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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期|大法官谈多元:精心打造“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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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打造“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北京高院院长寇昉访谈精要



主持人:寇院长,两年前您作为吉林高院院长做客“大法官访谈”。两年后,您以北京高院院长的身份再次来到直播间和广大网友交流,大家都很欢迎和期待!


寇昉:谢谢!2018年,北京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和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院党建和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实现新的发展,取得新的进步。全市法院新收案件895224件,同比上升16.3%,结案893570件,同比上升15.4%,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357.1件,居全国首位。


主持人:请寇院长介绍一下北京法院出色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秘笈是什么?


寇昉:去年,北京法院在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的审判工作态势下,依然较为圆满地完成全年审判任务,取得这样的工作成绩,除了有一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五个过硬”的队伍,还得益于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在工作中突出“多元调解+速裁”审判工作改革,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对于我们较好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主持人:请您向大家介绍一下北京法院“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的基本情况。


寇昉:简单来讲,“多元调解+速裁”是北京法院在诉讼前端推出的一项机制改革。对于进入法院的民事纠纷进行准确辨别,精准分流,争取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诉前调解方式和速裁程序予以化解,对于不适宜在诉讼前端化解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的开展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首先,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北京法院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推动“枫桥经验”北京版全面升级。


其次,是服务好人民群众的具体举措。司法审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怎么落实?怎么体现?要以人民群众的感受和标准来评判。老百姓到法院来打官司,就是希望我们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最低的诉讼服务。“多元调解+速裁”就是充分考虑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方式,能调则调,应快则快,让每一起纠纷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式,又快又好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问题,让他们在法院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第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只有进一步完善优化各项制度配套,让改革发挥整体效果和集成效应,才能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去年,全市法院收案上升16.7%,今年以来,收案数持续增长,前两个月收案316958件,同比上升21.4 %。在审判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怎么才能给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只有依靠改革,深化改革,通过改革找出路,向改革要办法。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围绕群众需求,着眼自身实际,优化调整资源,打造 “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力争实现诉讼前端与后端审判格局和审判资源的重组优化,努力形成以北京通州法院为代表的地方实践。目前,通州法院的微改革正在全市法院范围内统一推广。


主持人:您刚刚提到“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对于完成好审判执行工作起到关键作用,请问如何体现?


寇昉:有一组数据,可以更好的说明。2018年,北京法院共有404071件案件经过“多元调解+速裁”程序,数量占同期一审民事新收案件总量的75.9%。多元调解成功和速裁结案254274件,占同期一审民事案件结案量的46.7%。我们经过测算,“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用全市法院16.6%的民事员额法官审结了全市法院46.7%的一审民事案件。诉讼前端调解速裁团队年均结案1077件,是后端民事员额法官年均结案量的4.4倍,平均审理时间37天,比后端缩短了29天。


主持人:这又是一组让我们感到非常震撼的数据。您的数据显示出“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的两个特点,第一是多,有将近一半的案件在诉讼前端得到解决,这是我们之前难以想象的。第二是快,平均审理时间37天,这对缠身于矛盾纠葛当中的老百姓来说,真是实实在在的利好。具体到“多元调解+速裁”工作中,我们是怎么做的?


寇昉:具体做法可以用“三个统一”来概括:


第一个统一,是实现调解员统一使用。我们最大限度地加强与各种调解力量的合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诉讼前端开展调解的作用。目前全市法院有905名特邀调解员,其中大多都是原街乡人民调解员、高校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退休干部、公证员等,具备良好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北京通州、丰台等多家法院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发布调解员招聘公告,组织考核考试,经过司法局备案就可以正式上岗。根据统计,全市669名人民调解员中,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占到93.4%,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占54.8%。全市法院与市网信办、市住建委、市证监局、市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机关主动对接,争取行政调解力量。我们还将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的94家会员单位吸纳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在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物业、知识产权等类型化纠纷领域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先行调解,形成了覆盖不同行业领域和纠纷类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体系。去年,我们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协,在西城、朝阳、海淀、丰台、通州、房山等六家法院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选派393名资深律师、30名实习律师进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18年,试点法院律师调解员诉前成功调解案件5232件,律师专业调解的作用得到初步发挥。


第二个统一,是实现调解员统一管理。全市法院的多元调解既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也包括行业调解、律师调解,我们在加强开放合作的同时,加大了常驻法院调解员的作用发挥。一是将常驻法院调解员编入法官团队。全市法院共组建包括240名驻院调解员在内的263个“1+N”调裁审判团队,由速裁团队对调解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由法官进行团队分工并直接指导调解员开展工作,可以有效提升调解员法律专业水平,提高调解质效。制定科学化的考核方案对团队工作绩效进行客观评价,对考评不达标的调解员及时解聘。二是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北京高院编写了《调解员调解指引》,作为调解员培训学习的教材,并建章立制,对调解员的工作规程、调解规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市、区两级调解员培训机制,2018年全年培训次数达到110次,帮助特邀调解员提高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通州法院创新“五微”培育模式,通过微党建、微警示、微课堂、微团队、微典型,构建调解员党建、廉政、培训、管理一体化培育机制。三是提高统一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研发 “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推出手机微信端“北京法院微诉讼”公众号,将“多元调解+速裁”的多种功能集中在线上,为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


第三个统一,是实现工作统一标准。“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是一项对配合度要求很高的工作,调解和速裁需要配合,前端和后端需要配合,调解员和法官需要配合,当事人和法官需要配合,必须要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职能,统一工作流程。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全面导入多元调解系统,从导诉环节、立案阶段到调解环节、速裁程序,层层分流,层层过滤,让繁简纠纷得到快速精准分离,尽快各得其所。将调解员职能统一明确为“诉前调解+司法辅助”,负责对团队确定适宜调解的案件开展送达、证据交换、诉前调解等工作,调解成功的案件由速裁法官审核并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直接移交速裁法官快速审理。经过层层分流筛选出的复杂疑难案件,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由后端法官精审精判。通过统一工作标准,明确了法官和调解员的职能配合,打通了调解到速裁、前端到后端的通道,确保纠纷及时妥善化解。


主持人:寇院长用“三个统一”,把“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的具体做法介绍得非常清楚。在您看来,这项工作对哪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产生影响?


寇昉:首先,有助于法院以更大的深度和广度参与社会治理,便利当事人快速、低成本解决纠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就是立足诉讼前端,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整合法院内外资源,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实现“枫桥经验”北京版全面升级。


其次,有助于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我在前面提到北京法院的人案矛盾,可以说,“案多人少”依然是全市法院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多元调解+速裁”工作通过借助各类调解组织的“外力”,对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能起到直接作用。2018年,全市法院一审民事结案量为544090件,同比2017年增加88991件;多元调解成功和速裁结案量为254274件,比2017年增加78285件,也就是说,一审民事案件新增结案量的90%由前端调解速裁完成,充分表明“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的有效性。


再次,有助于审判质效的提高。北京法院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这是 “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机制的设计初衷,也是工作实效的体现。全市法院46.7%的一审民事案件以平均39天的审理周期在前端化解,在北京房山法院,诉讼前端矛盾化解率能达到69%,实现了让更多纠纷又好又快解决,体现的就是审判效率。与此同时,在诉讼后端,全市83.4%的民事员额法官审理53.3%的复杂民事案件,集中力量精审难案,出精品判决,树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裁判的示范指引作用,体现的就是审判质量。数据显示,我们在诉讼前端化解的纠纷包括了近三年全市法院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的十类案件类型,说明诉讼前端化解纠纷有效地缓解了后端审判压力,审判工作的良好态势正在形成。


主持人:您认为,“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原因有哪些?


寇昉:应该说,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参与让我们这项工作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去年,“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纳入《北京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三年规划(2018-2020年)》,为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和政策支撑。在北京市委的统筹协调下,“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成为“首都平安建设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全市14家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建设获得批准并正在稳步推进。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北京各类调解组织发展较为成熟,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物业等领域,行业调解力量比较强大,也成为我们多元调解成功率比较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主持人:请问寇院长,今年“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将会从哪些方面着手?会有哪些新动作?


寇昉:前两天,我们刚刚召开了北京法院多元调解和速裁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全市法院“多元调解+速裁”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北京通州法院工作经验。在会上,我们还评选表彰了北京市法院“十佳调解速裁团队”“优秀调解速裁团队”“十佳特邀调解员”“优秀特邀调解员”,对大家的工作进行充分肯定和鼓励。


接下来,对于推动“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我们提出要打造“四个一”工程。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建设一套标准化的运行机制。要明确任务指标,实现将60%的民事案件解决在诉讼前端的目标,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要结合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统一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定位。要优化多元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研发多元调解电子卷宗自动生成功能,实现调解工作流程全公开。要深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加强对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职能。要打通多元调解、立案、速裁和精审的关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要导入速裁机制快速审理,对不宜速裁的案件及时转到后端审判庭进行精细化审理。


二是建设一支过硬的调解速裁队伍。要全面推行“1+N”调解速裁团队模式,按照一个团队中1名速裁法官配备常驻特邀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标准模式,结合各院实际情况配齐配强调解速裁团队力量。要扩大常驻法院特邀调解员数量,将常驻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全部编入调解速裁办案团队。要制定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明确选聘方式和条件、执业规范和工作纪律、培训考核要求、退出和解聘条件等。要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提升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法律业务水平。


三是建设一套好用的信息化系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不断优化“分调裁一体化平台”系统功能,推动“分调裁一体化平台”升级换代,提高办案质效。要用好要素式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功能,使类型化案件通过要素式审判方式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辅助作用。


四是建设一套完善的配套保障机制。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用好场地,充实调解员队伍,吸纳部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律师调解员进驻法院,与速裁形成紧密对接。我们鼓励各法院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实现速裁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促进速裁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完善多元调解与速裁考核机制,建立前后端审判考核体系,加大“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在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推动形成“多元调解+速裁”工作长效机制。 


主持人:您讲得非常好,通过寇院长的介绍,我们能够感受到北京法院“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的确在方方面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相信通过“四个一工程”的精心打造,北京法院“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在新的一年将带给我们更多的司法获得感。我们期待北京法院实现新的更大的发展!


寇昉:谢谢主持人!北京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职,埋头苦干,继续深化“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Mar.15



公号主编:龙    飞

本期责编:赵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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