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医生”针灸致患者死亡,非法行医被判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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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针灸也能扎出人命!在没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三无医生”王某在其诊所内对一名被害人针灸治疗气管时,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此案判决书,王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北京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28日16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以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朝阳区望京某室内对被害人崔先生进行针灸,造成被害人当场“肺泡破裂、双侧严重气胸、双肺严重萎陷导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死亡”。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被告人的针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原因间构成直接因果关系。王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投案。
据被害人的儿子讲,2019年3月,他通过朋友介绍到王某诊所针灸治疗脑梗,父亲因不放心便开车陪同。针灸治疗的过程中,王某指出崔先生气管不太好,可以一起通过针灸诊治。崔先生当场试了试,没感觉到什么变化。
3月28日,崔先生开车带着儿子再次前往诊所接受针灸。“医生”王某先给儿子施针后,开始为崔先生治疗气管。在针灸的过程中,“父亲有点喘不过气,感觉憋得不行”,后背的针拔掉后崔先生仍然喘得厉害,已经说不出话。见状,儿子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生对崔先生进行了30分钟左右的抢救,但此时崔先生已经没有了呼吸,瞳孔也散开了。在医生判定崔先生为“非正常死亡”后,儿子拨打电话报警。
被害人的儿子还称,在诊所没有见过相关资质和行医证,屋内只摆放有“某针灸技术比赛特等奖”一类的奖牌和证书。被告人王某承认其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实,但王某认为,患者的死亡是由其本身患有的慢性气管炎导致的,与其针灸行为无关。
朝阳区卫计委出具的协查证明亦显示,未查到对应的医疗机构及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此外,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被害人崔先生符合针刺造成的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死亡,“医方”的针灸行为与崔先生的死亡构成直接因果关系。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进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王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投案,法院对其罪行酌予从轻处理。最终,被告人王某被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12万元。王某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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