应关注定点救治医院的24h内整体腾空的应急预案中的感染防控要求。
专职人员应关注定点救治医院应急预案中的感染防控需要,特别提醒相关部门要关注定点救治医院整体腾空的时机,接收转移患者的医疗机构和联系人,转移的方式和顺序,转移人员和车辆的调度、安排和交通保障。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时,应关注定点救治医院平战转换时的24h腾空应急预案中感染防控要求,尽可能按计划有序腾空,避免忙乱引发感染风险。必要时可提醒医院管理者争取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和保障,包括人员、车辆、床位、交通等。转移过程中的医疗保障和意外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医疗安全和感染防控注意事项,以及定点救治医院有关区域腾空后的清洁消毒。
另外,定点救治医院腾空预案中应充分考虑原有特殊患者的疏散转运,尤其是危重患者、新生儿患者、开放性肺结核和艾滋病等传染病患者,及乙肝、丙肝、艾滋病等,阳性血液透析患者安置。若定点医院原有新冠感染康复期随访患者,应考虑安排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随访。组建联合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联合感控办”),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
共识9
应急预案中应包括基于疫情扩大时,定点医院和备用定点医院有序开放步骤,防止因组织紊乱引发交叉感染风险。
感染防控专家应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本地疫情可能的规模,科学设置定点/备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红黄码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等,要全力保障急危重症患者、脆弱人群和规律治疗患者(如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患者等)的医疗救治需求,避免因不同风险层级就诊和防护不到位引发感染风险。并在疫情扩大时,有序开放扩大定点救治医院规模和启用备用定点救治医院,理顺患者住院程序,防止组织紊乱引发交叉感染风险。
共识10
定点救治医院应设置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
定点医院应成立独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2021]88号文件)要求,定点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配备数量足够、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人员。同是建议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整合省、市各级感控专职人员资源,快速建立以省、市院感专家及定点医院、医疗队感控专业人员为成员的“联合感控办”,同时纳入定点医院医务、护理、后勤等部门人员,明确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和分工,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各项工作,为感染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共识11
定点救治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应参与到定点医院临时管理体系中,包括医疗救治专家组等组织中。
定点救治医院在组建医疗救治团队时,应包括但不限于呼吸、感染、重症、院感、急诊、检验、影像、中医、护理等专业专家。感染管理人员参加其中,便于了解情况,及时提出防控指导。定点医院应争取卫生行政部门调度辖区内医护力量,组建医院医疗救治团队,确保定点医院救治力量;建立定点医院医疗救治专家组。
共识12
感染管理人员应负责定点救治医院防护物资及消毒药械的质量审核。
定点救治医院的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防溅面屏、护目镜、医用手套等个人防护物资应经过联合感控办审核,质量合格;所有防护物资应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体型,保证型号齐全;防护物资应满足定点医院满负荷运转30d的需求。定点医院污染区内不可使用挂耳式医用防护口罩,以防止口罩封闭不严出现感染风险。
共识13
建议医院管理者为工作人员提供舒适便捷的生活工作条件,防止救治工作人员出现抵抗力低下情况。
定点医院从事新冠救治工作人员应全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应建议医院管理者及政府为工作人员提供舒适便捷的闭环酒店,酒店到定点医院宜30min内车程。医疗队应整建制入住驻地酒店,并单间居住;酒店应落实热水、清洁、通风、保温等基本的服务保障。医疗队驻地酒店内除保障该驻地酒店的服务人员外,不应有其他非医疗队人员混合居住。
应做好工作人员上下班通勤车辆保障。应采用通勤车辆接送,提供数量充足、通风良好且车内便于清洁消毒的通勤车辆。车辆(备有机动)、人员、班次宜相对固定,人员不应聚集就座。
应做好工作人员餐饮保障。应根据工作人员的排班情况合理安排餐饮供应。工作人员不应在隔离病区清洁区内就餐,医院可设置通风良好的食品补给站,取用时应保持间距,避免人群聚集,不得聚集就餐。
共识14
定点救治医院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定点救治医院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直接分管感控工作。
定点救治医院要由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感控工作,负责人应每日听取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的汇报,帮助协调解决感控相关问题,确保各项感控要求得到全面有效落实。疫情期间,至少每周召开一次感控专题会议,也可按实际情况增加会议频次。
共识15
定点救治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并配备充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
定点救治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重大疫情时,需设立联合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由国家、省、市和定点救治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共同组建,其中定点救治医院和本地市的专职人员负责疫情期间的常规工作,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委派的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指导和协调。
对于500张实际使用床位以下的定点救治医院应配置6~8名感控专职人员,500张以上实际使用病床的,应每增加70~80张实际使用床位增配1名感控专职人员。出现重大疫情时,在定点救治医院应急启用时,应在地区范围内抽调专职感控人员充实定点救治医院的感控力量,在人员数量上可适当增加1~2名。定点救治医院的感控专职人员应至少从事专职感控工作5年、中级职称及以上,专职人员的队伍应由流行病学、护理、医疗等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构成。
共识16
定点救治医院各病区医疗队或医疗组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落实本病区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定点救治医院各隔离病区医疗队或医疗组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和兼职感控人员,至少每50张床实际使用床位配置1名感控兼职人员。兼职感控人员应接受感控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熟练掌握感控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感控兼职人员主要负责与感控专职人员对接,从事本医疗队所在病区日常感控工作的监督、培训、监测和本医疗队队员的健康监测工作,以及对本医疗队穿脱防护用品监督岗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共识17
收治新冠感染者的诊疗区域和设施,应与其他非新冠人员完全分开,且不同基因型的新冠感染者应分开安置。
应避免新冠感染者和非新冠感染者存在平台部门(如影像部门、超声检查部门等)的设备共用和诊疗区域重叠。并严格掌握新冠感染者外出检查的指征,确有必要的应科学排班并规范消毒。境外输入病例与本地病例在基因型不明确时应分层分类收治。
共识18
定点医院应多个病区分散收治新冠感染者,避免单个病区短时间内集中收治大量患者。新冠感染者应单个院区集中收治,避免多家医院分散收治。
要充分落实“四集中”原则,集中专家、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组织最强力量加强对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定点医院应梯度开放,并设置床位预警线(如70%~80%额定床位),尽快完成备用定点医院的布局流程改造(1~2d内),保证新冠感染者的医疗救治平稳有序。
在定点救治医院开始收治患者时,应提前进行适当的整个收治过程的流程的测试演练或少量收到患者测试完成整个收治流程是不流畅,防止出现混乱,引发感染风险。
共识19
应选择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且近期无新冠病毒暴露风险的专业人员作为医疗队队员参与定点医院的诊治工作。
参与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和后勤保障的工作人员应近期无新冠病毒暴露的风险。无全程接种新冠疫苗一律不上岗;无24h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不上岗;感控培训考核不合格一律不上岗;亚健康状况一律不进隔离病区;健康码黄码或红码一律不上岗;经流调显示与确诊新冠患者有轨迹交叉一律不上岗;既往14d去过中高风险区域一律不上岗。
共识20
定点医院诊疗人员应按照床位合理配置人数,每人每班工作时间宜为4~6h。
定点医院各隔离病区应根据病区的床位数按比例配置足够数量的、合格的医疗、护理人员,不应将非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如消毒供应中心等)派往临床诊疗一线工作。在隔离病区污染区工作的人员每日工作时间宜为4h宜,且不应超过6h。
共识21
所有工作人员岗前应接受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穿脱的考核。
定点医院的培训应聚焦流程和管理培训,而非简单感控技术和技能培训。所有进入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应提前具备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储备。定点医院应建立核查机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均接受了感控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上岗前培训内容应至少包括新冠感染相关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和注意事项、发生职业暴露(特别是呼吸道暴露)后的应急处置流程、隔离病区的设置和进出流程、健康管理和闭环管理等知识,以及清洁消毒方法、手卫生、医疗废物处置等基础感控知识。在定点医院开设期间,感控专职人员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对反复考核不合格者应严格退出诊疗活动。针对穿脱个人防护用品的考核,应制定考核合格标准而非考分合格标准,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定点医院也应针对后勤保障人员开展新冠感染相关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和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对需要进入隔离病区污染区工作的后勤保障人员,其培训和考核要求同医护人员。
共识22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内的工作人员应遵循“短小精干”的原则。
“短”即暴露时间要短,所有工作人员要最大限度减少在隔离病区停留时间;“小”即暴露规模要小,在保证基本诊疗需要和满足救治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进入隔离病区的人员规模;“精”即防控措施和策略要精准,医务人员要规范戴口罩、严格落实行为隔离,而不是过度依赖负压病房、防护服等;“干”即落实感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特别是个人防护措施、健康监测、闭环管理以及清洁消毒等基础感控措施。
共识23
建立工作人员暂时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穿脱防护用品不熟练以及身体不适的工作人员应暂停其隔离病区内的诊疗活动。
定点医院在运行期间,应持续开展穿脱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实际工作中穿脱防护用品不熟练、不按操作流程穿脱或存在易污染的动作等情况的工作人员,并针对此类人群反复培训和考核,对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连续3次被发现穿脱不熟练者或连续违反感控相关要求者,应暂时停止从事隔离病区污染区内的诊疗工作。工作人员出现月经期等身体不适情况,宜适当休息,暂缓进入污染区。
共识24
定点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每日开展健康监测,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
定点医院应建立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和健康状况上报流程,定点医院和各医疗队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健康监测内容应包括每日1次核酸单管检测、两次体温检测、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相关症状,出现异常应及时隔离观察和处置。健康监测人群应覆盖定点医院和驻地酒店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通勤司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驻地酒店等工作人员。
共识25
定点医院、通勤车辆和驻地酒店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实行“两点一线”的工作模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的要求。
纳入闭环管理的人员应至少包括医务人员(含检验、影像学检查等辅助科室人员)、管理、安保、保洁、餐饮、通勤司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闭环管理期间,所有人员应减少在医院内逗留的时间,往返驻地酒店和医院期间应佩戴好口罩,中途不下车避免与社会人员接触。在驻地酒店内,严禁出现聚集聊天、串门、聚餐、线下会议等行为。疫情指挥部应派专人负责医护人员驻地酒店内的保障和管理,切实履行监管的职责,可通过日常巡查、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等方式落实闭环管理的要求。参与驻地酒店工作的服务人员也应在闭环酒店内居住,避免因与社会接触而出现意外暴露的现象。
共识26
维修、安保等临时单次进入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完成单次工作后应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维修、安保等需要临时进入隔离病区污染区工作的人员,在进入前应接受穿脱防护用品的培训和考核,在进出隔离病区时应有专业人员监督和辅助。完成工作后应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工作,可不进行集中隔离。
共识27
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完成工作后,应完成7d的集中隔离和3d的居家健康监测后,重返工作岗位。
集中隔离期间,工作人员在无呼吸道有效防护的情况下,不应与被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接触;隔离期间至少每日监测体温2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相关症状时及时报告驻点工作人员;应在集中隔离的第1、3、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最后1次核酸检测应同时采集鼻拭子和咽拭子,均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解除集中隔离后,应再进行3d的居家健康监测,并向所在社区报备。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必须外出时应佩戴好口罩,避免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学校、棋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不得乘坐飞机、火车、客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现新冠相关症状时立即向社区报告。完成居家健康监测,返岗前1d完成1次核酸检测且为阴性,方可正常活动。
共识28
定点医院应开展风险评估,按照不同暴露风险级别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科学防护。
个人防护应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要求,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医疗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选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穿脱流程正确使用。
医疗机构病区清洁区个人防护宜采用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潜在污染区个人防护宜采用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污染区个人防护宜采用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隔离衣、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驻地酒店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宜采用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通勤车司机个人防护宜采用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安保、保洁、医疗废物转运等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所在区域选取相应的防护用品。
共识29
在高风险病区、隔离病区应设有专门的防护用品穿脱区域。
穿戴区域除了配备各种防护用品外,还应设置洗手池、穿衣镜、靠椅(靠凳)、医疗废物桶等设施,并张贴醒目的穿戴流程和注意事项,如穿戴区通风不良,应在室外或酒店更换医用防护口罩。脱防护用品区域应设置穿衣镜、污衣袋、医疗废物桶以及洗手设施等,第一脱摘间和第二脱摘间分别张贴脱摘相应防护用品的流程图和注意事项,有条件时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随时监督,确保脱摘规范。应制定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制度与流程,明确岗位职责。
共识30
定点医院应对本机构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区分高、中、低风险区域,根据风险等级进行日常环境清洁消毒。
一般情况下,有患者“存在”的区域为高风险区,行政办公及机构外围区域(如楼宇之间道路)为低风险区,其他区域为中风险区。
高风险区域:隔离病区应每日至少开窗通风3次,30min/次,在环境温度可耐受时应保持随时开窗通风。不能开窗通风的病区,应确保机械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每日至少换气3次以上。对治疗室等机械通风不良时可使用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环境清洁消毒应由专人负责,每日2~3次。对于物表清洁消毒宜使用一次性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清洁消毒,地面使用一次性地巾浸泡消毒剂(1000mg/L含氯消毒液)后清洁消毒。患者病房鼓励其自行完成清洁消毒工作(病房配备消毒湿巾)。
中风险区域:首选开窗通风为空气“消毒”首选,通风不良时可加强机械通风,必要时采用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环境物表如缓冲区(一脱间、二脱间)由区域负责人员每班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完成清洁消毒;患者转运通道、住院部内部走廊等可由保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每日2~3次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日常清洁消毒。
低风险区域:首选开窗通风为空气“消毒”首选,通风不良时可加强机械通风,必要时采用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环境物表由保洁人员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所有场所均不应使用高浓度消毒液对外环境、通道、物表等进行喷雾消毒。
共识31
新冠感染者的诊疗器械宜选择一次性的,如复用应按规范先消毒后清洗。
用于新冠感染者的诊疗器械宜一次性使用,复用的诊疗器械应参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16)、《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等执行。器械使用后应消毒处理后密闭转运至消毒供应室(中心),由专人进行清洗、消毒、灭菌。清洗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面屏、防水围裙等个人防护装备,清洗时注意动作轻缓,避免产生气溶胶。
共识32
定点医院病历等纸质资料及患者私人物品应规范进行消毒。
鼓励使用电子版材料,尽可能减少纸质材料,如必须打印病历应在清洁区完成,污染区的纸张可采用经过认证的消毒设备终末消毒后方可带到清洁区。患者出院时的私人物品可由患者使用配发的一次性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换洗衣物应先浸泡消毒后再清洗;无法清洗的应打包密封,出院后再进行清洗消毒;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可统一清洗消毒。
共识33
定点医院病房床单元应按规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所有新冠感染者出院后应彻底终末消毒后方可收治普通患者。
新冠感染者出院时,对该患者床单元或该病房进行常规的终末消毒即可收治新入院的确诊患者,可参照《医疗机构环境物表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执行床单元消毒。
当所有确诊患者全部出院后,可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消毒机构对整个病区进行终末消毒(覆盖物表、空气、通风系统管路等),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确定病区安全后转为非定点医院进行常规患者的收治。如医疗机构自行消毒,应严格按照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19193-2015)执行,可选用超低容量过氧化氢喷雾消毒机、大型远程紫外线消毒机等消毒设备开展终末消毒工作。
共识34
定点医院终末消毒应用细菌监测进行效果评价。
定点医院现场终末消毒的效果评价应参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774-2021)执行。消毒效果评价对象包括物体表面和空气,物体表面现场消毒效果用自然菌或指示微生物杀灭率进行评价,空气现场消毒效果用自然菌杀灭率进行评价。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分离培养较为困难,一般不用其进行消毒效果评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无法指示其存活与否,核酸检测结果不可用于消毒效果评价。
共识35
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应严格遵循《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的要求。
患者用床单、被套、枕巾等织物宜选择一次性织物或可擦拭的新型材料织物。医用人员用洗手衣、工作服等宜选择棉质且尺码齐全的衣服。使用后的床单、被套、枕套等装入
双层专用包装袋(宜使用一次性水溶性包装袋),密封并贴警示标识,转运至集中清洗点进行消毒清洗。棉絮、床垫宜选用可擦拭的床垫;对于不能擦拭的床垫、棉絮等宜采用过氧化氢、过氧乙酸熏蒸等方式进行消毒。医用人员用洗手衣、工作服等宜选择棉质且尺码齐全的衣服,使用后的洗手衣、工作服等宜使用水溶性包装袋送至集中清洗点清洗,并应与患者织物分机、分区清洗。
共识36
污染区、缓冲区所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处置;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感染性废物处置,生活垃圾按生活垃圾处置。
医疗废物按要求分别置于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或利器盒中(且不超过3/4容量);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毒种和菌种保存液,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其他方式灭菌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收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48h,应及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交接登记。
共识37
医疗机构应加强定期对清洁区(办公区等)、防护用品穿脱区域、驻地酒店公共场所、通勤车的环境物表新冠核酸检测;如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应在消毒前后进行环境新冠核酸检测。
定点医院应对清洁区(办公区等)、防护用品穿戴区域、驻地酒店公共场所、通勤车的环境物表定期进行新冠核酸监测,应至少每周全覆盖;宜对防护用品脱卸区域进行环境物表新冠核酸监测,以发现可能的污染部位并加强清洁消毒;不应常规对病区污染区进行环境物表新冠核酸监测;如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新冠,应对其工作和休息场所在消毒前后进行环境新冠核酸检测。
定点医院环境新冠核酸采样宜采用专用的环境核酸采样棉签,采样时不需要采用规格板,应尽可能增加采样面积,不需要计算采样面积。采样可采用混采混检,但不同房间之间不应混采,新冠核酸检测阳性的工作人员相关环境也不应混采。
共识38
应科学解读环境核酸监测结果:防护用品脱卸区阳性应加强环境清洁消毒;清洁区(办公区、通勤车、驻地酒店公共场所等)阳性,应对相关人员加强管理并进行新冠核酸监测。
应科学解读环境核酸监测结果。如污染区(病房、发热门诊等)环境新冠核酸监测阳性,不需要特殊处置,科学规范执行清洁消毒流程即可;如防护用品脱卸区阳性,应针对阳性区域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如出现清洁区混检阳性,应在消毒前进行单采复核,如单采仍阳性,应追踪最后一次环境监测阴性至今所有暴露于该环境的医务人员,对这些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并选择性落实隔离等防控措施。
共识39
定点医院应建立多药耐药菌监测和报告体系,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反馈,并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纳入目标性监测的多药耐药菌包括但不限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耐万古霉素肠球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氏不动杆菌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铜绿假单胞菌等。
综合性防控措施主要指多药耐药菌防控核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手卫生、接触隔离、环境清洁消毒、可复用器械与物品的清洁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无菌技术操作、标准预防、减少侵入性操作,以及必要的针对环境和患者的主动监测和干预等。检验科应及时报告多药耐药菌检出情况,联合院感办应督促临床科室严格落实多药耐药菌防控措施,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分析感染原因并制订和监督实施改进方案,形成持续质量改进,有效降低多药耐药菌医院感染率。
共识40
定点医院各个科室/部门应建立侵入性诊疗器械名录,实施临床使用侵入性诊疗器械相关感染病例的目标性监测,以及相关感染防控措施执行依从性监测,并采取综合干预措施预防感染。
侵入性诊疗器械相关感染的防控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和透析相关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预防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综合措施核心主要包括:评估导管留置必要性,尽早拔管;严格手卫生及无菌操作;选择合适的导管留置部位,中心静脉导管避免股静脉;穿刺部位选用2%洗必泰进行皮肤消毒;导管留置时采用最大的无菌屏障;导管接头每次采用酒精或洗必泰棉片用力擦拭;每日采用洗必泰擦浴。
预防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综合措施核心主要包括:每日评估留置导管的必要性,尽早拔管;尽量减少尿管通路的开放,维持无菌密闭式引流;不应常规进行膀胱冲洗;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组织实施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监测并定期反馈结果。
预防呼吸机相关肺炎综合措施核心主要包括:每日评估留置导管的必要性,尽早拔管;若无禁忌症应将患者头胸抬高30~45°;口腔护理每6~8h一次,使用氯已定对口腔黏膜、牙龈等部位擦拭或冲洗;宜选择经口气管插管;湿化液应使用无菌水;应控制与维持气囊压力在25~30cmH20。
共识41
定点医院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新冠以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确定承担本机构内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主体部门、人员及其职责;明确感控管理部门或人员指导监督本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防控工作开展的职责。
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要求,重点询问和关注收治的新冠患者是否合并有其他传染病,若有则应根据该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将其与普通新冠肺炎患者分开安置,避免此类传染病在新冠肺炎隔离病区发生交叉传播。
共识42
定点医院应成立涵盖临床、院感、检验、影像等专业的工作人员职业暴露风险评估专家组,承担职业暴露后风险评估及处置措施制定等职责。
定点医院应组建涵盖临床、院感、检验、影像等专业的工作人员职业暴露风险评估专家组,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当事人应立即按照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现场处置并报告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共识43
医疗机构应制定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在隔离病区应配备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
定点医院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并开展培训,在隔离病区等污染区宜设置应急处置房间,应备有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箱内应配备独立包装的隔离衣、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护目镜、手套、75%酒精、注射器、生理盐水等。
共识44
医疗机构应开展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定点医院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暴露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宜在醒目处张贴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图,做到人人知晓并熟练操作。
共识45
定点医院应制定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异常及核酸阳性的应急处置流程。
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相关症状时,应及时申报并立即暂停隔离病区工作,在驻地酒店进行健康观察,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检查和治疗,即使排除新冠也应直至其症状体征消失3d后且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岗。
一旦出现工作人员核酸结果阳性,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并积极配合辖区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风险评估,根据流调结果确定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并实行集中隔离,必要时由卫生行政部门调配医疗资源进行医疗队的整体替换。
共识46
定点医院联合院感办应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感控日常督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联合院感办应根据定点医院的实际运行情况和人力情况,建立院科两级督导机制,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制定详实的督导制度和计划,包括督导范围、内容、频次、人员分工、反馈机制等,并落实到位。对督导过程中反复出现的问题,应开展“回头看”。
督导组对办公区域、休息区域等清洁区、患者收治区域工作人员更衣区、个人防护用品穿戴区等外围区域以及一脱区、二脱区、隔离病区、检查检验区域进行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共识47
督导内容应包括流程管理、个人防护用品、设施设备、清洁消毒、患者教育及管理、健康监测、清洁区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织物管理、职业暴露等,并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制定督导表,督导人员应经督导前培训,对督导内容、督导方法统一标准,避免因多头管理、理解偏差而导致的防控措施执行标准不一致情形。督导内容应同时提供给执行部门。
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通过会议、通讯等措施对相关部门、科室进行反馈和沟通。针对反馈的问题,医院应将问题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于较为复杂的问题,应逐级报告,在医院层面予以解决和整改,化解各种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