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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10月1日起!宜春中心城区将新增6处不礼让行人抓拍点!
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从2019年10月1日起,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电子监控6套。
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予以处罚(违法代码:1357)。
具体地点如下
电子监控抓拍地点:
1 | 秀江西路秀江御景门口 |
2 | 秀江东路供电小区门口 |
3 | 环城西路怡曦花园门口 |
4 | 锦绣大道与沁园路交叉口 |
5 | 环城西路先锋机械厂门口 |
6 | 锦绣大道北湖湾小区门口 |
友友们
以后经过这6个路段
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哦
否则
一不留意可能就会收到罚单
当然
即使没有设置抓拍监控设备
也要记得礼让行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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