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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紧急通知:重申货运车辆通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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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货运车辆
通行政策的紧急通知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机制关于货运车辆通行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切实解决近期部分地区货运车辆通行不畅问题,自治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印发紧急通知,重申货运车辆通行政策如下:
一
负面清单
(一)不得随意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或限制运输服务。(二)不得简单以货车车籍地为依据限制通行。(三)对于司乘人员无高低风险地区行程的货运车辆,各地不得随意限制通行。(四)对有高风险区所在城市行程的货运车辆,不得劝返。(五)对于实施静态(静默、封城)管理的城市,不得“一刀切”限制货车通行。二
通行条件
有高风险区所在城市行程(即来自低风险区)
对有高风险区所在城市行程(即来自低风险区)的货车司乘人员实行“两码一证”+测温+“落地检”+闭环管理措施。即“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体温检测正常,可采取“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无接触式装卸作业等措施,保障货车通行。进出高风险区
进出高风险区的货车司乘人员实行“两码两证”+测温+“落地检”+点对点全程封闭管理措施。即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码绿码、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全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体温检测正常、“落地检”+点对点全程封闭管理,保障货车通行。三
强化服务
凡是设置防疫检查点的卡口必须设置核酸检测点,优化简化核酸检测、报备流程;实施闭环管理的地区要科学合理制定闭环管理措施;关心关爱司乘人员,积极回应解决相关诉求。四
公开信息
要将本通知明确的货车通行负面清单、通行条件和咨询投诉电话,在所有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点等公共场所显要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
压实责任
各地通行管控政策与以上要求不一致的,要立即整改,对群众投诉反映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整改不彻底,多次投诉反映的,将专报自治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通报曝光。来源: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编辑: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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