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系列】“资源-资产-资本”化的基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要积极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评估确认,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搭建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形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并于2021年交由全国人大审议。
为贯彻落实上述要求,自然资源部确定河北、江西、湖南、青海、宁夏5个省(区)作为全国第一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地区,并发布清查技术规程和技术指南,指导开展清查试点工作。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全面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通过估算资产经济价值,基本掌握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和海洋等7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系列政策要求
目前,全国大都处于试点阶段,将试点分为国家试点和省级试点两部分。
其中,国家试点为河北、江西、湖南、青海和宁夏5个地区。
已知正在开展省级试点的有广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广西省、四川省和安徽省等6省共计22个县(市)。
业务解读
自然资源管理主体业务包括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七项。
其中,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工作的核心是资产管理,主要是由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评估核算、委托代理、资产规划、资产配置、收益管理、考核监督、资产报告八部分内容组成。
其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关系最为紧密,具体业务关系如下所示: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与其他业务关系示意图
工作目标
叠合已有各类基础调查(清查)、确权登记等数据,提取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通过统一基准时点,补充调查价格、使用权、收益等价值属性,估算其资产经济价值,基本掌握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和海洋等7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形成一套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
在2021年全国人大会之前形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为后续资产统计、评估核算、考核监督等工作夯实基础,为切实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供重要支撑。
工作流程
依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技术规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技术指南》的要求,结合各地清查工作实际要求,南方数码围绕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四个层级的不同需求,针对性的提供不同的业务服务。
其中,县级负责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技术流程大致分为七部分:“准备工作—清查统计—数据建库—统计汇总—检查验收—成果归档—建立系统”。
县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体流程图
——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