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装电梯加补贴到15万
近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广东省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名为《广东省佛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的文章,其中提到:佛山拟提高电梯加装补助金,垂直式电梯每梯补贴15万元,市级财政给予每梯5万元的补贴,区和镇(街)共分担每梯不少于10万元的补贴;没有条件加装垂直式电梯的五层(含)以上既有住宅,鼓励加装楼道式电梯,需符合现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每梯补贴7.5万元,市级财政给予每梯2.5万元的补贴,区和镇(街)共分担每梯不少于5万元的补贴。
此外,佛山计划未来三年,在完成基础类保障项目的一般社区,按不少于户均3万元投入老旧小区建设。力争建设一批户均投入不少于5万元的示范社区,打造一批户均投入不少于8万元的精品社区。
国家发改委官网截图
原文如下:
广东省佛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
广东省佛山市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加强引导和统筹协调,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全力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工作。
一、探索改造模式,做好顶层设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2019年9月,佛山市印发《佛山市开展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计划》,成立市“宜居佛山 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市主要领导任组长,五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共同缔造”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各区成立“共同缔造”领导小组。全市形成以市政府统筹协调,区政府和镇街为实施主体,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共建、共管工作体系。
(二)提前规划部署,细化改造任务。
制订《佛山市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明确年度改造任务,合理区分全面改造、微改造和混合改造等改造类型。属于全面改造的,通过“三旧”改造等方式拆旧建新,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任务;剩余微改造部分,列为财政重点支持任务,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以及省级奖补资金等,逐年推进改造。
二、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强化资金保障和管理
(一)整合资源,吸引社会资本。
整合可用资源,将区域内可开发资源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由市场主体整体策划、政府完善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通过盘活存量闲置资源盘活(如闲置空间改造成停车、养老、托幼设施)、整合新增社区资源(如政府闲置资源,或小区内新建、改扩建资源并让渡经营权)、老旧小区低效用地开发整理后腾出的土地产生的经营收益等,吸引大型企业作为实施主体连片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创新改造运营模式。
探索“改造+运营服务”一体化的市场运作模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建立配套服务有偿使用的市场化机制,鼓励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制定市场化、可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如“三线”(弱电部分)整治工作,由实施改造的区或镇街双向选定一家营运商牵头负责实施,四大营运商全额出资改造,按照新国标光纤到户建设模式标准进行改造并验收合格的,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受改造条件限制而不能按照新国标光纤到户建设模式标准进行改造的,改造资金出资比例由实施单位与四大营运商协商解决,原则上由区或镇街出资建设公共路由部分,剩余资金由营运商负责。
(三)合理确定居民出资。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合理确定居民出资比例,完善类与提升类改造项目主要由居民出资,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小区内共同收益等方式落实。如高明区组织成立居民业委会,牵头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工作,通过对建设停车库(场)的预收费和居民出资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行道路、公园绿化等改造建设。
三、积极探索谋篇布局,完善资金支撑保障
(一)强化财政投入保障。
计划未来三年,在完成基础类保障项目的一般社区,按不少于户均3万元投入老旧小区建设。力争建设一批户均投入不少于5万元的示范社区,打造一批户均投入不少于8万元的精品社区。一般社区建设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按10000元/户,示范社区建设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按15000元/户,精品社区建设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按20000元/户,确保资金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
拟提高电梯加装补助金,垂直式电梯每梯补贴15万元,市级财政给予每梯5万元的补贴,区和镇(街)共分担每梯不少于10万元的补贴;没有条件加装垂直式电梯的五层(含)以上既有住宅,鼓励加装楼道式电梯,需符合现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每梯补贴7.5万元,市级财政给予每梯2.5万元的补贴,区和镇(街)共分担每梯不少于5万元的补贴。
(二)全面加强各类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
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的工作进度,对于每年度验收评比优秀的镇街给予激励金奖励,计划最高激励奖金为200万元。
(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完善整治资金共担机制,明确政府、个人和企业的出资边界,基础类以政府投入为主,自选类采用居民付费、社会投资的方式实施,指导各区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工作。计划开展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试点工作,研究探索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定位、参与方式和投资回报方式。鼓励具备投资、规划设计、改造施工、运营服务能力的民营企业作为投资、实施和运营主体。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来源:国家发改委官网、广东省发改委官网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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