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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法官、元宇宙法院……未来司法是否已经到来?

书声 周泰研究院 2023-10-09

日前,《周泰 · 书声》第六期之《线上法院与未来司法》品读会在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举办,现场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江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前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耶鲁大学访问学者蔡雄山,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五图书事业部(燕大元照)副主任、本书责任编辑杨玉洁,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储江,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邓卓行共同探讨解读这本顶级法律与科技思想家的新作。

本文整理自品读会上嘉宾的对谈(下篇),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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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9746字   预计阅读时间: 30分钟 

圆桌对谈

江溯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

下面进入最后一个主题的探讨。

其实储江律师跟在他的发言里提到了未来的问题。我们今天常常听到一句话“未来已来”,很多以前在科幻片里面或者在想象里才能有的东西,现在已经都有了。

在萨斯坎德教授这本书里,作者最后一部分也展望了未来。这本书是在2019年写的,但是在我们看来,到现在才过了两年,好像很多东西已经现实化了,或者说即将成为现实。当然有些东西可能还是未来,比如他讲到未来可能会出现像虚拟混合现实的审判,还提到了人工智能在司法中的应用,还提到了电脑法官,当然他对电脑法官的态度和储江律师的态度可能是不太一样的。

萨斯坎德教授在30-40年前写其他文章的时候,对电脑法官也就是用计算机、用人工智能来取代人类法官是持非常怀疑的态度的。但是,他在这本书里却转变了态度,他认为这个东西未来是完全是可能的,而且他还进行了非常深入的论证。他说你们认为所谓的机器人法官没有人类的情感,或者说它做不了那些人类才能做的法律推理,这些都是不能成立的。未来人工智能可能并不是按照人类的逻辑来思考,所以在未来,机器或者说技术完全可能会取代我们法律人。

各位嘉宾怎么看待这些问题?萨斯坎德教授是一个非常乐观的人,他非常敢于预测未来。各位嘉宾怎么看待这样一种乐观的态度?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有时候我们想的传统社会是田园牧歌,工业社会是大机器。所以工业革命刚刚发生的时候,马克思就讲“旧的社会关系烟消云散了,资本撕下了温情脉脉的面纱”。社会关系也变了,生产方式也变了,所以出现了人的异化。

其实回顾一下,工业化时代有一个著名的人叫做福特,他很重要的一个想法叫福特主义,就是标准化。以前在不同的国家可能标准就不一样。比如咱们几个人手工打造一辆车可能一辈子也造不出来,但是北汽可能几分钟就造出一辆车来,为什么?就是因为标准化,它有各种各样的标准部件。同样的问题,案多人少有的时候也是一个伪命题,这个板子应该打到法学教育上。

还有一些问题,社会的诚信体系与各种各样纠纷的发生是有关系的。

在欧美有这样一个现象,就是别人请你去吃饭,很少给你打电话,都是给你发个EMAIL。甚至我们两个住隔壁,或者我们两个办公室紧挨着,喊一嗓子不就得了,“明天晚上一块吃一顿”。但欧美的人需要提前几天发一封EMAIL。发EMAIL以后,他们都习惯将邀请计划写在记事本上。如果打开记事本一看,这天我的行程已满,那么我绝对不会轻易改动我的安排。这是越来越精细化,理性化的结果。其实西方是一个paper社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写一个文件,都是有据可查的。甚至有一些重大的诉讼,比如说集团诉讼,双方的律师做庭前准备,搜集了很多证据,找了很多的证人,最后双方交换证据之后,这个案子就解决了。因为双方都可以预测开庭以后是怎么样一个结果,这就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但是这跟前期律师做的很多工作密切相关的。

未来的社会当然也要警惕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因为很多信息很容易被别人所侵蚀。我们的手机可能会被偷听。比如你说了一句话,话中提到的产品,马上就会在你打开购物软件的时候自动推送给你。现在大数据、云计算,我们的行踪,你去过哪些地方都一清二楚。同样,现在惩治犯罪要求要命案必破,还有的城市讲强案必破,最后到盗案必破,社会完全透明化了,这是问题的一体两面。

未来的社会为什么会出现人工智能判决呢?因为证据的形态,人跟人之间的关系、纠纷的形态都会有变化。比如说你给我写了一个条,兹借中国政法大学许身健教授100万,你签了字。我拿着这个签条去起诉你,除非你证明你是被欺骗的,或者说我骗了你或者说我强迫你,那你就应该履行还款的义务。欠条就是一个证据。如果当初是口头借款,那么就很难去执行。

我们现在报销还查一查票据的真伪,可能到了未来的社会,很多的工作可能不再需要人工的会计,因为可能都已经连成网了。所以我预测,未来线上法院处理各种各样的纠纷跟未来的生活方式是密切相关的。

未来什么样,我也不能准确描述。但我预感将来人工智能或者说机器法官可能会越来越多,但是这也是一体两面。怎么看这个问题呢?我们可以从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角度去看。举个例子,小时候我们去门口的小卖店,一般会说“阿姨我要买一分钱的糖”。然后我将带着我温度的钱递给小卖店的阿姨,阿姨也给我一块糖。现在到处都是自动售货机,我们也不需要感情,一按就能有一杯咖啡,端着就走了。

这就取决于生活方式、生活形态的改变,未来的社会的形态不一样,生态不一样,纠纷的样态也不一样,对于证据的审查也不一样,也许机器法官或者说自动售货机法官还真有。我目前只能预测到这些,非常期待其他几位嘉宾的看法。

蔡雄山

前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耶鲁大学访问学者

关于电脑法官或者人工智能会不会取代人,从2016年人工智能在全世界第三波浪潮的兴起之后,一直是全世界学界探讨的一个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可能要从几个方面来回答,我也从三个方面回答。

第一就是技术的发展。通常来说,人工智能分为三个阶段,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和超人工智能,但是我们能不能实现所谓的强人工智能,让机器像人一样去思考和行动,或者说是超人工智能,甚至比我们还聪明。其实我跟全世界很多专家也交流过,包括斯坦福的人工智能实验室等等。现在有这么几派,有乐观派,包括有中国一些教授说2050年左右可能就能够实现。也有悲观派,觉得永远都不可能。还有一派叫做不可知派,这是我在斯坦福大学,遇到一个实验室的专家说的,就是我不知道,超越了我的认知。所以我觉得这三种都是客观的事实,所以我们现在讲一定行或者一定不行,都没有什么依据。所以我觉得这个东西,第一是取决于技术的发展,这个非常重要,我今天不能给一个结论,什么明天就取代人了,就把江教授给取代了,北大法学院就没有江教授,就是个机器人,刑法课讲得比江教授还好,那不太可能。

第二个问题是法律问题。机器人或者说AI,它是不是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它有人格的话才能够承担作为法官的角色。就像前几年沙特给索菲亚机器人一个人格,一个国籍,听着有那么点荒谬。但是随着现代世界的发展,好像也可以接受。这也是一个情况,取决于法律方面的定性。

第三点涉及到一个伦理问题,这个邓博士可以讲一讲,我看你对这些古典的理论研究很多。就是在司法领域,哪怕你技术能够实现,我们允不允许存在AI法官?我凭什么要允许你不是一个人却站在那里审判,虽然你比我们现在更聪明更智慧,但是它是一个伦理问题。

所以我觉得这个取决于技术,也取决于法律,也取决于伦理方面的一个判断。

另外,非常有意思的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看了一下出版的日期,应该是今年的5月份,我就在想这本书要是在10月份出的话,理查德教授应该改个名字,就叫《元宇宙法院》,可能会更火,更能表达他所想要表达的东西。

储江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如果一直是以人为主导,用技术手段来辅助,促进线上法院更好的提供服务和审判的功能,可能大家都不会有异议,如果有异议的话,就是在未来新的科技发展的情况下,科技它到底能做到多少?根据刚才蔡老师的分类,其实我可能倾向于一个乐观主义者,我觉得人工智能能够实现这些,但是我觉得在伦理上这些手段应该被限制。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其实我觉得我们讨论未来的法院的问题,还需要考虑一个因素,就是未来的人是什么样的?机器人或人工智能有没有可能跟人一样?人会不会又异化成机器?因为我记得我小时候看了一个卓别林的电影,叫《摩登时代》,一个工人最后变成了机器的一部分,最后他疯了,被绞在机器里,成为了机器的一部分。同样,我们现在也有点隐忧与警惕,会不会机器越来越像人,人越来越像机器。当然今天讨论的是法院,就不讨论人了。

储江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所以我特别去讲伦理的问题,是因为我自己有亲身的感受。我们一个商业伙伴,他就是做人工智能,利用人眼底的图像去诊断你有没有眼部的疾病。其实这个在医学上有依据,因为图像当中的一些特征会体现出来,比如你有青光眼,有黄斑,有各种各样的病变。他们这个产品已经很成熟,可以做到预测的准确率99.9%以上,但是在AI学习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就是AI除了判断眼部疾病准确率特别高之外,利用人的图像判断人的性别也有99.9%以上的准确率,但是现代科学没有给出任何的依据,为什么根据眼部的图象就能判断人的性别。所以我觉得人工智能未来的发展,它可能在很多领域都会产生一个让人类情感难以接受的东西。就是它为什么做出来?我根本不知道,这个情况下我应不应该信任它?

回归到机器人法官的领域,其实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就是可能在典型的小额的案件,99%可能都遵循了大家的日常的社会生活的经验,AI这么去判了大家觉得没问题。但是突然有一个案件,它产生了不一样的判法,这个时候就像眼底图像这个例子一样,它出现这样的判决之后,我们的情感上怎么去接受,怎么去对待机器人法官做出这样一个判决。换句话说,就是机器人法官本身判决的可尊重性,到底有多高?我觉得这是现实当中要面临的一个问题,而且现实已经走到了这一步。

之前我了解到浙江法院的法官在刑事案件判案的时候,他们会有一个辅助的大数据的系统,这个系统会根据你的案情,根据过往的案例去给出一个大致的刑期的参考。现实当中就出现,法官觉得判4年,因为法官根据他的经验认为要判4年,但是大数据系统却告诉他要判6年,这个时候法官自己也会困惑,到底是他的经验出了问题还是数据可能有偏差。

所以,因为涉及到人类的纠纷的解决,人类的情感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部分。能不能做到完全去信赖机器人法官做出的判决,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科技伦理往下还有一个更深刻的思考,就是其实现在所有关于未来强人工智能的展望,先不说能不能发展到这一步,如果它真的出现了,会有一个很大的顾虑和担忧,就是人工智能最后会反噬人类。因为法官在人类社会当中,相比于一般的认知水平、知识水平,都是比较高的职位。如果说在这么样一个承担社会职能的职位上,出现了这么强的人工智能,那它对社会的影响可能不会仅仅局限在司法裁判的领域。当然这是更多的文学作品会探讨的话题,但是我觉得这也是关于未来机器人法官能不能完全取代法官、线上审判,都要去考虑和面对的话题。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有些案件解决起来,比如互联网金融案件,事实证据方面有一些常青的原则。例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但是在人的情感问题方面,比如说家事案件,夫妻两个要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一开始不支持,驳回,为什么驳回?表面上去看,可能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

但是有的时候,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迅速判决支持离婚了,可能夫妻双方有一方会把矛盾推到法官身上。第一次驳回起诉,也是给你一个冷静期。你下次再来,证明你们真要离婚了,愿望是非常切实的。不愿意离婚的那一方当事人对不起了,因为第一次我给你驳回了,第二次我不能再给你驳回了。所以为什么说法律职业本身叫learned art(后天习得的艺术)而不叫technical(技术)呢?因为法律工作,不管律师还是法官、检察官,都要用心用情。可能这也是传统的法院、人工的法官战胜未来的线上法庭,甚至对人工智能最后的一个堡垒了。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玄妙的问题。如果说机器人有了人的情感,那么我们怎么划分机器人和人。

邓卓行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我接着人工智能法官再补充两点,在事实层面,未来会怎么样,我可能像蔡老师说的属于不可知论者,既然是不可知论者,就代表着它也有可能会出现。

在规范层面上,我们到底要不要或者应不应该允许存在AI法官或者人工智能法官,我的观点可能和萨斯坎德教授会略有出入。我的观点是,在事实上有可能会出现,技术上也有可能会达到,但是在规范上还是存在很大的障碍。我们不应当允许有AI法官,为什么呢?第一,障碍倒不是法律技术上要不要赋予它一个人格,我觉得完全可以通过立法来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现在的法治国家,它是一个权力和责任必须同时存在的国家。所有的公务员他不能只有权力而没有责任,这也是为了保障国民的权利。

我们以此为前提,法官是一个有审判权力的人,当有了AI法官以后,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把审判权力赋予AI法官,而问题在于,AI法官能不能像现在的法官这样承担责任。现在的法官他背后有一个人格,是不同于法律赋予国籍那种意义上的人格,所以他能承担责任,他判的案子是对的是错的,尤其是错的,我们可以说是他的问题。到了AI法官以后,它确实有审判的权利,它能不能负责?是谁负责?这个是有很大问题的,是设计师负责吗?是设计公司负责吗?还是如果是一个法院设计出来的,那个法院来负责呢?还是说我们找一个专门的人监督它来负责?

当然找一个监督的人来负责的时候,这时候就会出现一个挺大的悖论。如果AI是一个真正的法官,就不应该有一个人在后面控制它,不然后面的人才是真的法官。如果让它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官,它背后可能就没有一个人来承担责任。

所以这个问题又回到刚才的问题,如果你赋予它一个人格,它就自己可以承担责任。就像一个公司一样,如果赋予它有一个法律人格,它自己就可以去承担这个责任。其实现在在自动驾驶汽车里面也有这样一个讨论,自动驾驶的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是汽车制造厂来承担责任,还是说赋予自动驾驶的汽车一个人格,让车承担责任?

第二个问题,在刑事判决里我们动辄就会判犯罪嫌疑人多少年徒刑,甚至最高到死刑。为什么我们会用这样的刑罚对待人?因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死亡是人生命的一部分,所以剥夺他的自由,或者甚至直接剥夺生命,对他而言是极为痛苦的。问题在于,AI法官它某种意义上是永生的,在这种意义上来讲,AI它不明白什么叫做生死,它不明白生命对于一个人是多么重要、多么宝贵,不明白时间每一分每一秒对很多人来说是多么值得珍惜。所以当人类作为自己的法官时,如果他有人性,他在判刑的时候,他是能明白我作出的判决会对被告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对他的生命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但如果是交给一个永生的AI,它可能会有一些法感情,它可能会通过深度的学习发展出一些不同于以往的计算机制,可能会有感情的交流,可是它真的能理解生命的意义吗?我对这一点还是持怀疑态度,当然也不一定就不可能。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在传统的法院,一定会有法官犯错误。我们为了纠正法官犯的错误,设置了两审终审制。死刑方面,还有死刑复核制度。将来AI时代,我们需要先讨论如果有人工智能的法官,是否需要设定像传统法院一审二审,甚至国外还有三审制这样的一种机制进行纠错。我们不能让人为所欲为,同样也不能让AI为所欲为。我们要建构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美好幸福的未来社会。未来的司最终还是要为人类服务的,以实现正义,实现人民的幸福,这才是我们的目标。

江溯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

这个环节嘉宾们的观点很多元,我也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萨斯坎德教授在这本书里头,引用了比尔·盖茨的一句话,我觉得特别有道理,他说“人们常常过于高估两年之后的科技发展,但是过于低估未来20年科技的发展”,这句话太有道理了。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比尔盖茨还有一句话特别有名,他说“人容易高估自己能在一年内完成的事情,但是容易低估在五年内完成的事情”。大部分人都是这样,明年这一年我一定要怎么怎么样,但是没有一个长远的规划,比如说五年会干什么事?

江溯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

20年前,我刚好大学毕业,那个时候我们怎么能想象到今天移动互联网如此的发达,那个时候我们还是用BP传呼机,手机是极少数同学才有的东西,而且那个时候还是2G时代。

我对科技发展持非常乐观的态度,与萨斯坎德教授的态度一样。因为第一是摩尔定律之下算力的发展,还有大数据的出现,所以未来技术的发展可能是势不可挡的。在谈到工机器人法官的问题时,萨斯坎德教授引用了一位思想家的看法,他描述了人类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第一个叫口头时代,人类在早期的时候是没有文字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靠口头,各种知识的传播继承都是口头的,但后来出现了文字,然后又出现了像竹简、纸这些书写工具,人类就可以用书写来记录一些东西,把知识与经验记录下来。再后来我们进入了印刷时代,知识的传播和保存就更加方便。在印刷时代之后,我们进入现在的数字时代,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数字技术的关系极其紧密。这本书里面也指出,在数字时代之后,未来可能会进入一个人机共存时代。如果有一天人工智能已经发展到相当智能的程度,人类可能就需要调整我们的姿态了,我们可能要去学会如何跟人工智能相处,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现在讨论的很多问题,采取的都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我们现在在讨论是否赋予机器以人格,但是未来可能有一天人工智能已经发展到与我们人类平起平坐的阶段,我们可能就不能再维持一个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了。作为人工智能的创造者,人类可能现在就要考虑,不要像霍金或者马斯克所担忧的那样,让人工智能、机器毁灭了我们人类,因此我们必须讨论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

机器人法官会不会有?我个人觉得可能会有,但是的确像储江老师刚才讲的,我们现在必须考虑人工智能的伦理限制问题。现在科学界有一个口号是“发展人工智能必须以人类为中心”,或者服务于人类的AI。我们必须坚持这个立场,人工智能毁灭人类,这并不是耸人听闻的,而是可能变成现实。机器人法官未来可能也会给我们带来很多挑战。

观众答疑

江溯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

今天的品读会即将接近尾声了,本期《周泰·书声》开播之前,我们在读者交流群里征集了一些读者的问题,筛选出了两个我认为很有价值的问题,希望嘉宾能够对这两个问题给予一定的解答,当然并不需要所有嘉宾都解答。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昵称为张德先的读者提出的问题,他的问题是:我们目前有三家互联网法院,作为在线诉讼的发展先驱,专门审理涉网纠纷。随着普通法院在线化程度加强,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范围扩大,特别是全国的法院发展成为线上法院之后,互联网法院是否会被吸收而与普通法院融合?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这位读者提出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他看到了我们国家成立了三家互联网法院之后,互联网法院的下一步向哪里去的问题?因为这一年我在互联网法院的挂职,我也亲历了国家在互联网司法方面取得的进步。党和政府对于互联网司法也非常重视,现在互联网法院的院长张文做过几个法院的院长,比如说朝阳法院的院长,昌平法院院长,又到了互联网法院,但是互联网法院现在的定位确实不尽人意。现在专门法院有知识产权法院,又成立了金融法院。这些法院非常明确,就是专门法院。但互联网法院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基层法院,它和磅礴的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发展,跟我们国家的发展方向是不相匹配的。

如果说仅仅把互联网法院变成互联网+司法,那它就太没有价值了,特别是现在疫情后法院互联网服务遍地开花。但是我们要看到,现在法院在网上审判能够非常快速地适用这种技术,可能跟前面这几个法院,包括北京的互联网法院前期的大量的探索是分不开的。

可以打这样一个比方,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有几个特区,特别像深圳特区。邓小平讲了,就画出一块地来大胆地试,杀出一条血路来。但是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向全国以后,有这样一种讨论,说特区不特了,深圳的下一步要如何?但是现在深圳的经济创新能力很强,有大疆、腾讯这样的公司。深圳成为了一个创新之都,这是他们发展的第二步。

如果说你仅是互联网+司法,互联网是一种审判方式,互联网法院的使命就完成了。但是互联网法院还要探索什么?正如前面所述,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以治理促发展。互联网法院要再造特区新优势,要做下一步的探索。比如说美国有长臂管辖的打压,现在包括字节跳动,包括这几个平台在美国举步维艰。我们能不能尝试一下,改变这些案件的管辖,来保护现在这些互联网的平台。互联网法院在之前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期待着他们能再造新优势,探索新的审判模式。

另外,现在互联网法院现在淹没在大量的普通的案件中。比如图片侵权,有的人就故意起诉一大批,几百个案子,这是我们现实遇到的问题。我们跟互联网法院沟通后,发现他们以前就是一下子立几百个案子,现在他们会将几百个案子立在一起,因为现在案子量特别大。

储江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北京互联网法院现在针对某些特定的主体、某些人一天只允许立5个案,其实都是在尝试去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既然提出了挑战,就要迎接这个挑战。所以还是一句话,所有的其他法院,包括金融法院都是传统法院,而互联网法院它是真正现代法院或者未来法院,而且它真正在引领互联网司法模式改革,任重道远。所以我特别期待中国的互联网司法能像互联网产业一样,去探索、去建构一种真正的示范性的互联网司法的模式。

当然了,并不是说只有互联网法院去实践。我们理论界也需要去做一些尝试,至少要超出萨斯坎德。今天我们几位嘉宾都有很好的洞见,其实已经对萨斯坎德做了一些非常好的补充。我还是期待着我所在的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及中国其他几个互联网法院,明天更加美好,真正成为中国未来司法的一颗明珠。

江溯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昵称为“师大法学院的李同学”的读者提出的问题是线上法院裁判案件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诉讼便利,但传统法院给人以庄严感,这种庄严感是否会因线上法院而消逝,尤其是民事诉讼案件中,虚假诉讼问题较为严重,线上法院的普及是否使让法院进一步沦为当事人利益实现的手段和场所?

储江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其实这个话题也是刚才第一部分讨论过的话题,就是线上审判模式会不会取消所谓的真实感的问题。刚才蔡老师讲到,它如果晚几个月出版的话,可能话题就叫元宇宙了。在我看这本书之前,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最近热议的元宇宙的话题可能就很好地解决了真实感的问题。

他问的问题其实还有第二个部分,关于虚假诉讼的问题,其实我在实际的过程当中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就是关于诉讼当中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问题,在线上庭审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当然有的时候如果双方的律师都比较专业,可能一些细节问题都不会放过,可能对于这些案件出现虚假诉讼的可能性并不高。但是在一些小额的只有当事人去面对的案件中,线上审判的时候确实存在所谓的虚假诉讼的问题,比如借条的真实性的问题,因为线上的方式他隐蔽了一些证据瑕疵可能被法院发现的可能性。

但是线上法院不仅仅只是一种技术,未来还有更多的技术加入到审理的环节,去补足这些问题。比如说现在对于电子数据,有很成熟的区块链的存证的体系,时间戳的存证的体系,未来我相信对于涉及到现实当中的一些物证相关的证据可能也会有更好的技术解决手段。

当下我可以想到的,比如说可以利用证据所在地本地的公证机构和线上的这些存证机构之间的关联性,来解决所谓民事诉讼中存在的所谓虚假诉讼的问题,所以这可能是技术手段可以克服的。

许身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这位网上的朋友提出了关于线上诉讼中的庭审礼仪方面的问题。其实国家现在也制定了线上庭审的诉讼规则,庭审的程序。我挂职的北京市互联网法院研究室的李文超写过这样的文章,他们也率先探讨过诉讼规则与诉讼礼仪方面的问题。这些其实也是非常技术化的问题。例如一个法庭的陈设都是有规定的,比如说国徽放在什么位置,它的高度怎么样?大小是什么样?同样,网上法官开庭的时候虚拟背景也有相关的一些要求,在庭上也有一些规则。反正不管是在线上还是在线下,法庭都是庄严的,都必须代表着国家的审判权,必须要尊重。

我记得原来看过一个电影叫《马背上的法庭》,李宝田演的,背着一个国徽到乡下送法下乡。他就跟在县城的法官一样,也把国徽放在那里,现场开庭,还是非常的公正。因为在他们看来,国徽就代表着审判权。同样,互联网法院对于司法礼仪也有一些最低的标准,必须要达到。

至于说到虚假诉讼的问题,其实传统法院虚假诉讼也有很多,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要有了利益,就有一些不法之徒相互勾结。我们需要破除虚假诉讼的土壤,在机制上去克服、去发现、去识别。互联网法院也是一样的,它也有这样的责任和使命,让这些虚假诉讼,这些不法之徒没有容身之地。不可能完全断绝,至少要让他们不能肆虐,把它控制在一个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这也比较现实。

江溯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周泰研究院联合院长

萨斯坎德这样一本《线上法院与未来司法》,有的学者把它称之为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在我看来,这本书最重要的功能是论证了为什么要拥抱线上法院。萨斯坎德在这本书里面给出的最核心的理由就是,今天虽然科技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但是还有相当多的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得不到法律的帮助,他们的权利无处伸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可以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帮助他们更好地触达司法或者触达正义,这可能是一个最核心的理由。

此外,这本书里还谈到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在不久的将来或者说在未来,法院可能不再是一个固定的场所,或者不再是一个物理的场所。我们可能更重视的是法院所能够提供的服务,法院所能够发挥的避免纠纷、解决纠纷、控制纠纷的能力,这些可能是更为重要的。我认为这些观点可能对于我们理解线上法院包括未来司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再次感谢参加今天品读会的四位嘉宾,感谢在线聆听这次品读会的各位热心观众,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次的品读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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