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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四化”探索派驻公安检察室改革

平安毕节 2023-12-25

纳雍县“四化”探索派驻公安检察室改革
2022年,纳雍县着力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通过“四化”措施探索派驻公安检察室改革,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和检察机关规范监督,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共同提升。
一是人员派驻专职化。坚持“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原则,设立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选派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书记员等7人专职常驻公安机关,并组建轻刑办案组,专职负责办理三年以下轻微刑事案件。派驻人员轮换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依法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强制性侦查措施及其他刑事执法活动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动检警办案相互监督制约、协作配合,提升侦查办案质量。 
二是信息共享规范化。赋予派驻检察官登录公安办案系统查阅案件信息权限。制定案件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制度、提前介入、巡回检察监督、一般案件咨询、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坚持每月5号前向公安机关通报刑事案件审查逮捕、起诉情况、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纠正违法等情况。每季度召开例会分析办案质量,指出存在问题,并将结果通报给公安机关,确保侦查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检察监督常态化。针对侦查工作中存在的共性突出问题,每年开展1-2项专项监督予以解决。开展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等办案单位巡回检察监督,防范冤假错案发生。由专人负责登录公安机关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握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目前,共查阅接处警线索800余条、刑事案件受案登记300余份、行政案件200余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35件(次),发送纠正通知书25件,发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线索10件,发现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线索5件,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4件。
四是提前介入类别化。以命案、有组织犯罪、涉众型犯罪、疑难案件等为重点,实行轻简案件、捕后侦查案件、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分类提前介入,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根据逮捕条件、起诉标准、裁判标准对案件证据情况发表意见,对非法证据提出排除意见,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促进公安机关取证合法、客观、及时、全面,提高移送案件质量,减少案件退查和补侦率。目前,提前介入命案现勘8件,经济案件8件,其他疑难复杂案件6件,介入未检案件24件,其他普刑案件128件。











来源 | 贵州改革
编辑 | 张诚
编审 | 周怡庆  周璐
监制 | 廖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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