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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讲述数字经济下的“思”与“辨”

汪晓琳 言之有范 2023-04-03


 今日看点

自从2015年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以来,截至2019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已经连续5年提及“互联网+”。网络时代下科学技术的更新迭代不断催生文化产业新思路、新业态、新模式,深刻影响着文化产业生产、消费的方式与习惯。今天,我们一同走进《数字经济下的文化创意革命》一书,一起看看数字经济带来的产业浪潮。



从2016年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就在多个场合中提及数字经济,数字技术被认为是产业转型、经济转型的重大机遇。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三二一产业逆向渗透态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数字创意产业的概念,提出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文化产业在新一轮产业与科技革命中赢得先机。


《数字经济下的文化创意革命》从数字经济宏观背景出发,梳理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历程,总结出数字创意产业的内涵与外延,对未来数字创意产业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文化与数字的融合愈来愈深入、愈来愈广泛的当下,数字技术已经渗透到产品的创作、开发、传播、消费等各个环境,成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擎,带来了一场盛大的文化创意革命。



“数字经济的构成是互联网底色的生产变革”


数字经济的发展是技术与战略协同驱动。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就开始了现代信息技术领域的布局,小型机DJS-130和巨型机银河-I型计算机运算能力的逐步提升,中国软件技术公司的成立等都是这场布局中的重中之重。信息技术的产业突破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打通“最后一公里”,以此为基的个体消费无孔不入,互联网从服务业向实体经济广泛深入,“互联网+”被广泛应用到各行各业。


数字经济产生了新组织方式、生产要素、流通渠道、商业模式,既有助于实体经济、传统产业的升级和转型,也有自身的裂变式创新发展。在《数字经济下的文化创意革命》书中,范周教授归纳总结了数字经济以及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脉络与内涵理论:


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是数据,而生产设施则给予数字技术和数据展开,包括“云”和“网”;数字经济的生产方式从机械化生产转向智能化生产、标准化生产转向个性化创作、集中生产转向“去中心化”组合;组织形式从单一的线上线下模式转为线上线下相融合,从传统层级式、垂直型产业链和规模化、专业化分工转变为基于互联网的平台化、扁平化发展。


具备了产业发展的基础要素后,数字经济实现了真正的腾飞。而数字技术的更新速度之快,以至于当下无法给出明确的技术分期边界。《数字经济下的文化创意革命》从“互联网+”、大数据、5G、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关键词入手,对数字技术窥探一二。



总结来看,数字经济产业就是数字的产业化和产业的数字化。前者通过各项技术的发展使得数据正向新兴行业迈进,催生出数据交易、数据租赁服务、移动支付等具体行业格式。后者即数字与传统行业的整合,体现了传统产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推动农业、工业、第三产业走向智能化、融合化。


数字创意革命下的产业与企业


第三次工业革命以来,科技与文化的互动融合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数字创意产业是最集中的体现。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史是一部科学、技术与文化协同发展的演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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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升级,新业态层出不穷


泰戈尔曾说:“古老的种子,它生命的胚芽蕴藏于内部,只是需要在新时代的土壤里播种。”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传统产业和行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可能,例如“互联网+”教育,让大众教育真正变为可能,慕课的推行让教育资源真正实现了共享化、开放化和无边界化;“互联网+”旅游,智慧旅游助力传统旅游业突破瓶颈,旅游逐渐向平台化、社交化、定制化发展;“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助力政府职能的转变,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推动政府精准对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拓宽传播渠道,公共文化服务真正有望让群众触手可及。


21世纪以来,移动互联网与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驱动数字创意产业爆发式增长,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科技革命不断将数字创意产业推升至全新的高度。消费需求升级和创新发展驱动数字创意装备和创意设计产业实现高速增长,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虚拟现实等产品种类不断丰富。


以数字技术为驱动的数字创意产业,包括网络文学、游戏、动漫、影视、演绎娱乐、音乐、摄影、美术、创意设计、出版发行、在线教育、VR等。据《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有着巨大的网络人口红利,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1%。


加之我国目前知识产权环境越来越好,在数字内容上出现了一批爆发力极强的发展热点,从2012年到2017年数字音乐、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直播行业的年均增长速度超过20%,也催生出内容付费的新商业模式。付费用户由原来的注意力经济逐渐走向内容经济,从流量经济走向付费经济,在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中,经济学意义上的规模效益、边际收益递增也更为突出。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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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转型,互联网思维顺势而为


数字经济带来的革命下,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学习方式都受到了颠覆式的影响。互联网的技术构成特点决定其内在精神,包括分权、平等、去中心化等互联网基本原则。《数字经济下的文化创意革命》一书为我们详述了互联网思维框架体系。





(1)用户思维:以人为本

(2)简约思维:大道至简

(3)极致思维:唯快不破

(4)迭代思维:谁与争锋

(5)流量思维:等待质变

(6)社会化思维:平台共赢

(7)大数据思维:预测未来

(8)平台思维:开放共享

(9)跨界思维:交叉融合




在这样的思维框架中,企业要想占领时代高地就应当顺势而为。放低身价,一切从消费者出发,原本“自说自话”的一条老路现在似乎已经行不通,分析消费者大数据,细分消费者,根据消费者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才是正道;创新成为企业变革的核心,在企业变革中,创新似乎是永恒不变的话题,而在数字经济的加持下,企业的技术创新俨然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数字经济下的文化创意革命》提供了非常详实的案例分析帮助读者更深了解互联网思维和数字经济,也为企业在浪潮中的变与不变增添思考。例如江苏奇美乐器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智造”,以电商转型打开通往新世界之门;廊坊日报社摆脱中国报业困境,以“中央厨房”为内容处理中心,打造全媒体数字综合平台,将传统的资源效益发挥到最大。


数字创意产业的挑战与未来


事物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层出不穷的问题也相伴而来。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中,游戏、综艺、音乐等多个领域的侵权现象也愈演愈烈。新技术的渗透带来数字经济的三大难题:数字鸿沟问题依然严重,数字安全面临严峻考验,政策法规滞后于实践。


就其中网络版权问题而言,首先,数字技术致使侵权主体难界定。目前网络版权侵权模式日益呈现复杂化、多样化态势,网络版权制度如何有效应对日益分散化、业余化的侵权行为是体现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智慧的关键所在。其次,法律疏漏、滞后的现实情况,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著作权法》无法与其相适应,以保证著作权产业的有序进行。但是,网络不应成为侵权者肆意狂欢的庇护所,著作权制度真正成为社会创作活力的“催化剂”和产业发展的“推进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图片来源于网络


总结


2012年以来,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基本上进入文化产业的“新常态”,即中高速发展,增速在12%-15%之间。未来,随着5G的普及、产业间的融合创新、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消费市场的活跃需求,将进一步刺激数字创意产业的持续发展,为文化产业的腾飞创造新的可能。




END




美   编 | 赵   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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