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东省省会,是整个岭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一座拥有2200年以上历史的古城。
其实,明清时期的广州府比现在还要大。
大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明朝将元朝的广州路改为广州府,下领一州:连州(领阳山县、连山县),十五县:南海县、番禺县、顺德县、东莞县、新安县、三水县、增城县、龙门县、香山县、新会县、新宁县、从化县、清远县、阳山县、连山县。明末广州府十三县(不加连州)人口大概40万。
清朝时期,连州升为直隶州(雍正五年(1727年)),再将花县划给了广州,于是广州府便领十四个县。
那个时候的广州府非常大,几乎涵盖珠江三角洲。
1860年德国绘制的广州全图
约同治十二年(1873年)的广州街道
1780年油画描绘广州十三行外贸易特区的丹麦、西班牙、美国、 瑞典、英国、荷兰夷馆
作者:云帆
民国时广州市曾因南海县旧署与南海县争执、违抗省厅下令
清康熙二十二年,南海县奉旨迁署至早亨坊,即今惠福路北、解放路东处。县署建筑西为忠贤街,东为马鞍街,北为纪纲街,南为早亨坊。
同治《南海县志》县署图
在卫星图显示县府范围
1929年6月30日,曾任番禺县长的余心一就职南海县县长。
拆卸中的县署
建成典礼情形
位于禅城区的兆祥黄公祠影像
以下侧是伪政权下发生的事。
广州市政府先是提供市工务局提供的理据:
接着市府提供财务局引用的两项规定:
市财务局以规定把旧署地定为官产,以证明广州市政府是公物公用、对该地的合理性。其又补充该署原已废置,无登记保存必要。
广州市政府回函称其不便前往订约,并陈述市财务局提供的理据,希望财政厅免于定租:
“南海县府迁到佛山时就把旧署拆卸了上盖,在事变以后更已经成荒地。前治安维持会为繁荣地方在该址筹建市场。治安维持会不可说是非法临时合法机关。该工程由市府接手后花费二万多元建设。又为了体恤商贩,摊租价低,每月收入不过数百元。加上设员管理,雇用特警维持秩序,种种费用减掉后,无收益可言。”
“公立小学请划拨官地建校舍、操场,农林处划拨大沙头官田数百亩等各法定机关因公划拨使用官地均未闻有订租先例。省市同体,公地公用,不分畛域。”
省厅没有听取广州市的解析。财政厅把该案呈奉广东省政府,在10月8日省政府出文以该地为官产划归广东省财政厅管理。10月20日,财政厅再次发函广州市政府,“以前由广州市政府管理是权益办法。现本省官产,经划财政厅管理,该地未便独异”,饬令广州市政府迅速遵办、派员前来订立租约。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财政厅长为汪宗隼,他曾任番禺县、南海县长。(比利佛山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