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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让生命延续!奉新一老党员干部捐献器官感动这个秋天!

宜春发布 2020-09-19

       

 生命的消逝是一种结束,

 然而,

有些人却用人体器官捐献的方式,

 让生命延续,

彰显人间大爱和城市文明。

  9月29日,

  奉新县老党员干部宋孝财

因病医治无效,

 其子悲痛之余作出重大决定:

 捐献父亲有用的器官挽救他人!

   用无私书写生命的华章!


(网络图片)


       宋孝财,今年65岁,是奉新县宋埠镇汶塘村人,生前曾担任过村委会青年书记、村支部书记等职务,是一名有着40多年党龄的党员干部。9月28日上午9时,宋孝财因高血压引起脑溢血,被家属送到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其子宋海浪在医生的指导下,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后,毅然作出了捐献父亲有用器官的决定。


        随后,医院专家立即和省红十字会、南昌大学一附医院取得联系。9月29日,在省红十字会、奉新县红十字会的共同见证下,奉新县人民医院实施了该县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手术。

  宋海浪拿着器官捐赠书


       在南昌大学一附医院专家的努力下,9月29日下午,宋孝财的双肾摘取手术顺利完成。医生表示,宋孝财捐出的双肾将会挽救两名重症病人的生命。

器官捐献是什么?它有哪些重要的意义?

说到此处,小布要做一下科普: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 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 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 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捐献方式有两种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 并且没有撤销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 二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 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可用做捐献的器官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脏、脾脏、小肠等,捐献手术完成后,医护人员会尊重捐献者的遗体,将伤口缝好,恢复捐献者的遗体原貌。


人体器官捐献是拯救他人生命的高尚行为,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原卫生部启动了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倡导公民在生命不可挽救时,自愿、无偿捐献能用的器官,让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这一工作开展8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已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来源的主要渠道。 


   为宋孝财点赞!!!

生命,因短暂而显得宝贵

器官捐献者战胜了短暂

使生命的价值升华,获得永恒

也让他人获得新生和光明的愿望

既然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死亡

那么就让我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

做一次庄严的选择吧


来源:综合人民网 彭锋  记者徐宝金

编审:杨娟、谢芳芳

编辑:夏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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