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请人网上申报、县(市、区)教资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十堰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对415人(见附件)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1月23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据实向十堰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实名反映。
电 话:0719-8699881、0719-8699883
邮 箱:syjjzx@qq.com
十堰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