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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调解”化纠纷 “零距离”暖民心

瓷都审判 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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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德镇中院民四庭通过“云法庭”调解平台,妥善化解一起结伴游泳不幸溺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维护了多个家庭的和谐稳定。



陈某和受害人王某系同学关系,2022年9月11日中午,陈某和王某相约出门玩,期间,陈某邀约程某强、程某峰、程某贤三人一并集合。一同前往河里游泳,随后在游玩的过程中王某不幸溺亡。王某父母认为,陈某及其他同伴对王某溺水死亡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遂将陈某等4人及其父母诉至法院。一审期间,死者家属与除陈某外其他3名被告及其监护人达成赔偿协议,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认为一审判决其承担责任比例错误。


据了解,陈某及其邀约玩伴均系未成年人,此次事件已对他们的生活学习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且自从意外发生后,受害人王某父母整日以泪洗面、痛不欲生。



承办法官在充分研判案情的基础上,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遂组织案涉双方通过“在线法院”平台进行“云”调解,从法理、事理、情理上分别耐心细致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多次不厌其烦释法明理后,陈某父母深刻体谅到王某父母的丧子之痛,认识到相互救助法定义务,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某父母也认识到王某本人存在的重大过错以及父母对未成年人应负的监护责任,同意在在经济赔偿上做出让步。通过“云”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线签署协议后,陈某父母于第二天即履行了赔偿款。


下一步,景德镇法院将不断优化创新工作举措,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 | 景德镇中院融媒体中心

一审:胡希权

二审:罗慧青

三审:周   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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