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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上帝都可质疑,何况“隔壁老王”!
可那终究是章士钊,而且是办报时候的章士钊,等得他做了司法总长兼教育总长,化身“中年油腻男”,不仅自己变得八面玲珑,善于且乐于在顶级豪门做“门下行走”,而且也容不得别人的“冒犯”了。
作为教育部小小佥事的周树人,就因为“不识相”而让章总长给断然除名。不过这位笔名叫“鲁迅”的伙计也不是好惹的,一纸诉状将教育部告上法庭,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还胜诉了。
法庭裁决教育部必须让周树人官复原职,并且还得补发其工资。但周树人没顾得上给法庭送锦旗,只忙着“宜将剩勇追穷寇”。甚至在章总长下台之际,继续发雄文号召“痛打落水狗”。
身为“民国第一大律师”的章虽然恨得牙根痒痒,却也徒唤奈何。回顾其当初“连上帝都可批评,何况孙中山!”的豪言壮语,他终究还是少了一份“连孙中山都可批评,何况章士钊!”的豁达与幽默。
所以说,主张批评自由容易,但得是批评别人。若是批评自己,则最好是一丝一毫自由也没有的好。
“章疯子”在报刊上撰文怒骂光绪还不算,十余年后又冲到袁大总统家中去怒斥,两次都没有脑袋搬家,前者全赖置身上海租界,后者幸亏已是“开明民国”。
而在“朗朗乾坤”的大清国治内,老舍话剧《茶馆》中的常四爷,仅仅因为愤慨地感叹了一句“这大清国是要完了”就锒铛入狱。还得亏了“旗人”的身份,若是换做汉人,那就不是一两年牢的事情,多半脑袋都不保。
当然,从后果来看,真要杀了常四爷也不冤——“大清国”可不就是因为他这句话给完的吗?他要不说的话,“大清国”怎么会完?
有人总结说,男人犯事不外乎“三巴”:一是ji巴,二是尾巴,三是嘴巴。
第一个很好理解,多少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大人物都栽在这上面,从夏桀商纣那会儿开始,“江山社稷”似乎就都毁在这个小小的“巴”上。最近的例子是李云迪,好好的“钢琴王子”其钢琴王国一夜之间就沦陷了。
第二个也屡见不鲜,男人偶一得势或者稍有丁点过人之处,就得瑟,就“翘尾巴”,结果往往应验“不作不死”的俗话。
最不好理解的其实还是第三个,仅仅是“图个嘴巴快活”,就让人给扁,被整,甚至给灭,真是何苦来着!
近些年之所以特别流行“隔壁老王”的段子,说到底是因为能同时满足人们对于男人“三巴错误”的想象:犯了作风错误还得瑟,老子能不批臭你吗?
唉,也就剩质疑“隔壁老王”这点乐子了。且乐且珍惜吧!
五味印象
让心智与品味同在 本文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