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还有38套供申请
目前,禅城区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还有38套房源可供申请,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市民可在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30到指定申购地点看房申购。
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原为直管公房,分散位于禅城区核心范围内,所在楼层为4-9层,数量共80套,总面积约6847平方米。由禅城区住建水利局出售共有产权住房的80%份额给购房人,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作为政府代持机构持有剩余20%份额。将来,共有产权住房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额共有,用于购房人自住,购房人无需缴纳政府产权部分的租金,就可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市民申购后,禅城区住建水利局会将审核结果在禅城区住房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符合条件的申购人(申购家庭)将纳入选房名单。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选房会,选房会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另外,禅城区住建水利局已委托佛山市一昊房地产策划代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的中介机构,代为办理业务,包括受理申购、现场看房、组织选房、代缴税费和代办不动产权证等。市民如有疑惑,可拨打电话0757-83807371或0757-82625672咨询。
申购条件
(一)申购人为本区户籍居民的
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
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申购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二)申购人为非本区户籍居民的
申购人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新市民);
申购人在申购之日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费满5年,且申购之一个月前保持参保状态;
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且户籍在村委会的,应当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申购人夫妻离异前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离异后无房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需满3年。
申购资料
(一)禅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二)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三)申购人的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交丧偶证明。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四)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佛山市个人住房查询结果(复印件,现场检验原件);
(五)最近5年社保缴纳证明(非本区户籍的申购人需提交,原件);
(六)村委会出具的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的证明(户籍在本市村委会的申购人及家庭成员需提交)。
第一期剩余房源名单
(点击查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