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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1人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拘留!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乌兰浩特市先后开展多轮核酸检测和风险人员排查,并对风险人员分类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工作中,绝大多数市民能够理解配合,自觉遵守隔离规定,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仍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对此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乌兰浩特警方坚决依法查处。五一街居民乔某,9月20日从深圳返回乌兰浩特,经排查系次密接人员,居家隔离的第一天工作人员就告知其居家隔离事项。然而乔某以倒垃圾、亲属送东西等理由多次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打开房门,工作人员及民警对其进行警告。9月24日,乔某不顾警告,仍然多次外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在乔某隔离期满后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顾大局、讲责任,特别是在居家隔离期间,要严格遵守足不出户、拒绝探访、核酸检测、通讯畅通等要求,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健康安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指令,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公安机关对拒不遵守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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