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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关于宜春宴席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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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试行恢复宴席餐饮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各相关餐饮业主: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餐饮行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生活,发展餐饮经济,6月24日,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试行推动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宴席的通知》(宜市新肺防办〔2020〕215号),明确自6月25日起,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面积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可依规有序开展宴席经营业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扩散,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我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了巩固前期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求广大相关餐饮业主恢复宴席业务后,在落实常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的同时,务必落实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我市餐饮经济和疫情防控发展态势不断向好。
1.做好宴席原材料管理。暂不采购进口三文鱼等海鲜产品及进口牛羊肉;留存有效采购票据,确保所有食材能够追根溯源。
2.做好宴席人员管理。在做好日常人员进店“测温、扫码、戴口罩”三部曲的基础上,做好预订宴席人员登记,充分掌握参加宴请人员情况。禁止省外和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宴席,禁止外出采购人员(或供货方送货人员)进入餐饮场所,确保餐饮场所无新冠肺炎患者(含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
3.做好宴席场所管理。坚持做好宴席场所环境消杀、餐饮具清洗消毒、上岗员工每日晨检、场所内员工佩戴口罩、宴席场所通风等工作。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5日
(来源: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熊瑛; 编审:王小卫; 监制: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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