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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可能使用的逃避追踪方法

2016-12-06 网友 信息时代的犯罪侦查

如何追捕罪犯?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也是本号早些时候发的一篇老文了。方法万千,不如实干一次。但是现在是信息时代,多了解一些犯罪分子的手段和方法,也是很有意义的,至少会让警察的思路得以丰富起来。在上次发表之后,小编又收集了网友说的很多情况,整理如下,希望能够给正义之士提供一点点参考。



  1. 不再使用过去的QQ号。(但仍然可以继续监控)


  2. 不使用以前的手机号码,且可能会同时更换手机和号码。(但仍然可以继续监控)


  3. 不使用手机和以前的朋友、家人联系。  (但仍然可以继续监控)  


  4. 躲避在大学校园里,租个单身宿舍,人多,隐蔽,饭菜便宜,可以健身,可以学习,为以后重新工作打下基础。同济药业董事长周小明就是这样干的,如果不是出去,他还不会被发现。


  5. 有的犯罪分子还可能进军影视圈,针对这一点,小编也是醉了,大家知道我在说谁吧?


  6. 在偏僻农村,买通村委,落个户,就可以拥有一个新户口和身份证。(大毒枭刘招华就是这么干的,如果不是他后来太招摇,招商引资的,不会出事。)  


  7. 有的犯罪分子会辗转到湖北某林区,——这个地方目前算是出了名了。在那里换套身份跟玩儿似得。


  8. 如果有足够的资金。至少5万以上,或者至少5年内不工作,他们可以维持一个还算像样的生活。


  9. 有点脑子的犯罪分子很少办理银行卡,使用现金的频率较高。

       

  10. 不再和过去认识的所有人联系,如果想家人了,他可能到距离现在居住的地方500公里外,也有可能另一个省,打公用电话给他们。不会说近况。


  11. 选择居住的地方,到他从没去过的省份,人多的省份。他们一般不会迷信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很多家伙都是在家乡被抓获的。刘招华是,周小明也是,谢先荣也是这样,白宝山也是这样。


  12. 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使用假的身份证。偶尔用一下可以,也不会长期用一张。很多家伙就是因为假身份证被发现。  


  13. 尽量在一个地方不出门,如果非出去,晚上出去。不去人多明亮的地方。特别是出事(案发)的两个月里,他们最可能待在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地方,白天吃方便食品,晚上出去采购。


  14. 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旅行,他们会尽量选择坐汽车,且可能是短途的,路线选择,可能会转一次车,就到了另一个省。不坐飞机,身份证就要了他的命。也不会坐火车,乘警和入口处的警察也查身份证。坐汽车不会从汽车站上车。碰到什么车,上什么车,遇到到哪里的车,就坐哪里的车。


  15. 如果上网,去网吧,不会打开自己过去的邮箱、QQ、博客等带有个人过去特征的东西。他们如果非要打开的话,也不会在他的现在居住地,操作时间一般也不会超过10分钟。


  16. 衣服穿最普通的一种,养成戴帽子的习惯,陪一个有色眼睛戴上。这样能够减少被认出的机率。


  17. 做事低调,少说话,能不说最好不说。


  18. 逛论坛可能一直潜水,偶尔上来透气时,也会匿名发表。


  19. 交通方面,如果路途近,最可能步行,或者骑自行车。打扮成旅游者,骑自行车通过关卡,然后搭货车走。  


  20. 出事最初的一个月里,他们不会在任何地方停留超过两天。到名山大川旅游的可能性也有。大跨度、随机性是保证安全的第一要务。他们会避开自己曾去过的任何地方。    


  21. 一般不住带监控探头的宾馆,不在大商场购物。一般的连锁店就行,不会一次购买太多的物品。


  22. 很多家伙都是因为身份证出事,他们一般会记住几个周围的人的身份证,同事、邻居、同学等,注意年龄差不多,而且他们都绝对是老实人,一辈子也不会上警察的追捕名单。很有可能会按照他们的信息做几张。偶尔用一下。这只是权宜之计。


  23. 他们有可能不会乘坐出租车。很多的哥几乎是业余警察。他们很快会被警察找到。万一乘车,他们也会在离目的地一公里外下车。地铁、公交、短途客运汽车是最佳选择。上车后除了买票说出目的地,不会说其他话。戴帽子,低头或者看窗外,不会和别人的目光对视。

     

  24. 警察的精力也是有限的,一个星期之内是最危险的,也是最容易被逮到的。半个月时间几乎会让警察丧失追捕的信心。1个月的时间,连他们的上级也会无计可施。该做的都做了。大家就会基本放弃。这一个月对犯罪分子来说是最难熬的,但想想那么多警察没白天,没黑夜的守候、监听、追捕每天传来的大量似是而非的信息或者线索,他们的日子 更难。每过一天,警察的线索就越少,压力就越大,出错的几率就越高。犯罪分子最懂得忍耐是最重要的。  


  25. 精明的犯罪分子一般不走回头路    


  26. 他们习惯于忍受孤独。    


  27. 聪明的犯罪分子一般很少使用手机。  

     

  28. 小编补一条:不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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