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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镇西:保卫儿童!——我的《六一宣言》

李镇西1 新网师 2024-01-09
转载 | 镇西茶馆
作者 | 李镇西
审核 | 李勇 任思颖
编辑 | 张明坤

又一个儿童节到了。今年这个儿童节,恰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第一天。

我首先向所有可爱和在某些成人眼里不那么“可爱”的孩子,致以节日的祝福——

衷心祝愿每一个儿童都有真正幸福而完整的童年!
(注意,所谓“儿童”,按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界定,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
对比现实,我实在不敢轻言乐观;相反,我想在今天向所有的成人发出呼吁——
保卫儿童!
有些“耸人听闻”吗?
好像是。
因为今天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版)已经对保护(保卫)儿童做出了许多规定:
“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
还有1990年8月29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成为第105个签约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
“应遵守儿童享有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儿童应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印刷、艺术形成或儿童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
“确认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
“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

还不止是上面所说的国内法律和国际公约,多年来,为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禁止虐待儿童。”此外,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收养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涉及了儿童生存、生活、生命等方方面面的权利,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

在此情况下,我居然还“煞有介事”地呼吁“保卫儿童”,岂不是有些“哗众取宠”?

但是,看看现状,这些保护儿童的律法条款,我们做到了吗?

请问——

有多少儿童每天晚上为赶作业而睡眠不足?

有多少儿童为了上各种补习班而失去了周末?

有多少儿童因为种种原因而过早地离开了课堂?

有多少儿童因为犯错被成人辱骂而失去了人格尊严?

有多少儿童因为犯错而被教师或家长体罚?

有多少儿童因为在作文中说了真话而被老师批评?

有多少儿童因为精神压力过大而自动放弃了生命?

有多少儿童为了学习而每天的吃饭、洗澡、上厕所的时间都被规定到了几分几秒?

有多少儿童为了应试而被剥夺了上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以及从事其他娱乐活动的权利?

有多少儿童因为繁重的学业而失去了健康的身体?

有多少儿童因为应试训练而失去了儿童特有的想象力?

……

如果仅就“数字”而言,我们的教育的确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新建的学校从数量上说不知翻了多少倍;我们义务教育早已普及;高考录取率也由1977年的4.7%提升到了2020年的54.4%……

但是,和四十年前比——

儿童们的作业负担是更重了还是更轻了?

儿童们的近视眼是更少了还是更多了?

儿童们的体质是更强了还是更弱了?

儿童们的睡眠时间是充足还是减少?

儿童们的自杀率是更低了还是更高了?

儿童们的想象力是更丰富了还是更贫乏了?

儿童们的创造力是更强大了还是更枯竭了?

……

苏霍姆林斯基说:“人是最高价值。”

如果以“人”的价值而言,我们还能说我们的教育在进步吗?

如果孩子没有了童年,任何“教育改革”的“辉煌成就”都毫无意义!

顺便说一下,这么多年来,相当多的老师(不敢说是多数,但绝对是“相当多”)居然理直气壮为体罚学生辩护,觉得“有的学生就是欠揍“,不然,他们会有无数个“怎么办”而不知道“怎么办”。可他们不知道,一个老师体罚学生,这首先不是什么“道德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体罚学生,就是犯法!而犯法是要付出法律代价的。这样的老师,实在是愚昧到了极点!

因此,为了中华民族的未来,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卫每一个儿童的童年——

保卫儿童的睡眠!

保卫儿童的健康!

保卫儿童的眼睛!

保卫儿童的耳朵!

保卫儿童的小手!

保卫儿童的双腿!

保卫儿童的思考!

保卫儿童的情感!

保卫儿童的天真!

保卫儿童的幼稚!

保卫儿童的休闲!

保卫儿童的发呆!

保卫儿童的尊严!

保卫儿童的个性!

保卫儿童的欢笑!

保卫儿童的歌声!

保卫儿童的爱好!

保卫儿童的情趣!

保卫儿童的浪漫!

保卫儿童的诗意!

保卫儿童的隐私!

保卫儿童的秘密!

保卫儿童的好奇!

保卫儿童的想象!

保卫儿童的“磨蹭”!

保卫儿童的“胡说”!

保卫儿童的“放肆”!

保卫儿童的“瞎想”!

保卫儿童的“怪异”!

保卫儿童的“疯狂”!

不要用成年人的“标准”去束缚儿童灵动的手脚,

不要用成年人的“观念”去填满儿童自由的大脑,

不要用成年人的“理想”去规范儿童无限的明天,

不要用成年人的“真理”去禁锢儿童飞翔的心灵……

连成年人自己都不愿过的生活,却让儿童每天都过,这不太残忍了吗?

连成年人都不相信的东西,却硬要塞给儿童去死记硬背,这不是太虚伪了吗?

杨东平先生曾大声疾呼:“善待我们的孩子,他们的名字叫未来 !”

请允许我也大吼一声——

保卫儿童!因为每一个儿童,都是我们民族的未来!

       写于2021年儿童节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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