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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及路径选择专题之四:自行清算 | 大成·实践指南

江苗等 大成上海办公室
2024-12-11

作者:江苗、张晶仁、罗欣、苗雨荔、赵梦真

公司因经济形势变化,产业落后,持续亏损等原因走向经营终结时,对其及时进行规范的清算并注销是控制投资者风险、高管任职风险的最佳方式。《公司法(2023修订)》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实施后对公司投资者、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规清理产能落后、亏损、停工停产或没有经营业务的公司在目前经济及法律环境下显得尤为迫切。


作为本专题系列文章第四篇,我们对公司自行清算程序的适用条件、程序时间及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讨论,仅供参考。



IV

公司清算及注销路径选择之自行清算


自行清算的优势在于清算期间各项清算事务由公司人员控制,程序走向及目标相对可控。且自行清算的启动程序无需向工商登记机关或法院申请,程序时间相对可控,条件齐备的情况下,最快能够在1-2个月内完成公司清算注销程序。


什么类型的公司适合进行自行清算?


1.启动自行清算程序的条件


公司进行自行清算首先需满足启动自行清算程序的条件,即能够满足公司解散条件,并成立清算组。


(1)工商解散条件


现行及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做出解散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此以外,公司常用的法定解散事由还包括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如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需股东(大)会做出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条件


就成立清算组事项也需经股东(大)会决议,但一般仅需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


2.资产及负债清晰,初步判断不存在破产情况


为尽可能的避免清算责任风险,公司在注销前需清理公司全部债务。如在清算过程中才发现公司资不抵债,还需申请破产清算,不但拖延了清算完成的时间,部分提前清偿完毕的负债以及资产处置行为还存在被破产管理人撤销的风险。


3.公司股东能够就清算各项工作达成基本一致


除了启动清算程序所需的股东(大)会决议外,公司清算期间的清算方案、资产处置、职工分流安置以及对外投资的处置均需要股东的配合及协助。如有股东对清算方案、资产处置方案不认可,不能够表决通过最终的清算方案,也会产生清算程序的不可控风险。


自行清算时间及工作流程


自行清算主要经历的步骤有: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公司注销。如上述程序均能够顺利进行,公司资产处置及债务清偿顺利、股东或利害关系人不对清算程序进行阻挠的情况下,预计程序期间在2-6个月左右。预计时间及工作内容如下:



什么类型公司适合进行简易注销


1.简易注销的优势


(1)公告期缩短至20日;


(2)工商登记机关主动推送信息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即可办理注销;


(3)简化材料:一般注销需要提供6-10份材料,简化后只需要提供4份材料就可以了。


2.简易注销的劣势


公司简易注销后,股东承担的责任范围较大。《公司法(2023修订)》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选择简易注销程序的公司全体股东须承诺在公司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目前的公司注销实务中,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股东在简易注销程序中出具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情形。” 等。


3.简易注销适用对象


如公司债权债务清晰,已经全部清偿完毕,或有债务风险较小的,可以采用简易注销方式简化注销流程。


为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效率,部分地方工商登记部门推出了“吊转注”简易注销程序。即被吊销营业执照满3年的公司,仅需部分股东申请就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完成公司注销。如公司股东判断公司不存在不能使用简易注销的情形,且注销后公司或有债务整体可控,可以选择采用简易注销程序。


清算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


1.清算方案


清算方案是由清算组制定,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由清算组组织实施。是清算组据以处理公司清算事务,了结公司债权、债务的法定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财产清单,财产作价依据及处置方案,债权、债务清单及处理办法等。


2.清算报告


清算报告是清算组执行清算方案的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资产清理及处置、债务清偿、职工安置、税务注销、清算费用、剩余财产分配、清算结果以及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确认后后续工作安排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清算报告中清算结果需达到的目标为:


(1)资产处置完毕;


(2)对外债务清偿完毕;


(3)清缴各项税金并办理完成税务注销手续;


(4)职工安置完毕;


(5)剩余资产分配完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清算报告确认,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清算报告确认,须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后,清算组继续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工作以及银行账户注销工作。


办理注销所需材料


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材料一般包括: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解散决议文件,国有独资企业还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3)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清税证明;


(5)清算公告文件,可以是公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


(6)营业执照。


如公司选择进行简易注销,则无需提交决议文件、《清算报告》以及清税证明,需另外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或部分投资人承诺书以及股东名册。


自行清算完成后可能的遗留风险


1.遗留债务责任以股东分配所得财产及出资责任为限


清算组已经完全履行清算责任,办理完毕公司注销登记后,债权人有权向已注销债务人的全体股东追偿。债权人的追偿范围仅限于股东因公司清算分配所得的财产以及尚未对已注销公司履行的出资义务,股东需要再上述责任财产范围内偿付遗留债务。


在公司清算完毕注销后,债权人就尚未分配财产和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遗留债务债权人可能向清算义务人主张违法清算的侵权责任


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义务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待新《公司法(2023修订)》生效后,明确清算义务人为公司董事,股东将不再是清算义务人。


遗留债务人可能向清算义务人主张违法清算责任的理由包括: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


公司清算责任为侵权责任,权利人主张赔偿的范围以侵权产生的损失为限,即债权人未获清偿的债权,不受限于股东的出资责任及公司剩余资产价值。



结语


自行清算是实现公司清算注销的最常用方式,效率最高,在合规清算的前提下能够将董事、股东风险降到最低。自行清算程序工作根据公司特点可繁可简,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方案。


点击下方文字查看本系列其他文章:


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及路径选择专题之一:公司清算前进行风险自查的必要性


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及路径选择专题之二: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要点


公司清算前风险自查及路径选择专题之三:拟清算公司常见问题及解决思路



作者介绍

江 苗


大成上海 合伙人

pascal.jiang@dentons.cn



江苗律师系大成上海科技、媒体与电信行业组的合伙人。江律师在TMT行业服务有超20年的客户服务经验,所覆盖的细分行业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IT设备和服务、软件、大数据分析、云计算、芯片、区块链、无人驾驶和新能源汽车等。江律师擅长在高度监管的行业中,为中资和外资客户的中国市场准入设计合适的投资和合作结构,完善与合作方的合作安排,保护核心知识产权。江律师对中国的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合规业务有着独到的理解和深刻的实践经验。在涉外破产领域,江律师亦具有丰富经验。

张晶仁


大成上海 合伙人

jingren.zhang@dentons.cn



张晶仁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争议解决、债务追收及破产。张律师长期服务数十家知名企业,所涉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房地产、互联网、化工及新能源等行业。

在争议解决领域,张律师从业以来主办了数百起商业诉讼与仲裁案件,熟悉各种诉讼法律与仲裁规则,胜任复杂的商业争议解决纠纷,能够基于客户的立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在债权追收领域,张律师除了通过诉讼方式催收外,其还能够利用各种非诉讼的方式进行催收,通过其丰富的经验就复杂个案设计、实施各种可行的方案,为客户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在破产领域,张律师曾担任多个重大破产项目的管理人,亦具有丰富经验。

  欣


大成上海 合伙人

xin.luo@dentons.cn



罗欣律师系大成劳动法团队的合伙人律师,工作地点为上海。在加入大成之前,罗欣曾历任二家顶尖专业劳动法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高级律师,并曾兼任某知名500强公司的中国区劳动法顾问。罗欣专长于劳动法及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他的工作涉及众多领域,包括制造业、金融业、IT业、医药业、市场研究业、零售业等。罗欣主要负责劳动法律相关文书的起草及各类劳动争议的处理(包括调解、仲裁及诉讼)。他经常就协商解除、裁员、停工事件、集体协商及内部调查等案件提供现场支持。

苗雨荔


大成上海 律师

yuli.miao@dentons.cn


赵梦真


大成上海 律师

vanessa.zhao@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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