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丁国安等
80位同志广东省名中医称号的批复
粤府函〔2023〕16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以省政府名义授予丁国安等第五届广东省名中医称号的请示》(粤中医〔2023〕4号)收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激励全省广大中医药工作者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根据《广东省中医药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丁国安等80位同志广东省名中医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请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