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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周 | 解读总理答记者问,三方面推进“互联网+”发展

范周 言之有范 2021-07-18


3月20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就“互联网+”问题及未来发展举措进行了重要说明,比如鼓励“互联网+”企业回归国内A股,采用松紧适度的制度和开放包容的心态等等。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范周教授对此进行深度解读,通过总理答记者问划重点,看未来“互联网+”将如何发展。



一、完善境内上市制度,欢迎“互联网+”企业回国


李克强总理表示,有些“互联网+”企业到海外上市,我们要求有关部门完善境内上市的措施,欢迎A股回归境内。同时为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创造有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今年2月,360在国内A股成功上市,市值达到3800亿元人民币,较之于之前在美国80亿美元左右的估值直接翻了7倍。360的回归为互联网企业回国上市找到了可供参考的模式,而且估值大大提升。在今年两会上,包括百度董事长李彦宏、网易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丁磊、搜狗CEO王小川等在内的两会企业家代表纷纷表态,如果政策允许,考虑回国上市。互联网公司近年来纷纷“出走海外”,主要是因为国内市场上市准入门槛较高。法规规定拟上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然而,互联网公司的模式通常是通过大量的融资,先获取规模优势,再进行盈利。需要连续盈利的上市准入门槛与互联网公司的发展诉求形成了较为尴尬的矛盾局面。



互联网企业在国内上市,对自身和国内市场发展有着重要发展意义。从企业来说,将享受到更多的国内政策红利;其次互联网企业能够推进国内经济结构和市场更加均衡和成熟。新华社发文《中国资本市场的“BATJ梦”该圆了》,该文指出,过去5年,新经济成为中国经济中增长最快的板块,占到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然而,目前A股市场仍以传统行业权重股为龙头,金融地产、工业和原材料等产业‘挑大梁’,产业结构偏传统。”因此,互联网独角兽企业一直是中国A股市场的缺憾。今后随着境内上市政策的日益完善,我们期待着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回归,让国内也能享受新经济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



二、推动“互联网+”与“智能+”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动能


李克强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们还要推进“互联网+”,来拓展“智能+”,把它和医疗、教育、政务服务等结合起来,推动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向前发展,既快又健康。


中国走进新时代,各行各业加速拥抱科技转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 “深入开展‘互联网+’行动,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广泛应用,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快速崛起的新动能,正在重塑经济增长格局,深刻改变生产生活方式,成为中国创新发展的新标志。”


《政府工作报告》同时提到要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实现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等互联网环境的优化措施。互联网硬件设施的完善和资费标准的下降为“互联网+”消费营造了更为便捷、高效的环境和条件。


以旅游业为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用“出境旅游人次由8300万增加到1亿3千多万”的数据印证了人们生活的持续改善。数据显示,国内旅游人数50.01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2.8%;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7亿人次,同比增长3.7%;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5.40万亿元,增长15.1%。在“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更需要关注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另一个极为重要的表述,即“2018年要发展壮大新动能,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互联网+旅游业”产业融合,提高旅游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根据多方数据显示,未来15年,中国将贡献全球消费增量的30%,中国消费群体的消费模式正在发生转变,消费结构与发达国家日益趋同。人们消费习惯和消费诉求的转变推动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升级的深化。这其中,互联网将扮演重要角色。在文化产业领域,“互联网+”“智能+”正以势不可挡的姿态渗入,前沿性、颠覆性、引领性的技术对未来文化产业商业模式与价值创新将产生重要影响,“文化+ 科技”发挥的叠加效应将持续凸显。非遗保护、文学创作、数字媒体、动漫、影视、音乐等各种领域与互联网发生着日益深广的联系,改变着传统文化产业的形态,新型文化业态将成为产业发展重要增长极。



三、加强立法,包容审慎,

提升服务效能


对于“互联网+”的监管问题,李克强认为“互联网+”作为新事物,它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关键是要趋利避害,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对于“互联网+”,不能怕惹事、图省事,出现了某些问题就一巴掌打死;也不允许利用“互联网+”搞坑蒙拐骗,败坏“互联网+”的声誉,搞抹黑。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其虽然带来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的大幅提升,但同时也带来了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大、市场生产混乱等乱象,而这些问题仅靠企业和市场的自我净化是不足的。新兴业态要健康发展,有效监管必不可少,政府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加以校正。具体而言,一方面,我们要加强事前宣传,重视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另一方面,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合理的惩治。2018年2月5日举行的第二十一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将加大对新型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加强研究应对,促进提升网络治理能力。

 

“互联网+”本就是新兴事物,自有其成长发展的路径和规律,对于它的监管,应该摆脱传统的监管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加以对待。所谓包容,就是容得下不同,眼界辽阔一些,视野宏观一点;所谓审慎,就是守得住底线,尊重新动能,了然新方位。对于市场上出现的问题,先看一看、放一放、让市场多跑一跑,不必过于着急做出判断和措施。这既意味着政府充分相信市场、鼓励创新,同时更加重视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结语:习近平总书记在给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辞中提到“要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代表委员们的提案中,“互联网+”也是毋庸置疑的高频词汇。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已是事实,而互联网对其他行业的渗透和融合势必愈加广泛。文化产业从业者对待新现象,新趋势,既要主动适应也要头脑清醒,既要顺应潮流也要保持警惕。从教学到科研,互联网技术深深的影响着周围的一切,等到新技术能够消除和解决现在的诸多发展瓶颈时,还有什么想象力不能成为现实?


参考来源:《IPO市场改革风起:“独角兽”巨头回国上市指日可俟》


END


责    编 | 徐妤函  谭腾飞

美    编 | 杨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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