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报告全文来了!有“毕节元素”

平安毕节 2023-12-2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法院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服务发展大局,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锻造法院铁军,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8547件,审结13785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70.4万件,审结、执结3081万件,结案标的额9.9万亿元。


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变革新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依法裁定特赦罪犯23593人。2018年至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9万件,审结14.5万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81.4%和81.5%,制定司法解释11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19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7亿件,审结、执结1.44亿件,结案标的额37.3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分别上升64.9%、67.3%和84.7%。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90.6万件,判处罪犯776.1万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审理施正屏、李孟居、李亨利、沙塔尔·沙吾提等案件,严惩间谍、窃密、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妄图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依法反制非法制裁和“长臂管辖”,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9万件26.1万人。对孙小果、杜少平、陈辉民、黄鸿发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黑财”执行到位2461亿元。一批为害一方的“村霸”、“街霸”、“矿霸”被绳之以法。依法惩治涉疫犯罪,维护正常防疫秩序,优化调整司法政策。从严惩治暴力伤医、扰医、闹医等侵害医务人员权益的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安全和尊严。依法惩治袭警犯罪,让暴力抗法者付出代价。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3.8万件27.4万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7万件44.2万人,对高承勇、张维平、陈宇萍等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我国刑事犯罪案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总体呈持续下降态势,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9万件13.9万人。依法从严惩处孙政才等92名原中管干部,对赵正永、孙力军、王立科、傅政华、刘彦平等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对赖小民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对挪用惠农资金、克扣征地补偿款、贪污危房改造补助等腐败犯罪严惩不贷。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2万件1.3万人,严惩多次行贿、巨额行贿、长期“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审理许超凡等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979件,对长期外逃的程三昌缺席审判,裁定没收张正欣、彭旭峰等死亡或外逃腐败分子境内外违法所得,追逃追赃“法网”越织越紧,对腐败分子产生极大震慑。


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2.6万件,千方百计帮助受骗群众挽回损失,“10·18”、“11·20”等一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通过审理刷单返利、虚假理财、交友陷阱等网络诈骗案件,揭露花样翻新的诈骗套路,助力全民反诈。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对张宁宁等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案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审理涉网络“水军”、网络“黑公关”等案件,严惩散布虚假信息、危害网络生态的犯罪行为,决不允许网络空间沦为法外之地。


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万件4.6万人,严惩利欲熏心的造假者、滥用职权的渎职者,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分子依法宣告从业禁止,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开展打击医保骗保犯罪专项行动,严惩幕后组织者和职业骗保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审结“老庆祥”、“夕阳红”、“长者屋”等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案件,判处罪犯4523人,追赃挽损31.9亿元,守护群众养老钱。


依法维护公共安全。审结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1.1万件2万人,对一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判处重刑,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妨害安全驾驶等公众担忧的安全问题,出台司法政策,促进综合治理,有力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和出行中的安全。


二、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472.3万件,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助力稳经济增信心。新冠疫情防控三年来,人民法院竭尽所能为企业减负纾困,帮群众排忧解难。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推动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等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出台促进消费30条,严厉整治“霸王条款”、消费欺诈、预付式消费陷阱等行为,依法保护新零售业态、新个体经济,支持、规范社交电商等多样化经营模式,促进增强消费信心。出台稳定就业14条,明确居家办公或灵活办公工资裁判标准,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试用期合法权益,平衡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妥善化解合同履行、商铺租赁、物流运输等涉疫纠纷77.9万件,多数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帮助大中小微企业互谅互让、守望相助、共渡难关。运用民法典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条款,积极协调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等方式履行债务,鼓励业主或债权人减免租金、减免逾期利息。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对依法应当采取查封、保全的财产,尽可能采用“活封活扣”,有效释放361万件案件所涉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及时修复企业信用179万件次,对13万个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通过一系列“放水养鱼”柔性措施,让守信的企业摆脱困境、轻装上阵。内蒙古、辽宁、湖北、湖南、广西等法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天津、河北、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等法院主动为出海“抢订单”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竭力为市场主体拼经济创造“暖环境”。


依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动力。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9.4万件,同比增长221.1%。审理涉5G通信、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及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植物新品种权司法解释,审理“金粳818”水稻、“丹霞红”梨树等案件1585件,激励育种创新。海南法院强化“南繁硅谷”司法保障,陕西法院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甘肃法院设立种子法庭,守护“农业芯片”。出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见,天津、江西等法院完善司法措施,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2022年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额较2018年增长153%,在涉WAPI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中判赔1.43亿元。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基本形成。


依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司法程序质量保持全球领先,为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大幅跃升作出积极贡献。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不论国有民营、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依法再审纠正张文中案等重大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209件283人,对6250名在押企业经营者变更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对290名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宣告无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的财产权益、合同权益。通过司法裁判弘扬契约精神,在买卖合同、股权转让等案件审理中依法认定合同效力,鼓励诚信交易。加强合同执行,降低交易成本。严防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对恶意拖欠账款、减损资产、扩张债务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依法惩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虚假破产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促进行政机关完善守信践诺机制,保障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审结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2.9万件。审理医药、电信、建材、文化消费等领域垄断案件,依法惩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保护市场竞争活力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恶意抢注商标等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的行为。加强传统品牌、老字号、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审理涉“五常大米”、“沁州黄小米”、“云南白药”等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案,制止“傍名牌”、“搭便车”。对“青花椒”、“金银花”等“碰瓷式维权”说不,为合法经营者撑腰,让违法经营者受罚。


依法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理大数据权属交易、公共数据不正当竞争等案件,明确数据权利司法保护规则。惩处滥用数据、算法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坚决制止“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等“店大欺客”行为。规范直播带货、付费点播等新业态新模式,保护创新经营,惩处非法逐利。浙江温州法院积极探索数据资源专业审判机制。北京、天津、上海法院对盗播北京冬奥会、世界杯等行为及时作出禁令,促进优化数字文化市场环境。


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审结金融犯罪案件10.1万件、金融民商事案件1037.7万件,助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大幅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依法否定变相高息条款效力,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审慎处理涉连环担保和P2P网络借贷等案件,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惩治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犯罪司法解释,对财务造假、“老鼠仓”等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出台证券集体诉讼司法解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康美药业案5.5万名投资者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获赔24.59亿元。先后就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出台司法保障意见,服务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


促进市场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4.7万件,涉及债权6.3万亿元,对仍有市场潜力的高负债企业通过依法重整实现重生,对资不抵债、拯救无望的企业宣告破产,实现市场出清。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让诚信的创业失利者能有重归市场打拼的机会。审结破产重整案件2801件,盘活资产3.4万亿元,帮助3285个企业摆脱困境,稳住92.3万名员工就业岗位。海航集团破产重整案成功化解1.1万亿元债务风险,北大方正、紫光集团、永泰能源、大船海工、“建工系”、中孚实业、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青海盐湖股份等一批有价值有前景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


依法服务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出台司法政策,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法审理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案件,支持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妥善化解涉农产品产销、特色产业投资、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纠纷,优化农村营商环境。黑龙江法院开设绿色通道保障春耕生产。山东法院以专业法庭促进寿光蔬菜等产业发展。江苏法院化解万亩养殖水面清退纠纷,吸引企业追加投资4亿元。跟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西部大开发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制定司法服务政策。支持南京法治园区和吉林、福建、四川等地法务区建设。支持河北法院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冰雪运动法律问题研究基地,助力后奥运经济发展。


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9.3万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万件。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等原则,制定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审理非法进口“洋垃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非法围填海域等案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云南法院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完善长江、黄河生态保护修复司法政策,流域内法院司法协作“串珠成链”,携手保护“母亲河”。江苏法院跨省移交“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生态修复金,落实全流域一体化保护。创新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举措,判令补植树木超过9085万株,放流鱼苗超过5.1亿尾。贵州法院支持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福建法院创新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河南、湖北、重庆、陕西、宁夏法院在黄河湿地、丹江、三峡库区、秦岭、贺兰山等建设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让受损生态得以修复。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河北山海关、山西右玉法院建立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机制。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中国环境司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依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商事案件9.5万件、海事案件7.6万件。坚定不移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出台司法服务政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审理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南宁等地设立10个国际商事法庭。审理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促进陆上国际贸易规则创新。完善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审理“普拉利斯”轮扣押案、“天使力量”轮船员劳务合同案等案件,我国海事司法公正、高效、透明等优势充分彰显,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世界执行大会、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等成果丰硕,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


三、坚持走好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583.3万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面加强人格权保护。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87.5万件。在司法政策中完善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规定,让人格权更有保障。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审理可视门铃侵害邻里隐私、扫码点餐侵犯个人信息、社交软件私自收集用户信息等案件,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构筑“防火墙”。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等名誉案,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审理“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认定擅自使用他人形象创设虚拟人物构成侵权。审理请求返还冷冻胚胎案,保护丧偶妻子辅助生育权益,作出“人伦和情理胜诉”的温情判决。通过一系列司法政策和公正裁判,让人脸安全得到保障,隐私安宁免遭侵扰,名誉荣誉不被诋毁,人格利益更受重视,让人的价值、尊严受到法律充分尊重和保护。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2224.1万件。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意见,推动破解劳动关系难认定、工伤无赔偿、社保零缴纳等问题,让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有尊严、有保障。制定网络消费司法解释,保护涉网约车、网络购物、新型旅游等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审判,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460.4万件,依法优先保障刚需和改善性需求购房人合法权益,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维护家庭和谐幸福。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96.1万件,努力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定。会同全国妇联等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等制度,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对家暴案件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万份,联动各方推动保护令落地执行。出台服务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司法措施,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健全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审理“空巢”老人、再婚老人赡养案,支持老年人精神赡养请求,让老人晚年幸福自由受到尊重,让子女常回家看看成为自觉,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行圆桌审判、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回访帮教等制度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人罪犯由2013年的5.6万人减少到2022年的2.8万人。宽容但不纵容,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依法予以惩处。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会同教育部等出台意见,依法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家庭教育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积极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遭受网络侵害。开展司法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保护联动机制试点,共同保护祖国的明天。


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2503件。如期完成涉军停偿司法服务保障任务,助力实现军队资产不流失、群众利益不受损。军事法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全面推广涉军维权“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河北、安徽、湖南法院妥善解决边防战士家庭涉法问题,为保家卫国的边防官兵减少后顾之忧。江苏、江西法院会同当地政府依法维护革命烈士遗孀、退役军人遗属权益。对诋毁“抗美援朝冰雕连”、亵渎卫国戍边英雄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制裁,坚决捍卫英烈尊严荣光,在全社会高扬尊崇英雄的浩然正气。


维护港澳台侨同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2.1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4.6万件,审结涉侨案件4.4万件。基本实现内地与港澳民商事司法协助全覆盖。出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及前海、横琴合作区建设意见,服务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制定司法惠台36条,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接收港澳台学生实习参访,让港澳台青年感受祖国法治建设成就。推行跨境网上立案和涉侨纠纷在线多元化解,架起维护侨胞权益“连心桥”。举办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论坛,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作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共同推动中华法治发展。


方便群众高效化解矛盾。紧扣群众所盼所需,迎难而上,持续攻坚,一一破解难题。在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破解长期以来群众解纷立案“门难进”问题后,还要让群众化解矛盾“事好办”。各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建成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真正把方便留给群众。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银保监会、中小企业协会等单位协作,形成覆盖12个领域的“总对总”在线多元调解新格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通以来,9.6万个调解组织和37.2万名调解员入驻,在线调解纠纷3832万件,2022年平均每分钟75件成功在诉前在线化解。调解平台在线对接7.6万个基层治理单位,嵌入乡村、社区、网格,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提供普惠均等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立案、交费、调解、开庭、执行等“一网通办”服务,司法服务全天候“不打烊”,群众办事可以全流程“掌上办”。12368热线实质办理诉讼事务,接听群众来电3250万件次。跨域立案服务网点覆盖城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6.7万件,减轻群众异地诉讼往返奔波之苦。44.8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使用律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申请立案、阅卷、调查收集证据等事项884万件次。优化在线集约的审判辅助服务。网上保全平台办理保全123万件,标的额达4万亿元,2022年93%的诉前保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委托鉴定系统平均鉴定周期26个工作日,较线下缩短1/3。文书电子送达1.7亿次,336个邮政集约送达中心基本实现全国主要城市目的地法律文书“次日达”。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真正实现为群众解忧、帮法官减负、让正义提速。


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10050个人民法庭扎根基层,充分发挥处在服务人民群众第一线的优势,积极促进城乡基层治理和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内蒙古、重庆、西藏、甘肃、宁夏等法院依托马背法庭、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吉林梨树、黑龙江建三江“田间法庭”守护“黑土粮仓”,福建平潭“海岛法庭”服务海岛渔村向海而兴,云南西双版纳“国门法庭”保护边民侨胞合法权益,安徽安庆、新疆福海的人民法庭用“六尺巷调解法”、“冬不拉调解法”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巩固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打赢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2019年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持续巩固攻坚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五年来,受理执行案件4577.3万件,执结451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4万亿元,2022年首次突破2万亿元。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16类财产一键查询、线上控制,累计查控案件8535万件次,有效解决查人找物难。网络司法拍卖成交超过2万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21.4亿元,有力破解财产变现难。联合信用惩戒体系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918万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在加强失信惩戒的同时,强化守信激励。浙江丽水法院邀请耄耋之年创业还债的守信老人为“诚信履行”代言,带动1260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规范执行标准流程,强化监督管理,健全规范体系。连续多年开展涉民生保障、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涉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专项执行行动,其中执行到位涉民生案款626.8亿元。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经过不懈努力,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执行模式发生根本性变革,有力促进了法治社会和诚信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引导全民增强法治观念。广泛开展法院开放日和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举办“现在开庭”、“正在执行”等全媒体直播,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指导创作电视剧《底线》、《阳光下的法庭》和纪录片《家事如天》等作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人民法院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展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成就。


四、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牢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牢固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坚决纠正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错误做法,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法改判并核准百香果女童被害案被告人死刑,妥善审理“鹦鹉案”、“兰草案”、“为筹办抗战纪念展收购枪支案”,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受刑事追究,使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心中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党和国家死刑政策,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严重危害群众和社会安全的罪行决不姑息,论罪当判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陶雪案、范太应案一审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对熊秋保案依法不予核准死刑,多年后均真凶出现,有效防范重大冤错案件发生。对因徇私枉法、假立功等导致“重罪轻判”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改判张成功等人死刑,做到不枉不纵。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的1334.5万件“减假暂”案件,对存在问题或瑕疵的5.9万件逐案整改,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坚决防止“纸面服刑”、“提钱出狱”。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依法纠正五周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26件53人。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错案件底线。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制度,对死刑包括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对267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09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加强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畅通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渠道,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朱振彪追赶肇事逃逸者案、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小区保安陪同送医案、救助老人压断肋骨案,面对矛盾冲突、是非曲直,不回避、不含糊、不迁就,旗帜鲜明支持见义勇为,坚决反对“和稀泥”,着力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审理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高铁霸座案、吃“霸王餐”逃单摔伤索赔案,让自甘风险者自负其责,让失德乱序者承担后果,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新时代司法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努力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加强裁判尺度统一,切实防止公平正义因地域、城乡、行业差异而打折扣。修改司法解释,将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消除城乡居民赔偿标准差异。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布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政策文件,加强新冠病毒感染康复者平等就业权保障,审理女员工怀孕被解雇、毕业生求职遭地域歧视等案件,坚决纠正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会同中国残联等出台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意见,加大对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保障力度。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8.4万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7.4万件,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服务“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房屋土地、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审判力度,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审理涉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行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诚信政府建设。探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破除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宁夏、兵团等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辽宁、吉林、河南、贵州、新疆等法院推动构建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1.4亿份、访问量逾千亿次,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超过2100万场。越是公众关注案件,越是依法主动公开,让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活动、见证司法公正,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已经形成。


五、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坚决贯彻党中央改革部署,实施140项改革举措,推动司法审判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深刻重塑。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法定审判组织依法行权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实入额必办案,推动法官员额能进能出、动态调整。建立法官惩戒制度,让违法审判必被问责、依法办案不受追究。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案例指导,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正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有序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增至32.7万人,参审案件1266.4万件。


法院组织体系更趋完善。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6个巡回法庭审理了一大批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较好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等目标,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西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创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创新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更好保护和激励科技创新。增设南京海事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北京、上海、成渝金融法院,加强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更加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要。


智慧法院加速司法模式变革。全面推进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智慧法院经受住世纪疫情大考,新冠疫情防控以来全国法院网上立案2996万件、开庭504万场、证据交换819万件次、异地执行593万件次、接访15万件次,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广泛应用类案识别推送、智能合约执行等技术,为审判执行工作赋能增效。建成全球最大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围绕社会治理热点形成1317份司法大数据报告。智慧法院成为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鲜明亮色。


互联网司法开创新模式新规则。率先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使各类在线司法活动有规可依、规范运行。制定区块链司法应用意见,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完成超过28.9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发布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意见,率先提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五大原则,明确人工智能只能辅助、不能代替法官裁判。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在技术创新、规则确立、网络治理等方面探索不断深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国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


全国法院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在案件压力不断增大情况下,审判质效持续稳中向好。2018年以来,全国法院结案总量年均增长5.2%;法官人均办案从2017年的187件增至2022年的242件;2022年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9.3%,二审后达98%;在线诉讼审理周期比传统模式缩短22天;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年均下降8.4%和44.5%,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国际上产生广泛影响。


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干警入职教育第一课和青年理论武装必修课,帮助扣好从事司法工作的“第一粒扣子”。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在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五年来,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2363个集体、2799名个人受到中央和国家机关表彰奖励。李庆军、胡国运、周春梅、魏晶晶、杨军、滕启刚、鲍卫忠等95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是共和国审判事业的忠诚卫士,他们用无私奉献乃至生命捍卫了公平正义。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贯彻实施法官法,修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通过“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培训干警975.6万人次。加强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涉外等领域司法人才培养。最高人民法院3名法官分别当选联合国上诉法庭、争议法庭和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法官。加强援藏、援疆、援青工作,通过干部选派、巡回授课等方式,支持西部和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法院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沉疴积弊和害群之马,一体推进顽疾整治和建章立制,法院队伍得到前所未有的淬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全国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警3462人。转变司法作风,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全国四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深入乡镇人民法庭驻庭蹲点,向群众学习,帮群众解纷。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22年全国法院干警记录报告有关信息15.3万条,有干预就报告、有过问就上报正在成为干警习惯。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6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8589人,追究刑事责任1727人。深刻汲取沈德咏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扎牢制度笼子,严肃铁规禁令,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涵养清风正气。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解决执行难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报告新时代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涉外等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办理代表建议涵盖947名代表,把1965件代表建议和1861件日常建议,逐项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37批次,通过邀请列席审委会、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3605人次。就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惩治暴力伤医、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商业秘密等,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完善司法政策。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自觉接受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819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211人次,及时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就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共商良策。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就法院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共识。与全国工商联等举办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共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参加调研座谈等1228人次。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55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变革新发展,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人民法院走过的历程,我们更加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法治中国前景无限光明。我们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对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公正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必须坚持自觉接受监督,让审判权始终在监督下行使、为党和人民服务。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水平与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还需下更大气力。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存在不平衡不到位问题,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存在短板。三是有的案件审判执行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彻底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还任重道远,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正甚至发生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五是部分中级、基层法院办案压力大,一些审判领域专业化人才短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人民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国法院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落实见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服务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依法惩治一切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统一。坚定不移反制非法制裁、“长臂管辖”,坚决捍卫我国司法主权和人民利益。严惩严重暴力、涉枪涉爆、跨境赌博、毒品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治粮食、金融、能源资源等领域犯罪,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加大行贿犯罪惩处力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惩信息网络犯罪。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发布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制止侵害企业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益,支持诚信经营,鼓励公平竞争。对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对错案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司法政策,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健全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完善数字经济司法政策。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绿色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涉外审判体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让产权和知识产权更有司法保障,契约履行更加有效,创新活力更加得到激发。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倾听群众呼声,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真正解决问题,实质化解纠纷,不断满足群众公平正义需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护。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配合推进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加强行政审判,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用心用情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加强港澳台侨同胞权益保护。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改革不停步,敢啃硬骨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模式,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巩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优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加大紧缺司法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基层法院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扑下身子抓落实。坚定不移从严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不懈锻造堪当重任的人民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此报告以本次大会最后审议通过并由新华社公布的文本为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2023年3月7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九大以来,伴随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指引人民检察事业前进方向。



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创新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新格局,践行人民至上,能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人民检察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733.6万件,比前五年上升40%;与2018年相比,2022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上升2.8%,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分别上升1.5倍、3.3倍和72.6%。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170件,制发指导性案例136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78.9%和3.5倍。




一、维护安全稳定,以能动检察助力中国之治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在深化诉源治理中践行人民至上。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827.3万人,比前五年上升12%。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支持新疆等地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决贯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进入常态化后以打早打小促常治长效。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6.5万人,其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6.4万人。从严惩治、有效遏制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涉爆、毒品犯罪,起诉81.4万人,比前五年下降31.7%。对已过追诉期限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310起陈年命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严惩拐卖人口犯罪,2021年起协同公安机关以专项行动深挖历史积案,两年间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3152人,比前两年上升16%,其中发生在五年前的积案占31%。依法惩治促社会秩序持续向好,2022年起诉杀人、放火、爆炸、绑架、抢劫、盗窃犯罪为近二十年来最低,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依法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办案规范,突出惩治严重危害疫情防控秩序、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创新以案释法,持续发布101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指导依法战疫,有力维护社会秩序。起诉借疫情诈骗、哄抬物价犯罪从2020年5176人降至2022年197人,起诉制售伪劣口罩等防疫物资、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假药劣药犯罪从954人降至192人。疫无情,法有度。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致病毒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起诉542人;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67人,重在教育疏导,社会效果更好。今年初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及时牵头对相关办案规范依法作出调整。


积极促推依法治网。针对网络犯罪持续大幅上升,2020年建立专项办案工作指导机制,明确检察办案65条规范;2022年协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23条办案指导意见。五年间,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71.9万人,年均上升43.3%。协同公安机关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挖幕后金主、严惩团伙骨干、全力追赃挽损,起诉19.3万人。一跨国犯罪集团虚构网络投资平台,诈骗数百名受害人1.4亿元,四川检察机关依法起诉582人,其中12名骨干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坚持全链条打击,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从2018年137人增至2022年13万人;对情节较轻或受骗、胁从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从宽处理、教育为主。8所院校57名学生跨省实习,误入诈骗团伙,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或督促撤案,涉案学生均回归正常学习生活。会同教育部开展校园反诈,发布典型案例,警示犯罪、关护学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第六号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


少捕慎诉慎押促治理。2020年全国两会上,我们分析二十年间重罪持续下降、轻罪持续上升的重大变化,提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严重犯罪决不动摇,较轻犯罪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这一办案理念被确定为刑事司法政策。政法机关协同落实,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54.9%降至2022年26.7%,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低;不捕率从22.1%升至43.4%,不诉率从7.7%升至26.3%,均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高。同时,2022年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提出复议复核、当事人提出申诉比2018年分别下降63.2%和25%。运用大数据有效监管,轻罪不“关”也能管住;不起诉但应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



认罪认罚从宽利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文件,依法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已超过90%。主导落实中,检察官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促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与在场律师充分沟通,准确提出量刑建议;同时认真听取被害方意见,重视维护其权益,工作量和难度倍增,但诉讼质效明显提升。2022年量刑建议采纳率98.3%;一审服判率97%,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29.5个百分点。上诉、申诉大幅减少,更利罪犯改造、促进社会和谐。



典型案例推动法治进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发布典型案例1704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指导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案,连续三年发布17件典型案例,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是前五年的5.8倍。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办理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建议公安机关以诽谤罪立案,推动自诉转公诉,确立网络人格权保护公诉原则;坚决惩治网暴“按键伤人”,从严追诉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4万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9109件,协同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恶意损害公益必须惩罚性赔偿。指导江西检察机关办理民法典实施后首例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案,侵权人依法承担相关损害赔偿款数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安徽、广西、重庆、陕西等地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积极适用该制度,让以身试法者承担重罚,警示潜在违法犯罪。





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溯源促标本兼治,是法治中国建设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紧盯老百姓身边的安全,研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地方检察机关联动,以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共发出检察建议18万余份,推动社会治理谋在前、预在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窨井伤人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第四号检察建议,该部牵头6部门联手共治,整改窨井安全隐患101万余处。针对寄递毒品等违禁品问题向国家邮政局发出第七号检察建议,该局与11部门携手治理;2022年起诉寄递毒品案1769件,同比上升2.8%。认真总结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发案规律,向应急管理部发出第八号检察建议,助推抓早抓小抓苗头,促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聚焦服务大局,以能动检察促推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践行人民至上。


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62.1万人,比前五年上升32.3%。护航金融安全,从严追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起诉18.5万人,比前五年上升28.2%。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助推将各类金融活动纳入有效监管。聚焦资本市场安全,向中国证监会派驻检察室,强化协作机制,指导办理49起重大财务造假、操纵市场案。协同中国人民银行等开展专项行动,起诉洗钱犯罪4713人,是前五年的32.3倍。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起诉5.8万人,比前五年上升29.3%。一些不法加油站、黑加油点购销“非标油”,隐匿收入、偷逃税款、危害生态环境。浙江、北京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调查中,运用大数据筛查涉案油罐车行驶轨迹、装卸油时间等信息,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移送主管部门处置,追缴税款3.6亿元。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税务总局协作推广该监督模型,合力破解监管难题。


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促进保就业保民生。2018年发布11项检察政策,明确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试点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5150件,已有1498家企业整改合格,3051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另有67家企业整改不实,243名责任人被依法追诉。某网络公司非法爬取一外卖平台数据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涉案行为未涉公民个人信息,情节较轻,并考虑该公司为成长型科创企业,管理粗放致涉案,可启动合规整改。严格落实监管、认定整改合格后,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结案当年,公司新增员工700余人,营收增加1.6亿元,纳税增加1000万余元。惩治促矫治,企业获新生。


以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创新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天津、山西、山东、海南等29个省级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共建协同保护机制,挂牌督办重大、影响性案件。2022年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犯罪1.3万人,比2018年上升51.2%;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37件,是2018年的6.7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抗诉“蒙娜丽莎”商标行政纠纷案,再审改判,十年争议画上句号,并促进统一了类似商品、近似商标认定等法律适用标准。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绍兴轻纺城300余家经营户遭假冒纺织花型著作权人恶意起诉敲诈,检察机关深挖黑灰产业链,监督纠正62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从严追诉背后犯罪,严惩假维权真敛财。


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8万人,已起诉7.8万人,其中原省部级以上干部104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从2018年1470件增至2022年1.1万件,自行补充侦查从19件增至2913件,不起诉从278人增至534人,监检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出台指导意见,会同国家监委发布典型案例,起诉行贿犯罪1.4万人,震慑“围猎者”。携手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对48名归案“红通人员”提起公诉,对54名逃匿、死亡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持续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专项活动、发布典型案例,对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救助19.9万人23.2亿元,分别是前五年的3.9倍和5.4倍。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黑土地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推广江苏、贵州经验,促推7部门出台专项规范,整治电捕蚯蚓严重破坏土壤生态行为;链接:“电捕野生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与自然资源部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整治乱占耕地,监督怠于申请强制执行、不规范执行等案件2.9万件,涉土地30万余亩。


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制发6个检察意见,精准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保障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京津冀检察机关常态化服务协同发展,助推法治雄安建设。辽吉黑、沪苏浙皖、赣鄂湘、川渝深化检察协作,服务东北全面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西北五省区检察机关携手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双边多边检察国际合作,依托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以及中国—东盟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平台,在参与全球治理中展现中国检察担当,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参加世界自然保护大会等国际会议,讲好中国公益保护故事。五年来,办理涉外刑事案件2万余件、刑事司法协助案件885件,依法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践行人民至上。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扎实履行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万人。出台检察政策: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从严追诉;网络猥亵等同线下犯罪追诉。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制度,被纳为法律规定。已通过强制报告追诉犯罪5358件,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719人;推动入职查询2003万余人次,不予录用1830人,6814名有前科劣迹人员被解聘。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身心尚不成熟,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7.1万人,适用率由2018年12.2%升至2022年36.1%;对犯罪较严重的起诉17.9万人,比前五年下降36.9%。创新履职融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7.6万份;协同民政部等出台意见,推动将35.5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以公益诉讼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国家就此出台专项治理规范;指导河北、上海、江苏等地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对电竞酒店、盲盒、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予以规范。3.9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携手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针对一起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案暴露的校园安全问题,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各级检察院与教育行政部门协同落实,共建平安校园。一号检察建议融合“六大保护”,要在社会各界支持下“没完没了”抓下去。





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是2019年全国两会上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四年来,检察机关收到的353.9万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5%。回复不是目的,根本在案结事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42名大检察官带头办理疑难信访积案475件,基层检察院受理的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对争议大、影响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4万件,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化解率超过80%。内蒙古两牧民因草场划界讼争多年,检察官实地走访,在争议草场主持听证,持续二十余载、跨越两代人的纠纷终以现场打桩定界、双方握手言和了结。


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长期申诉,2019年起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3万件,其中争议10年以上的2134件。45名当事人因18年前购买的违建房被拆除,先后提起行政诉讼144件,因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后申请检察监督。北京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拆除并无不当,当事人诉请赔偿亦合情合理,经多轮磋商促违建方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案结事了。“按程序办”决不能躺平为“程序空转”“结案了事”。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烈合法权益。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制定军地检察协作意见,服务强军目标。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2178人,比前五年上升33.2%;办理涉军公益诉讼781件,年均上升86.7%。采纳代表建议,专项开展空军机场净空保护公益诉讼,并向应急跑道、舰艇航道、军事设施保护等领域延伸,督促整治一批安全隐患。对3470名遭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发布惩治破坏军婚典型案例,推广云南“军娃”司法保护经验,让军人安心保家卫国。对侵害英烈权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63件,刑事追诉20人。协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3万处,做实尊崇英烈、永远铭记英烈。


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编写检察机关服务台胞台企手册,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在台商投资区设立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及时妥处涉法诉求。支持港澳台同胞担任广东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与中国侨联携手维护侨胞侨企合法权益。以公益诉讼保护涉台涉侨文物,让乡愁有寄托、家国驻心怀。


用法治力量护卫特殊群体。助力平安医院建设成效明显,起诉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从2018年3202人降至2022年467人。会同全国妇联对涉案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诉8516人。携手中国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重庆、四川、福建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权益等开展公益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外卖骑手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指导天津、辽宁、江苏等地检察机关同步跟进。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受家暴妇女等,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6.7万件,是前五年的11.5倍;起诉恶意欠薪犯罪9431人,比前五年上升18.5%。老弱妇幼残需格外护好,法律特别保护必须落实。


四、加强诉讼监督,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充分发挥融入式监督的优势,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在监督办案中践行人民至上。五年来,共办理诉讼监督案件316.8万件,是前五年的1.9倍。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2021年起会同公安部在所有市、县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信息共享,把制约监督做实、协作配合做好。2022年监督立案3.7万件、督促撤案4.6万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1万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66.3%、1.5倍和2.3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21.3万件,对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上升6.8倍。会同公安部持续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企“挂案”,督促办结1.2万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年间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万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8.9%;法院已审结3.2万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2万件,改变率69.6%。


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检察官既是犯罪追诉者也是无辜保护者。坚决防止错捕错诉,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81.8万人、不起诉21.1万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0%和69.4%。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对10件原判十年以上的重大冤错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改判无罪。谭修义因一起灭门惨案被判处死缓,羁押2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罪,同时督促公安机关继续追查真凶。有罪则决不允许逃刑。辛龙杀害女友后制造坠亡假象被判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全面复勘现场、重新鉴定、完善证据,依法提出抗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其死缓。每一起冤错案件,检察机关都难辞其咎。组织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325件刑事错案,以“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的严肃态度,对551名检察人员追责问责。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2018年创设巡回检察制度,被纳入修订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派驻+巡回”让监督更有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级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4973次,覆盖全国所有监狱,发现并督促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2597次,覆盖全国87.2%的看守所,监督纠正混管混押、所内斗殴等问题。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8.5万人,比前五年上升19%。持续整治“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对判处实刑未执行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督收监执行7.3万人,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4.5万人。推动查处监管人员职务犯罪235人,对监督不力的42名派驻检察人员和6个派驻单位问责,力促日常监督落实。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4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2.7%,法院已审结1.8万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1.5万件,改变率83.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69.7%,采纳率77.3%。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8.4万件,比前五年上升88.5%,采纳率98.7%。专项监督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离婚析产等领域打“假官司”问题,依法纠正4万余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5121人。就民事公告送达不尽规范和虚假诉讼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第二号、第五号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探索对纷争不止案件开展民事检察和解,促成当事人和解6847件。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72件,比前五年下降9.9%,法院已审结56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338件,比前五年上升4%,改变率59.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9件,比前五年上升43.5%,采纳率56.9%。一公司员工下班后被指派自驾送货,途中撞伤致残,未被认定工伤,诉讼、申诉历时8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接续抗诉获改判。针对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后离不了、撤销难问题,在妥善办好个案基础上,会同民政部等制定专项规范,推动处理类案1100余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3万件,是前五年的7.2倍,采纳率98.9%。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7万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严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出台专门规定,严格规范办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立案侦查5993人。辽宁检察机关深挖扫黑除恶和教育整顿发现的线索,从压案不查、重罪轻判等问题入手,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92人,所涉30起“漏罪”被立案侦查,15起“前案”被撤销原判,对65起关联民事行政案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


亲清检律关系共促司法公正。2020年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年度会商机制,地方检察机关同步推进;近期联合发布10条意见,尊重、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针对执法司法中阻碍律师依法执业问题,监督纠正8741件,比前五年上升43.6%。全面推开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律师异地阅卷,查阅案卷更便捷。与司法部等出台意见,规范检律交往行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五、拓展公益诉讼,以能动检察守护公共利益


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中践行人民至上。


以制度优势实现最佳办案效果。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75.6万件,年均上升14.6%。行政公益诉讼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检察机关提出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针对公益损害具体事项,先与职能部门磋商、促请主动履职,再以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独特优势。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依法提起诉讼4万件,99.8%获裁判支持。


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司法保护体系。会同32家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意见13个,推动协同履职。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5.9万件,促请追偿受损国有财产、追缴土地出让金533.7亿元。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5.4万件。针对一些“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危害健康,组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促请查处涉案问题产品61万余件。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指导河北、湖南、甘肃、宁夏等地检察机关开展红色资源、长城、古城遗址等公益保护;指导贵州、云南、西藏、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保护。与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共建“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依靠公众力量发现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27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专门发文,29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决定,促进、支持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履职尽责。


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中国。持续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主动衔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39.5万件,年均上升12.5%。万峰湖、南四湖水域连接多省,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不一,污染多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四级检察院合力,助推地方政府联手共治,再现一湖碧水。贯彻长江保护法,制定实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检察举措;立案推动多部门协同解决船舶污染顽疾。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18项检察举措,会同水利部开展专项行动,山西、河南、陕西等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共护黄河安澜。西藏、青海等6省区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合力保护雪域高原。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山东、广西、海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海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4562件,服务海洋强国战略。


公益保护领域不断拓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4个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法律,增加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障等9个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办理各类新领域案件14.8万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


六、坚持从严治检,以能动检察锤炼过硬队伍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把践行人民至上更优落实。


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精心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编写、用好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履职教科书,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积极推动检察官与监察官、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同堂培训76.4万人次,促进统一执法司法理念。聘请2.5万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借智借力提升监督办案能力。弘扬新时代检察英模精神,“最美奋斗者”张飚、方工引领忠诚奉献;“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施净岚、王勇等彰显法治担当;“全国模范检察官”王朝阳、蒋春尧、曹艳群等66名检察人员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激励我们不断奋斗前行。


持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完善“四大检察”办案规则,动态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规范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确保用权有依据、放权不放任,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影响性案件178.4万件、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6.6万次。以提升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2199名检察官在扎实考核下退出员额,能进能出成常态。


创设“案-件比”做实科学管理。针对不少案件程序反复、增加讼累,2019年首创“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案子”与经过若干办案环节、程序统计的“案件”相比,考核首办负责、案结事了。共压减95.9万个程序性和内生案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与2018年相比,2022年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分别下降80%和95.8%,自行补充侦查上升264.6倍,个案平均审查起诉时间减少6.9天。公正是质量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勇于刀刃向内,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自觉接受中央巡视监督,对省级检察院党组实现巡视和“回头看”全覆盖。坚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五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10人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地方检察机关3403人因利用检察权违纪违法被查处,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40人,杨克勤、蒙永山、张本才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司法腐败多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中央和有关部门早有“三个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须记录报告。为做实“有问必录”,2019年起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季度通报,推动如实填报渐成自觉。2022年检察人员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9万件,是2019年的15.4倍。整治顽瘴痼疾,重在抓、要在实。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落实强基导向,2020年制定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25条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员培训薄弱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省、市级检察院定点帮扶,以点带面、压茬推进。制定检察对口援助28项举措,支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检察工作加快发展。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研发车险欺诈骗保、医保基金诈骗等大数据监督模型800余个,批量发现类案监督线索20万余条,监督成案6.1万件,科技助法律监督更加有力。



监督者必受监督。我们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民法典等新颁布、修订的法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四级检察院一体落实审议意见。聘请98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2800余人次。精心办好1044件代表建议;落实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1.8万条意见建议,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源动力”。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助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开展。认真办理政协提案313件。连续五年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省级检察院跟进,接受监督更实、效果更好。与全国工商联健全工作机制,务实推进非公经济平等保护。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依法重新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复查、总结教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发布检察办案数据、典型类案。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开放日覆盖四级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9.2万件次。以舆论监督为镜,积极改进工作,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各级党委全面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30个省区市党委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意见,16个省区市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一些省区市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保障、促进检察履职更加有力。


过去五年、新时代十年,人民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实现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这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于检察血脉;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守初心担使命;必须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坚持深化自我革命,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做实,一些检察理念、政策、措施落得还不实。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针对性不够,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检察工作仍然薄弱。四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够。五是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需持续强化,专业化人才短缺,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2023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擘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蓝图。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人民至上,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讼争,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融入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深化用好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第三,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创建中国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完善金融证券检察机制。履职反腐败斗争,助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加强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强化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


第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更有力监督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对司法活动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全面深化巡回检察。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健全虚假诉讼惩防机制。加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促进立法,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第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统一,研究制定《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科学监督管理,严肃司法责任追究。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引领勤勉高效、担当作为。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第六,建设堪当重任的检察铁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持强基导向,深化基层检察院创先争优,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张诚
编审 | 周怡庆  周璐
监制 | 廖碧江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