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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开始集中登记挂牌啦!

微新干 2022-09-0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文明交通指数,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吉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吉安市电动车管理办法》,结合我县电动车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登记上牌车型

(一)本次登记上牌的“电动车”,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电动自行车:即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白底红字)和登记证。(如下图)


2、电动摩托车:符合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并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2019年4月15日之后生产的取得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应当进行机动车登记上牌,机动车合格证标注为电动两轮摩托车悬挂黄色号牌(图一),驾驶人应取得D或E驾驶证。机动车合格证标注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悬挂蓝色号牌(图二),驾驶人应取得D、E或F驾驶证。

  

电动摩托车号牌(图一)  

     电动轻便摩托车号牌(图二)

3、超标电动车:“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两轮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核发临时通行标志。


超标二轮电动车

(二)特别注意:

1、原有临时通行标志(下图)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该类超标电动车需上道路行驶的,免费申请新的临时通行标志。


2、载人三、四轮车不在此次电动车登记上牌的范围之内。

3、车主无法分辨类型的,可携电动车及车辆相关资料,前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或者各上牌点进行现场咨询。

二、收费标准

1、在2022年7月31日前上牌期间,对于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实行免费办理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牌照费和工本费。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所有人自愿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2、电动摩托车办理登记业务,收取牌证工本费55元,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三、办理地点

1、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摩托车: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

2、超标电动车:县城岗亭、商贸中心岗亭、审计局岗亭、华城岗亭、三中旁岗亭、赣江大桥东侧岗亭、大洋洲中队、潭丘中队、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四、登记上牌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摩托车上牌流程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所有人,需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电动摩托车还应提交机动车交强险保单)等相应资料到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交验车辆,经审验合格后核发相应号牌。

(二)超标电动车上牌流程有两种方式:

1、自主预受理方式:

申请人手机下载注册登录“智慧交管”APP→选择“超标车上牌”模块→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添加车辆”并阅读且同意业务须知→拍照上传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及购车发票照片→填写车辆信息→手写电子签名→生成业务信息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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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述步骤后,申请人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到集中登记上牌点,交验车辆,向工作人员出示业务信息二维码,经审验通过后核发临时通行标志。

2、现场办理方式:

申请人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到集中登记上牌点,交验车辆,经审验通过后核发临时通行标志。

(三)登记上牌办理说明

1、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登记条件的,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受理申请后,及时完成车辆查验、资料审核、信息录入、号牌核发;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规定的资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所提交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申请临时通行标志的申请人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的,经申请人提供书面声明后予以登记。

五、常态管理

1、超标电动车:登记上牌、换牌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同年8月1日后不再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2、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截止日期2022年7月31日,2022年8月1日后新购买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应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前来办理登记上牌。

3、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上牌或换牌的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4、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严格遵守《吉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吉安市电动车管理办法》等文明出行行为规范,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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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灏

审核:艾小庆

监制:敖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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