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是开玩笑!违规燃放爆竹,宜春这几天已有8人被处罚!
自从宜春市开始对中心城区
划定禁(限)燃放区以来
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但是
仍有一些市民无视规定
在禁燃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查处7起禁燃禁放事件
行政处罚8人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例吧!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哟!
时间:1月18日12时26分
地点:城区文体路天利中央小区
燃放原因:因周某根家中乔迁,为图喜庆,于2019年1月17日6时在该小区违规燃放。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时间:1月18日7时15分
地点:御湖城小区
燃放原因:邬某才因家中乔迁新居在楼下燃放了一串鞭炮庆贺。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时间:1月18日7时许
地点:御湖城小区
燃放原因:刘某生因家中乔迁新居,于当日6时在楼下燃放了一串鞭炮庆贺。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时间:1月21日7时许
地点:御湖城小区
燃放原因:易某生因乔迁新居,在单元楼门口燃放了烟花爆竹。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时间:1月18日17时20分
地点:城区宜春南路某饭店
燃放原因:黄某波因其饭店开张,为表庆贺于当日6时18分在饭店门口燃放了一盘鞭炮。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时间:1月1日12时40分
地点:下浦街道徐田小区有人燃放爆竹
燃放原因:该小区一居民因办乔迁酒宴,燃放了爆竹。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时间:1月21日11时许
地点:湛郎街道川门下附近
燃放原因:结婚新人的母亲、伯伯为迎接车队燃放爆竹庆贺。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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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号,
第五督查组在樟树花苑小区
现场督查到一起烟花爆竹燃放现场,
目前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减少宜春中心城区环境污染
经宜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
扩大宜春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围
最初的禁(限)放范围可点击下行字查看
扩大范围
扩大调整后的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为北至三水大道、三阳集镇、宜春经开区春一路,西至湖田教体新区、宜万高速、银岭路、新320国道,东至宜安公路、金桥贸易广场片区、环城东路、宜春经开区宜创路,南至王华村、农牧实验场、规划仰山路。另中心城区陵园、公墓区域均调整纳入禁燃禁放管理。
违者必罚
对违反禁(限)放规定的个人,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未及时清理燃放产生的废弃物的,由城管部门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禁(限)放规定的行为
进行监督举报。
政府服务热线:12345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有些人受到处罚
下面这些人要被点赞呢
1月20日,宜春市宜阳新区8所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宜阳新区要求各学校师生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并把禁燃禁放通告和承诺书带回家,让学生从自身做起,带动影响家长及身边更多的人自觉遵守规定。
还有,袁州区渥江镇多举措推进禁(限)燃放工作↑
其实做了这么多,
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家园多一些
蓝蓝的天和清新的空气
所以记住了哟!
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综合袁州公安、朱薇平、记者邬李莎
编审:彭晓英、章芳
编辑:夏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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