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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检察院:追缴赃款1000余万元

平安毕节 2023-12-25

助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提质增效 

       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将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积极释放改革红利。  聚焦案件适用条件,确保企业享受改革红利。该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入理解涉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让企业自愿接受合规整改,促进企业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防止合规整改流于形式。  强化行刑衔接,凝聚合规力量。该院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规范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沟通壁垒,助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顺利实施。  加强合规计划衔接,确保合规评估计划可行性。在合规计划的审查中,该院引入行政监管单位,强化对合规计划可行性与有效性的评估,提高企业合规整改的针对性。  做强考察人员衔接,确保合规考察专业性。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和验收工作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纳雍县检察院在商请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时,建议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根据涉案企业的行业属性及问题来选任第三方组织成员,直击合规计划验收的要点。  加强合规验收衔接,确保合规整改有效性。合规整改的验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该院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中突出行政主管部门在涉案企业合规中的重要角色,从行业监管的视角去审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提高合规整改的有效性与针对性。  强化合规后续监督衔接,确保合规工作持续性。对被提出合规检察建议或者依据合规考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涉案企业,该院做好合规跟踪监督,及时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开展“回头看”,让涉案企业做到真整改、真合规,真正促进涉案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做强民事检察

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纳雍县检察院主动将民事检察融入“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通过能动履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民事检察勇于担当,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院依职权对黑恶势力犯罪涉及民商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通过监督纠正法院不当判决,防止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利用司法途径获取非法利益,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2020年以来,该院依职权启动监督并纠正同级法院不当判决3件,因级别管辖原因移送上级院受案审查2件。  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制度机制不完善问题,该院指导相关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帮助企业重塑内控机制,规范企业运营程序,降低经营风险,助力民营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例如,针对某煤矿公司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自用,将自身债务转化为公司债务,侵犯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的行为,该院在启动监督程序的同时,指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锲而不舍持续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该院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实施监督后,在法院未予纠正的情形下,以“求极致”精神锲而不舍持续跟进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让民营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例如,在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纠纷案中,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该院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下,跟进监督提请上级院提出抗诉。最终,经两级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该案历时3年终获改判,公平正义得到彰显。

“三个坚持”着力

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纳雍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工作中严格做到“三个坚持”,着力推动检察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解决信访群众的急难愁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头雁效应”,领导重视是关键。该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信访接待的规定,切实做好检察长接访工作,对重复信访等重大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今年以来,该院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3人次,阅批群众来信5件,包案并办结6件。检察长接访、包案办理,使信访人深刻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情怀和温度,同时压紧压实责任,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提供组织保障。例如,在办理李某信访案时,检察长督办,指挥协调,将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纳雍县委县政府报告,获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分管检察长积极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深入开展化解工作,形成合力,为该案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多方联动是核心。在办理信访案件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了解信访人信访的原因,并充分运用交心谈心、心理疏导等方式开展释法说理,解开信访人的“心结”“法结”,同时发挥“政府+检察”“府检联动”的工作优势,多方联动、相互配合,切实提高信访案件化解实效,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机统一。  坚持检察为民,致力于案结事了人和。该院依法能动履职,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以“求极致”的精神妥善办理每一起信访案件。一方面,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问题解决在属地,是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践行,有效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另一方面,多元帮扶,协同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根据信访人实际情况,该院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帮扶救助,帮助信访人走出生活困境,解决实际困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送法进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

       近日,纳雍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干警到该县企业园区进行民法典宣讲,重点就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等与企业经营关联密切的内容进行解读。  宣讲会上,检察干警现场解答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的提问和咨询,努力为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答疑解惑。宣讲过程中,检察干警介绍了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职能职责、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等,从专业法律角度进行解析,警醒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守法合规经营,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宣讲结束后,检察干警与园区部分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困难、责任风险管理机制等,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合同签订与履行、公司对外担保、知识产权、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合规风险评估,加强风险管控,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开展常态化走访辖区企业工作,实时了解、掌握企业法治需求,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检察履职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推动追赃挽损工作取得实效

       纳雍县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2021年以来,该院共追缴赃款1000余万元。  强化与监察机关的配合,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该院在开展提前介入工作中高度重视对追赃挽损情况的审查,及时就追赃挽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监察机关沟通交流;在冻结、查扣财物方面,与监察机关无缝衔接,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转移财产,共同研判被调查人的退赃能力和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方向等问题,争取在案件调查阶段完成追赃挽损工作。  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与追赃挽损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的推动作用,积极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沟通,释法说理,增强其退赃还赃的主观意愿。同时,加强与辩护人及值班律师的联系,强化对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的解释,增强辩护人争取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积极性,消除犯罪嫌疑人的疑惑,更好配合退还赃款。

多措并举强化检察新闻宣传工作

       今年以来,纳雍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多措并举强化检察新闻宣传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理念。该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时刻绷紧党管意识形态这根弦,确保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该院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检察履职中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坚持内容与形式双创新,不断拓宽宣传覆盖面;抓实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在做好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注重“两微一端一网一抖”等新媒体宣传阵地的建设,确保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有热度、有深度、有广度。今年,在贵州省检察机关微博微信影响力榜单发布中,纳雍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榜7次,微博进榜3次。  统筹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该院坚持业务工作和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检察宣传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题;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实际和上级党委以及检察机关对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新要求,该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干警做好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了人人参与宣传、人人关心宣传的良好氛围。  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发展机制。该院成立宣传报道工作专班,主动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对接业务部门,强化检察宣传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同频共振;同时,该院制定了《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将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检察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激发干警撰写稿件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该院在国家级媒体发稿20余条,省级媒体发稿60余条,其他媒体及自媒体发稿300余条。  强化阵地意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该院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分级审核,所有撰写的信息须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分管部门领导再审,分管宣传领导三审,党组书记、检察长担负起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所有撰写信息进行终审,层层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的安全。

打出“四式组合拳”

做实做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今年以来,纳雍县检察院贯彻“穿透式”法律监督理念,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打出“四式组合拳”,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第一式:深耕主业,监督司法不规范。该院就工作中发现的司法机关审查、裁定和执行活动存在的变相拖延办案期限、超期受理送达、损害当事人权益等情形,在充分尊重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基础上提出监督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改进,司法办案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第二式:延“深”监督,纠正执法不规范。该院就审查发现的行政执法不规范、怠于采取行政执行措施、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等问题,采用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形式,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林业等30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对相关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检察机关予以跟进监督,提升了监督效果。  第三式:综合治理,致力于案结事了。该院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摒弃机械办案思维,致力于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监督促进行政行为的依法履行,适时化解行政纠纷,追求“案结事了政和”,不断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四式:检察听证,以公开促进公信。该院运用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工作方法,以公开促公正,实现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同堂研讨、凝聚共识,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监督办案的公信力。

“数据体检”赋能“质量建设年”

       连日来,纳雍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核查专项活动,对今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数据填录和采集情况进行核查。  一是核查覆盖“四大检察”,无一遗漏。该院案管部门的统计员、流程监控员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业务数据填录、质量核查的要求,分别对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审查逮捕、一审公诉、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案件的案卡全面检查,核实各项填录信息内容是否正确。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重点业务数据核查。该院案管部门采取“卡表—卡书—逻辑”对比的方式,重点对审查逮捕案件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强制措施解除、检察建议回复等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发现审查逮捕案件存在执行日期、执行情况漏填71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漏填40件,一审判决生效日期漏填16件等问题。  三是下发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对于此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案管部门进行梳理分析后下发了数据通报,要求各业务部门对照通报中的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核查,认真梳理,限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同时案管部门将检察业务数据专项督查作为今后日常工作,扎实开展复查、审查、重点数据对比工作,促使业务数据填录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司法为民

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化解

       近年,纳雍县检察院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结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功能,依托相关政策、法律、机制,延伸监督触角,推进县域行政争议综合治理,化解了一批涉民生民利行政争议事项,群众评价高、社会效果好。  一是化解八年的房屋征收领域行政协议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破解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二是用心用情化解村民诉求,帮助村民李某争取宅基地损害赔偿金1.28万元。三是为农民工讨薪撑腰,监督化解数起涉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帮助20余名群众追讨工资30余万元。四是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引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规范经营,在防止企业因案破产的同时,积极挽回国家利益。五是适时化解交通运输领域“官民纠纷”,开展婚姻登记信息错误监督清理小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6起涉婚姻登记行政纠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并与民政部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以“我管”促“都管”

积极助力农民工讨薪

       今年以来,纳雍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事支持起诉为抓手,通过检察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积极助力农民工讨薪。  该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时,发现某公司除了拖欠支持起诉申请人的工资外,还拖欠其他农民工工资。控申检察部门受理该线索后移送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及时将欠薪情况通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整合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在进一步调查、固定证据后,该院在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的同时,认为某行政机关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致使公共利益持续受到损害,遂向某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最终,该案通过调解结案,原告诉求得到支持。某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对涉案公司作出罚款决定,将该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督促该公司向农民工支付拖欠工资200余万元。  案件办结后,该院与某行政机关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就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执法司法衔接、刑民衔接、法律监督等方面达成共识,积极预防和查处用工企业欠薪问题。

司法警察:最佳拍档、坚强后盾、

得力助手……

       纳雍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保障办案安全方面的职能优势,着力构建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的新型检警协作机制,形成司法警察与检察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配合监督的良好格局,为安全、高效开展检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公益诉讼的最佳拍档。该院法警大队配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深入乡镇(街道)村级卫生室,通过查看现场、翻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乡村医生是否具备执业资格、诊疗行为是否规范、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医疗废弃物是否妥善集中清运管理等进行全面排查,以便积极应对出现的突发情况并有效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控申检察的坚强后盾。为应对复杂的申诉需求,化解各类矛盾,该院法警大队参与控申信访接待并形成联合接访机制。司法警察配合控申检察部门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切实保障检察机关来访场所的秩序和接访检察官的人身安全。  刑事检察的得力助手。该院司法警察积极参与刑检部门办案,对严打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均派警保护公诉人勘察现场、出庭公诉;协助综合业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及时送达各类法律文书,确保案件卷宗安全移送。  同时,该院司法警察在配合检察官提押提讯、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社会调查、送达文书等工作中提供警务保障,切实发挥了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中应有的职能作用。

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

共同破解执行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纳雍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延伸工作触角,深入拓展监督领域,多措并举抓好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台账,夯实工作基础。该院主动与纳雍县法院衔接沟通,对近年来法院判决生效的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刑判项的进行梳理,摸底排查,并建立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有效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强化数据分析,找准监督重点。该院充分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定期或不定期查阅收集辖区刑事财产刑案件数据,并通过对法院财产刑案件的移送、立案、执行数据分析,找准监督重点,尤其对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及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等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重点监督。针对上述案件中存在审前预收罚金,判决生效后未及时移送执行以及违规中止执行等情形,该院及时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章立制促规范。该院与纳雍县法院建立刑事案件财产刑移送立案执行动态信息共享机制,法院定期向检察机关通报执行动态,强化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的法律监督,合力提升财产刑执行公信力。

民事检察强履职 护航企业保发展

       纳雍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精准开展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和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保障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二是加大对涉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办理涉企劳动争议纠纷监督案件,正确处理生产经营与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既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企业依法管理。  四是依法监督民事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执行,促进涉企业合法权益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得到及时实现。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周怡庆

审核:周   璐

监制:廖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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