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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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我见过在街头和交警吵架的
见过骂执勤人员的
但是还真没见过被交警直接抬起来扛走的...
这两天,
几名交警合力抬走一男子的视频在网上传开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视频
我从这个视频中看到了这位先生最后的倔强...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
两位民警正合力控制一名男子并将其抬走
因男子挣扎地非常厉害
随后又有一名交警前来帮助
街头出现这样尴尬的一幕是因为什么?
原来前天下午三点半左右,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兴城中队民警按照梅州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在辖区内开展巡逻执法,当巡逻至兴田一路与团结路的红绿灯路口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大功率摩托车上路行驶,且没有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将其拦下。
交警叫男子将驾驶证拿出来,男子称没有证。交警便请男子下车,但是对方也不下车,在车上僵持了几分钟都不下。随后,民警说后面塞了那么多车,要靠边,对方也不肯,对此,民警只有采取措施了将男子拉下车。下车后,男子态度蛮横,还抵抗,民警只得强行将他拉开。
该男子在反抗过程中,还导致一名辅警受伤。由于该男子涉嫌无证驾驶、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还辱骂民警、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民警将其强制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其进行现场教育。并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处1000元罚款。
其实如果他在知道自己的错误后
认错并加以改正,交警也并不会为难
何必闹成如此
在梅州,骑摩托出行的人不在少数
但是不戴头盔的人却非常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通安全规定并不是为了约束大家
而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
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
千万不要冲动行事啦~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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