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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两家单位招聘!大专可报

宜春发布
2024-10-23

招聘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益性岗位

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文艺宣传辅助岗2人二、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二)符合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要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能力且办理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和忠诚奉献精神;(四)大专以上学历,中文类艺术类专业优先。三、工作内容从事文艺宣传及文艺志愿服务工作,深入社区、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开展文艺志愿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文艺需求。四、福利待遇2800元/月,缴纳社保五、报名时间8月8日开始报名,择优录取,8月15日截止报名。六、报名方式

下载填写:《2024年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到邮箱:15079530229@163.com

七、咨询电话
      易梦  0795-3222946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8月7日


招聘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春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聘用制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三)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肝功能正常,无不良嗜好;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较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
(七)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和调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如录用,一经发现将直接辞退: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有吸毒史、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的;
7.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步骤
按照考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程序依次进行。招聘工作由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2日18: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为宜阳大厦东座1008室;联系电话0795-3550069。
(三)报名资料:
1.《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好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
3.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表彰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证件照,通过邮箱报送至yccg2008@163.com。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参考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1.笔试日期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侧重考查考生的党史、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城市管理基本知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或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日期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4.成绩计算
(1)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3)两项考试未参加任何一项,视为放弃;
(4)总成绩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者入围。
四、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在接到体检通知起3天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开展政治审察;
(六)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察。递补入围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和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须按通知的规定时间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报备同意;
(三)正式聘用前,因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并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务合同。
(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资金和工龄工资、社会保险、工会福利等构成,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
(三)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并按政策缴纳社保、医保、工伤等五种保险和公积金。
七、合同及管理
(一)经同意,录用人员办理手续后到我局工作,与我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局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1008室
咨询电话:0795-3550069
本公告由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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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宜春文艺、宜春市城市管理局)

(编辑:肖苏阁;校对:欧阳娇兰;编审:匡昱宣;监制:邓雯、刘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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