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事关你的孩子!6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25日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新闻发布会
新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较之前更加全面细致规范
条文由7章扩展为9章
72条增加到132条
在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和保护
勤俭节约意识培养
网络保护等方面
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加强家庭保护方面
细化和完善监护人监护职责范围,详细列举监护人当为的积极行为、禁止的消极行为,明确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的协助义务。
在网络保护方面
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出规定,实现对未成年人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在强化政府保护方面
进一步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教育、安全保障、卫生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职责。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明确内设机构或专门人员确保政府责任落实到位。
我区现有未成年人391万
在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构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
强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等方面
取得“新突破”
全区2171名集中供养孤儿、分散供养孤儿
生活保障月均标准分别为
1947.7元/月和1663.8元/月
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标准50%和77%
建立自治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
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28个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形成合力
全区持续开展农村牧区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帮助解决留守儿童无人监护、辍学失学等问题
仅2020年
帮助无户籍留守儿童登记落户89人
全区乡镇和街道一级配齐1364名儿童督导员
村(居)一级配齐14057名儿童主任
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
全区已建成:
儿童福利机构14家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2家
儿童之家1254家
实现儿童福利机构盟市全覆盖
全区各地共引入社会组织46家
累计开展各类关爱儿童服务活动419次
启动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开展各类培训、政策宣讲3629场次
美编/邵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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