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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违章不罚款不扣分?广东交警通报→
昨日
一则“违章不罚款不扣分”消息疯传
昨天(7月1日)深夜
广东交警发布情况通报
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一、“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机件不全;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挂车机件不全的。
二、“首次违法警告”情形
不按规定停车的;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三、“严重违法严查”情形
酒驾醉驾;
严重超速;
超员超载;
疲劳驾驶;
高速公路违法停车;
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