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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正在征集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毕节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新局面,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塑形行动”,我委起草了《毕节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2号令)和《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毕府发〔202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毕节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8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朱洪春;电话:0857-8617915。
(四)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1241271243@qq.com。
(五)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行政中心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C栋东1201室;邮编:551700。
感谢你们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校核:文世进 审发:常 海
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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