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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快讯|“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第44期之岳希明教授报告会顺利举办


2023年4月21日下午,应经济学院副院长方红生教授邀请,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岳希明教授做客第44期“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报告主题为“两种再分配政策工具的比较研究”。报告会由方红生副院长主持,来自院内外近30名师生与会聆听岳希明教授的精彩报告。

方红生副院长首先对岳希明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岳希明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二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获得第十四届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入选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主要研究方向为收入分配、农村贫困、地方财政、国民经济核算。

岳教授对浙大经院的热情邀请表示了感谢,并从收入再分配的角度出发,与经院师生展开了深入的分享与交流。

岳希明教授指出,测量和评价政府再分配政策效应是收入分配研究领域的核心。通过比较再分配政策前后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测量收入再分配效应的方向及大小,能够使再分配政策效率的量化评价得以表现。而在不增加政策总成本的前提下,如何优化再分配结构,提升再分配政策效率,真正做到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对于推动我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再分配效应受到三个要素的影响:再分配规模,再分配的累进程度(累进性),以及政策对居民收入排序的改变(再排序)。作为收入再分配的两个重要工具,个人所得税与转移支付的政策顺序也会影响再分配效率,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通过对RE指数(再分配效应指数)进行Kakwani分解可以发现,当再分配政策不改变收入排序时,转移支付的累进性倾向一般会高于个人所得税。来自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再分配总效应中的转移支付贡献率均值为86.60%,个人所得税则仅为13.40%。在我国,转移支付占再分配效应的比重也达到了86.75%。细分而言,转移支付在累进性、纵向再分配等方面均远优于个税,仅在影响较小的再排序方面劣于个税。

岳教授进一步认为,个人所得税和转移支付在累进性上的内涵存在明显不同。转移支付的累进性来源于对低收入人群的倾向,转移支付率越高时、其累进性也就越强;个税的累进性来源于对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调整,个税税率越高时、其累进性反而越弱。在大多数发达国家,由于个税缴纳群体的基数较大,税收负担不需要集中于少数高收入人群,累进税率虽然不高、但个税收入的规模大,调节作用也就较强;但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由于较低的平均收入、个税缴纳群体较小,使得累进税率相对较高,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也就非常有限。与此同时,发达国家的转移支付率普遍较高,制度设计与保障更为完善,调节作用也就更强;而转移支付率低的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其社保体系最初服务的对象并不是收入最低的群体,因此可能出现社保体系反而优先保障高收入人群的情况。

此外,个税税率与转移支付率的提高,都会引起再排序效应的扩大。转移支付引起的改变排序会更加显著,这是因为绝大多数社会保障资金都不是以收入作为标准分配的。但岳教授认为即便如此,我国的政策设计上也依然存在努力的余地和改善的空间,比如通过协调各种社会保障支出项目、为全体国民提供满足最基本生活需要的资源等。

交流环节,方红生教授、张川川研究员和部分研究生围绕最优个税设计与最优转移支付设计的再分配效应的比较,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和转移支付改革的方向等问题与岳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最后,方红生教授对岳希明教授的最新研究给予了高度肯定,对岳教授的精彩演讲表示感谢,也对积极参会的各位师生表达了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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