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资委再回应网传视频涉及“国企书记”一事
纠纷中涉及的张晓中,1965年10月生,现年56岁,2021年3月任我委所属企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1年5月兼任监事会主席。
经民政部门核查和个人事项报告核对,张晓中于2017年离异后未再进行婚姻登记。
经工作专班核查,暂未发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涉事张某某(女)及其名下企业有经济联系和业务往来。如后续发现张晓中存在其他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2022年6月7日
“深圳国资”微信公众号截图
番外
深圳发布:停车位纠纷引关注,相关方面回应处置进展
“国企书记夫人”、放言“开50辆宾利堵劳斯莱斯”……深圳宝能城市公馆小区近期发生的一起停车位纠纷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记者6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相关方面正在依法依规对该起事件进行处置,并对网传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后续还将针对事件中暴露出的停车位使用权问题,督促开发商、物业公司做好相关纠纷化解工作。该起纠纷事件的当事各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网传相关信息多处与事实不符,他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调查处理,并承担应有的责任。
记者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园社区了解到,该起纠纷事件所在的宝能城市公馆于2012年12月通过规划审批,建成后共有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公寓共1701户,规划地下停车位共计2127个。该项目开发商为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企业为宝能集团下属的深圳吉祥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公馆分公司。此次纠纷的源头在于宝能地产在出售公寓时附赠车位使用权,通过“买公寓赠车位”方式共赠出324个停车位,并在《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中明确了附赠停车位号码,而赠出的停车位大部分集中在住宅垂直投影的地库。住宅业主对此意见较大,认为地下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宝能城市公馆商品房住宅业主、公寓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长期存在停车位使用权纠纷,并曾引发司法诉讼。针对宝能城市公馆停车场存在开放车位数量、位置、出入口、公寓固定车位等问题,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曾多次会同区住建局、信访局、香蜜湖派出所等单位召开协调会,要求宝能地产、物业公司予以整改。
6月4日,宝能城市公馆公寓业主张某某(女)与住宅业主庞某某因地下二层B2-464车位使用发生纠纷,庞某某认为自己停在公共车位上,但张某某认为该车位是开发商赠与自己的固定车位,双方产生争执,引发业主围观。该起纠纷事件因张某某声称可以调来“50辆宾利车”等说法引发强烈舆论反响。
针对网传信息,香蜜湖街道办和视频中涉事多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视频中显示的所谓“劳斯莱斯”品牌汽车并非当事车辆;庞某某所开车辆品牌为路虎,张某某所开车辆品牌为宾利;部分网传视频中倒地的男子则是一名围观的住宅业主韩某某,曾在现场与张某某发生口角;庞某某为深圳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人,并非网传的“国企高管”。
针对车位使用权问题,此前已有业主就宝能地产附赠停车位行为的合法性提起诉讼。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3日判决原告败诉,认定开发商签订《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未侵权。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均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的方式约定。而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附件中补充约定,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部分如车库、车位等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卖方,卖方有权自主确定上述物业出售、出租或附赠。依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出具的宝能城市公馆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总表》和《公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地下车库未列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局于2015年8月12日为宝能城市公馆项目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ZS-2015-0023号)上备注:停车位2127个(公用160,自用1967)。
针对事件中暴露的停车位使用权纠纷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香蜜湖街道办正在会同政法、规划、住建、司法等部门,督促宝能地产、物业公司继续优化方案,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协调,推进化解纠纷。
针对网传信息中提及的张某某为“国企书记夫人”一事,深圳市国资委7日发布情况通报表示,该部门高度重视并成立工作专班,经核实,网传信息提及人员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张晓中。经民政部门核查和个人事项报告核对,张晓中于2017年离异后未再进行婚姻登记。经工作专班核查,暂未发现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涉事张某某(女)及其名下企业有经济联系和业务往来。通报同时表示,如后续发现张晓中存在其他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张晓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与张某某于2021年9月经人介绍发展为情侣关系,宝能城市公馆公寓和涉事车辆均是女方资产。张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她在与张晓中相识前已购买宝能城市公馆公寓和涉事车辆,车位为购房时开发商赠与。网传的“婚宴照片”为两人2021年10月举办的确定情侣关系仪式时所拍。
张某某表示,“50台宾利车”为纠纷过程中情绪失控下的气话,“觉得很羞愧”。纠纷当事人庞某某也对此事表示歉意,并希望事情依法依规得到解决。(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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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区停车难是如何造成的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宾利、劳斯莱斯易得,一个深圳车位难求。
近日,深圳宝能公馆停车位纠纷事件闹的沸沸扬扬。事件起因是一女业主称自己的停车位被一辆劳斯莱斯占用了一个月,而劳斯莱斯车主则主张其停的是公共车位,于是双方争执不下。原本看似一起普通的停车位纠纷事件却因为女业主的“50辆宾利、把我宾利开来堵他、我老公是国企书记”等言论引发网络热议并发酵至今。
目前,舆论的焦点仍集中于女业主及其国企书记老公身上,多数网友仅追着“宾利车怎么来的?好好查查这个书记”不放。最新的消息显示,女业主回应称“本意是从宾利车俱乐部调50辆车”。但抛开人物身份背景,可能更值得探究的矛盾点在于,作为开发商的宝能是否有权“赠送”车位给业主作为“专用停车位”以及深圳当前的停车难问题。
开发商“赠送”车位引矛盾
据澎湃新闻了解,涉事小区为深圳香蜜湖片区的宝能公馆,是均价超10万元/平方米的高档住宅小区。据当地中介人员介绍,宝能公馆包括了住宅、公寓以及人才住房。其中住宅部分于2016年开盘,2018年交房,公寓部分则于2020年下半年入市。
目前,贝壳找房平台显示该项目政府参考均价为124000元/平方米,不过中介人士反馈实际挂牌价格远超于此,约17万/平方米至18万/平方米。
也正是在这样的高档小区“上演”了一出抢车位大戏。购买公寓的女业主坚称车位被占,而购买住宅的男业主并不认可,认为住宅区域的停车位是公用的,于是双方由口角发展至扭打在地。
据澎湃新闻报道,涉事小区一名业主表示,纠纷缘于开发商将住宅区的“公共”停车位使用权赠送给公寓区业主,作为“专用停车位”,引起住宅区业主不满,近半年来纠纷不断。
该小区所属街道香蜜湖街道工作人员也向澎湃新闻介绍称,小区公寓楼业主在购买房产时获地产商所赠停车位,但有的停车位位于住宅楼下,住宅楼业主主张维权,部分业主将车停进争议停车位,由此引发了纠纷,目前正在处理中。
不过,在网络流传的视频中,购买公寓的女业主还表示“我的车位我有买卖合同,谁敢说车位是他的。”
对于矛盾点开发商“赠送”车位给公寓业主的做法是否合理,以及开发商是否存在变相销售车位的问题,宝能方面未予正面回应。
宝能方面称,“我们也看到了网上的一些热点,现在政府部门已在关注,一切以政府后续相关发布为准,目前我们不便透露更多信息。”
根据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建业小区北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宝能公馆)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为城市更新项目,更新方式为整体拆除重建,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6268.68平方米,拟建设住宅142170平方米,商业14110平方米,商务公寓4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520平方米,并提供2127个停车位。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女业主的一句“50辆宾利、我老公是国企书记”也引来深圳国资的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该女子口中的国企书记为深圳国资旗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张晓中。对此,深圳市国资委于6月5日回应称针对网民反映“深圳国企书记夫人涉车位纠纷舆情”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正在了解核实。
深振业相关工作人员则对澎湃新闻表示,涉事张晓中确为公司高管,目前公司也在和上级部门沟通,具体情况以深圳国资委公布的为准。
另据《第一财经》报道,深振业董秘回应,张晓中目前是离异单身状态,宾利女车主是张晓中正在交往的对象,不是家属。
宝能公馆车位纠纷由来已久
不仅仅是此次赠送“专用停车位”引发的纷争,宝能公馆的车位纠纷由来已久。
有业主于2021年8月在领导留言板留言称,“我是深圳宝能城市公馆业主,我们小区已经入户两年多,可是,宝能地产及吉祥物业(宝能旗下物业)一直不给业主开放-1,-2,停车场,仅开放-3楼停车场,经过业主们多次和区里沟通,物业又开放了-2楼极少部分停车位。现在-1的全部和-2楼大部分停车位不给业主使用,停车位很紧张,停车极不方便。”
对此,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9月28日回应称,“经我办多次搭建平台,协调解决宝能城市公馆业主和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能城市公馆停车位的问题,目前宝能城市公馆停车场负三层已全部对业主进行开放、负一层、负二层部分停车位进行开放。经查,目前共对业主开放了1191个车位,其中负一层95个、负二层278个、负三层818个。您反映宝能城市公馆停车位紧张、停车不方便的问题,我办已要求物业管理处积极及时向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反馈停车位紧张、不方便停车的有关情况。管理处称接下来会向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开放地下停车位,缓解宝能城市公馆停车位紧张的问题。”
深圳停车位引发纠纷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深圳的停车位不可销售,因此业主无权主张固定车位为己所用。
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深圳的停车位一直是不能对外销售的,因此对小区业主来说,停车位是公用的,但此次事件的矛盾点在于,当初开发生为了推销公寓,买公寓送车位,并且把住宅区域的部分停车位赠送给了公寓业主引发矛盾。
李宇嘉提到,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因为停车位不可销售因此其失去了一部分收入,所以往往最后的结果就变成减少停车位的配建或者违规以赠送或私下出售使用权的方式来变相销售停车位。另外一方面,公寓不同于住宅,有时候没那么好卖,通过“赠送”车位的方式来做噱头或者营销也时有发生。
不过,对开发商来说,变相销售停车位是铤而走险,“现在已经不太有出现买卖停车位的现象了,早几年会有这样的情况。”对于以后深圳买房如何确定车位的问题,该人士称,“这个无解,按政策来。”
深圳当地人士也表示,深圳停车位一直以来都是遵循“先到先得”,也不存在车位是谁的问题。但确实停车矛盾是一直存在的一大问题。
深圳拟提高住宅停车位配建指标,基本达到“一户一位”
宝能公馆车位纠纷背后,也反映出深圳停车位紧张的事实。
深圳停车难的问题是否有办法解决?深圳市规划部门也正开展各类建筑停车配建标准的修订工作。
澎湃新闻从领导留言板关注到,有网友就“深圳市住宅房产建筑停车位配比”留言称,“每年都在说深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每年都在寻求增加供给方法解决,那为什么不能直接从最根本的住宅建筑车位配比去推动解决,目前深圳基本每家每户都有车,60平米以下的才配0.6,90平米才配1个,140平米才配1.6,这种建筑条例下深圳就不可能做到车位足够的那天,每个楼盘从诞生那天就是残缺的,也会新增车位需求......”
对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今年3月2日回应称,居住地停车属于刚性停车需求,根据“基本满足”的供应导向,拟适度提高住宅停车位配建指标。为适应新时期的停车发展需求,市规划部门正在开展各类建筑停车配建标准的修订工作。
根据居民出行调查与第七次人口普查等数据分析,目前深圳市小汽车保有量约 300 万辆,户均拥车 0.4 辆,其中商品住房的户均拥车 0.75 辆、有车户占 64%(近 9 成只拥有 1 辆车)。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综合考虑全市小汽车拥有情况及发展态势、交通设施规划建设情况、道路运行状况等方面,基于居住停车“基本满足”的供应导向,拟适度提高住宅停车指标,基本达到“一户一位”,并且取消轨道周边住宅停车指标折减的要求。
停车位纠纷问题普遍存在
当然,深圳车位不可买卖有其特殊性,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停车位纠纷问题普遍存在。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其实不论是这种均价超十余万的高档小区,还是一般的中低档小区,停车位问题普遍存在,引发了很多的纠纷。有这种将公共停车位“赠与”某些业主的,也有“捆绑销售”的,还有“高价租赁”的。
那么开发商是否可以买卖、赠与、出租如何来界定呢?王玉臣指出,是否可以处分获益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分为三类:
(1)符合规划的,在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车位。这类车位是最规范的,手续完备的可以直接办理产权证。最典型的标志就是购买的时候,可以和房子一并购买,一并办理网签备案,销售的车位款也要纳入监管账户里。这种车位开发商可以自由处分,可以销售,也可以赠与,更可以对外出租。
(2)规划上没有,通过占用车道、绿化或其它公共部分改建的车位。这种也很普遍,开发商利用小区业主公共部分改造而来,一般没有产权证,但是从相关法律规定而言,产权应当归属于业主共有。这种情况开发商是无权处分的,而业主则共同享有相应的处分和收益权。
(3)人防车位。这种也比较多,产权归属国家,但是日常属于“谁投资谁获益”。如果人防的投资成本没有分摊到业主的购房款中,那么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日常可以用来对外出租获利。但是,如果分摊到业主的购房款中了,则使用权属于业主所有,开发商就不能再对外出租使用,对外经营的收益也应当归于业主。
对于涉事小区宝能公馆的纠纷,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郭韧律师认为,住宅业主拥有公共区域共有权,可以要求专项住宅业主使用;公寓业主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当发生纠纷时,如确定区域属于开发商拥有部分,那就开发商可以自由处置,如确定属于住宅公共区域,理论上属于住宅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赠送公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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