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微课堂·漫画说纪丨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行为不可取!
导语:
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习近平2015年3月9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为让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思想防线,不碰纪律红线,清白做人,干净干事,从3月28日起,《党建微课堂》将陆续转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的《漫画说纪》系列提醒,敬请持续关注!
今天为您推出的是《漫画说纪之群众利益无小事,下列行为不可取!》
▲【典型案例1】某村委会主任杨某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11月至12月,杨某在村民多次要求解决符合计生政策退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时,一直以工作忙、时间太久、找不到退款签领表等为由推诿,直到镇纪委因村民举报介入调查,才于2018年1月向3户村民退还本应于2017年2月前退还的费用。2018年6月,该镇党委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2】某镇副镇长罗某在扶贫工作中违反群众纪律,态度粗暴问题。经查,2017年7月,罗某在为该镇某村村民杨某、宋某、马某登记办理贫困户相关事宜过程中,态度蛮横、作风粗暴,当杨某提交贫困户申请时,直接将其申请书撕毁,并将马某拍摄违纪现场的手机夺走。事发后,罗某不仅没有承认错误,更未将手机归还,直至接受组织审查才予以退还,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5月,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3】某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新官不理旧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018年1月至5月,某村村“两委”在协调村北院落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过程中,以无法界定上届村“两委”所签合同效力为由,不担当不作为,致使发生承包方李某聚众围堵该处院落、扒墙堵门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院内某物流有限公司正常经营,破坏了营商环境。区纪委给予吴某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案例4】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宋某、工作人员费某办事效率低下问题。2018年6月至7月,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员李某到该区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办理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事项时,因宋某、费某没有正确履行材料初审、一次性书面告知和“容缺审批”相关规定,造成企业办事人员来回跑5次才完成事项办理。宋某受到诫勉处理,费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纪律红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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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微课堂·漫画说纪︱这些行为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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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综合整理:“健康钦州”编辑组
(健康钦州出品,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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