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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轻松办|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

宁波税务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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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一起来看↓↓↓

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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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货物劳务包括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什么是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




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是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申报业务。



办理材料 

------  请提供以下资料------

01


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02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03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04


出口发票

05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凭证

06


如有其他情形,请查阅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相关文件



注意事项 


纳税人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后,即可完成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的申请。原需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以及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的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备查。


首次申报是否要先开展实地核查

才能办理退税?




对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方可办理的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以及变更退(免)税办法后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经审核未发现涉嫌骗税等疑点,或者已排除涉嫌骗税等疑点的,应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办理退(免)税。


“容缺办理”原则




在该纳税人累积申报的应退(免)税额未超过限额前,可先行按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再进行实地核查;在该纳税人累积申报的应退(免)税额超过限额后,超过限额部分需待实地核查通过后再行办理退(免)税。上述累积申报应退(免)税额的限额标准为: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营出口业务)100万元;生产企业(含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业务)200万元;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100万元。



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上传申报办理。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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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二税务分局

供稿|象山税务

文字|张萱瑜

审核|吴碧锴

校审|李一园

编发|王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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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慈溪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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